周星驰被前女友追讨恋爱期间承诺过的7000万,情话,别当真

周星驰突然上了热搜,却是被前女友追讨7000万而上了法庭,周星驰和于文凤曾经是恋人关系,维持关系13年,既是事业上的合作伙伴,也是生活中的亲密伴侣,唯独没有结婚,最后于文凤忍无可忍就主动离开了。

据说当时,两人交往期间,周星驰的母亲是反对的,所以于文凤和周星驰母亲的关系非常紧张,周母亲为了躲避于文凤,搬出去和女儿一起居住。

周星驰是个非常孝顺的儿子,面对母亲和爱人之间矛盾的尖锐,让他无法做出一些决定,只能在缓和两人的关系中周旋,结婚也是一拖再拖,十三年没有结果,于文凤无奈选择了离开。

据报道周星驰和于文凤1997年左右开始交往,经历了很多的磨合,一边是工作上的同事,一边又是恋爱中的伴侣。两个人也算是互相成就,周星驰有才又有趣,于文凤家族有人脉,有资源。

2004年,周星驰购得“天比高”一块地皮,于文凤通过神秘富豪父亲于镜波的关系找到合适的建筑商开发,修建4栋别墅,3栋产权属于周星驰,一栋属于开发商,正值周星驰和于文凤热恋期间,周星驰就口头承诺于文凤,会分给她10%的投资收益,后来,周星驰卖掉了自己的两栋,前后三次分给于文凤3000万,也算是完成了一些承诺。

2010年,周星驰和于文凤和平分手,但于文凤仍然在周星驰的公司上班,两人还是上下级的关系,两年后,2012年于文凤把周星驰告上了法庭,索要7000万的收益分成,也就是周星驰曾经承诺过的10%中的剩余部分,但周星驰并没有出售自己剩下的一栋,还在居住,当然,他们也已经分手两年有余了,于文凤以败诉而告终。

然而,8年之后,于文凤又再次上诉,向周星驰追讨恋爱期间承诺过的7000万,把周星驰推向了风口浪尖,周星驰理智地表示,不否认说过会把投资利润分给于文凤,但那只是恋爱中的情话,并非建立法律关系的承诺。

而于文凤所说的这7000万元,到底是利润分成还是分手补偿,其实也是说不清楚的。按当时的承诺,出售的2栋已经分给她3000万,而剩余的一栋也没有出售,关键是他俩已经分手多年了。

其实,于文凤本身就是豪门,不差钱,和周星驰在一起的时候,已经获得了不少的财富,对她来说,追讨这7000万也不过是意难平罢了,13年的感情,怎么可能说放下就放下,执念太深也就会万般不甘心,最后却成了一种“恨”。

有人觉得周星驰无情无义,相恋13年,于文凤陪她风风雨雨,却给不了人家一个完整的家庭,其实最难的还是周星驰,一边是母亲的极力反对,一边是难以割舍的爱人,两个人还水火不容,他怎么选择,注定都会失去什么。

周星驰其实没有太多选择的余地,他只想两头和平相处,既能让他尽孝心,也能让爱人幸福,无奈母亲和爱人之间无法调和,最后还是不欢而散。

于文凤没有嫁给爱情,心里也非常失落,思前想后只能把责任都归咎于周星驰,是他不够坚定,不够决绝。

于文凤分手两年后第一次讨要失败,8年后再一次追讨,如此执着的并不是金钱,而是曾经的一份感情,爱而不得的怨恨,其实,早已没有了意义,只是她还抱有幻想,想通过这种行为刺激周星驰,但一切都回不去了。

《喜剧之王》中,尹天仇对柳飘飘说的那句“我养你呀”,不知道感动了多少恋爱中的少女,但感动都是一时的,情话,别当真。

于文凤追讨7000万,更多的还是心有不甘,她并未真正关心周星驰承诺给她的财富分成,她想要的不过是周星驰对感情的承诺是否有效,毕竟这7000万,对他俩来说,都是小钱。

周星驰也不傻,平白无故应允了,就是没有关系也说不清了,再说和平分手10年了,再纠缠不清也没有任何的意义。

不爱了或者给不了对方想要的爱,放手就是最好的方式,要是于文凤和周星驰母亲能够融洽相处,想必早已儿女成群,无奈没人妥协,只能遗憾终生了。

爱是自私的,同时也是有前提的,要是爱而不得,或者不愿为爱做出改变,那对彼此就是一种折磨,与其委曲求全,不如祝福对方,各自安好,就是最好的结局。

图|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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