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潘世恩八字(清朝大臣)
潘世恩(1770年1月27日——1854年),江苏省苏州府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清朝大臣。
乾隆五十八年(公元1793年)潘世恩状元及第,授修撰。从此官运亨通,“少年得进崇阶,又系鼎甲,宜爱惜声名,切勿恣志,前程远大”(嘉庆帝为潘世恩奏折所作批语)。后历任侍讲学士、内阁学士、户部左侍郎等职,偕纪昀经理《四库全书》事宜,嘉庆十二年(公元1807年)充续办《四库全书》总裁、文颖馆总裁。次年任翰林院掌院学士。十七年(公元1812年)授工部尚书,十八年(公元1813年)十月,调任户部尚书,仍署理工部尚书,不久,又署理吏部尚书。嘉庆十九年六月,潘世恩的老母病亡,辞官回家服丧。嘉庆二十一年(1817年)母丧满后,他上疏嘉庆帝,说老父年迈,要求在家侍养老父。他在吴县老家一住便是十四年。
道光十三年(公元1833年)四月,潘世恩被擢为体仁阁大学士,管理户部事务。五月,调管理兵部事务。十四年正月,宣宗命他在军机大臣上行走。军机大臣上行走是最高权力机关军机处的大臣中之一种,位次军机大臣。宣宗还把圆明园一所府第赐给他。鸦片战争爆发后,支持林则徐前往广东禁烟,力主严内治,方能御外侮。二十四年奏请开发甘肃、新疆,召民垦种,节饷实边。道光二十三年(公元1843年)八月,道光帝特许他紫禁城乘轿。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十二月,道光帝召潘世恩至养心殿叙话,上殿阶时,年77岁的潘世恩跌倒了,伤了唇齿。道光帝诏命潘世恩以后入官,派太监两人扶持。道光二十六年三月,潘世恩被道光帝赏赐穿黄马褂。道光二十八年正月,潘世恩晋太子太傅衔。一生为官50余年,历事乾隆、嘉庆、道光、咸丰四朝,被称为“四朝元老”,恩宠无比。嘉庆十四年(1809),为奉养老父潘奕基,购“凤池园”宅第,修建“留余堂”为藏书楼,在“留余堂”收藏图书数万卷,卸官之后在藏书楼内遍读群书,作诗研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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