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根租赁首期保监会主管ABS获准设立
来源:零壹融资租赁研究中心
近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于其官网发布公告,核准太平洋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设立“太平洋-立根融资租赁资产支持计划”。
我国资产证券化成品可分为四类。其中,第一类是央行和银监会监管的信贷ABS产品,发行主体是银行业金融机构,交易场所是由市场和发行人双向选择(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所均可);第二类是证监会监管的企业ABS,发行主体未明确限制,实际以非金融企业为主,交易场所是在证券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等;第三类是由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监管的资产支持票据(ABN),发行主体以非金融企业为主,交易场所为银行间债券市场;第四类是由保监会监管的保监会ABS,发行主体未明确规定,但对原始权益人做出了一定的条件要求,交易场所以上海保险交易所为主。
立根租赁是由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起设立并全资控股的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于2013年3月正式成立,注册资本13亿元。
2017年5月11日,立根租赁成功发行了其首期资产支持票据(ABN),发行规模为9.33亿元。其中,优先级发行8.86亿元,AAA评级,发行利率5.5%;次级发行0.47亿元,由立根租赁自持。
上述ABN由立根租赁担任发起机构,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担任发行载体管理机构,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承销商,立根租赁母公司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差额补足承诺。由于市场利率波动,立根租赁曾于2017年4月、5月先后两次取消并择期发行此期AB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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