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言不合就动手?保安究竟有没有执法权?

西安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一事,几天来不但持续发酵,还历经一次反转。一开始有人说女子是因没戴口罩影响防疫工作,所以被保安拖下车;也有人说女子是因殴打谩骂其他乘客,所以被保安拖下车。可当现场视频和解释真相出来之后,发现这些全是谣言。

真相就一件事,女子在车厢里打电话声音大了一些,一个老年男子走过来辱骂她,女子正在气头上,双方由此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轻微肢体冲突,并且,有当时的在场乘客向媒体记者证实,是老年男子先动的手,并毁坏了女子的雨伞,所以女子当时第一诉求是让男子加微信赔偿她的雨伞,第二诉求是马上报警。

总之,就这么一件事,并未涉及严重治安,也未涉及暴力犯罪,不知为什么保安反应如此激烈,女子已明确告诉他不愿下车,保安却将地铁运行安全和乘客人身安全置之度外,采取强制措施,肆意生拉硬拽,最终将女子拖行下车,甚至大庭广众之下,将女子的衣服撕扯下来,导致女子赤身裸体,让女子颜面扫地。

那么保安的上述行为是否涉嫌违法?

涉嫌违法。

在我国,保安不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直接一点说,保安不属于执法系统的一员,保安不是警察,保安没有执法权。

保安保安,指的是保卫治安,我国大多数保安都来自于社会上的第三方保安服务公司,工资也是由各自的公司发放。

和公司工厂的普通职员一样,保安也属于职业工种,主要职责为防患于未然,防火、防盗、保障人身安全、区域安全,维护工作秩序、治安秩序。

一旦遇上特殊问题、突发事件,保安要做的是第一时间立刻上报或马上报警,极力配合上级单位或者公安机关,对紧急事件及时处理,全力协调,真实准确提供有关材料,争取把紧急事件解决,或者控制在萌芽状态。

具体到西安地铁这个事件,如果保安认为女子行为已经达到恶劣程度,必须有人来对其实施执法,实施强制措施,那么保安应该马上报警,等警察来了之后,配合警察来处理这次事件。如果警察认为有必要把女子强制带离车厢,警察会予以带离,保安只允许辅助。

也就是说,真的要动手,其实轮不到保安。

但是这个保安却没有按照规定办事,甚至当女子强烈要求保安帮自己报警的前提下,保安不但不理不睬,还坚持按照自己的意愿拖拽女子下车,导致事件非但没有解决,反而激化矛盾,导致事件严重恶化。

那么在这些前提下,这个事件可以看得很清晰,保安对女子采取强制措施不但不是维护法律,本身就已涉嫌违法。

追究原因的话,可能是保安的主角意识太强了,那一刹那把自己当成了警察。

那既然保安没有执法权,在一些恶性事件发生的时候,是不是保安就可以熟视无睹,抄着手看热闹?因为很多保安会说,既然我们没有执法权,所以我们不敢管,管轻了不行,管重了也不行。咋管?

其实,当恶性事件真正发生的时候,人人可管,任何人对犯罪份子采取强制措施,都不会违法。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犯罪后马上被发现的,以及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员,任何公民见到了,都有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的法定权利,当然,扭送过程中不可避免要发生一些肢体暴力冲突,自然也是允许的。

所以再次强调,在这种极端情况下,人人可管,和身份是不是保安并没关系。

具体到这个地铁事件,如果女子手持凶器,对无辜乘客实施暴力,保安完全可以将这个正在实施犯罪的人生拉硬拽的拖下车,甚至采取更过激的强制措施都没问题,因为这是完全有必要的行为,不但不会违法,还会立上一功。

但是现在的结果是,女子非但不是暴力犯,反而是妥妥的受害者。

肆意践踏、侵犯付费乘客的人身权利,保安、还有背后的第三方保安公司,都应该对此事件负责。

根据最新消息,涉事保安已被停职,等待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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