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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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海南省乡村振兴存在问题及挑战

(一)涉农资金来源有限,统筹应用难度大。1专项资金投入不足:资金缺口较大,导致基础设施不完善;建设标准较低,有些设施建成后欠缺维护费用,无法持续使用。2各项涉农资金缺乏统一安排:虽然省里出台过关于涉农资金捆绑使用的要求,但涉农资金下达给各市县后,还存在缺乏统一安排现象。3社会资金动员不足:缺乏有力的策划和有效的组织动员,使得城市反哺农业、社会反哺农村、企业带动乡镇成效并不明显。

(二)基础建设仍存缺失,公共服务投入不足。(1)在人居环境上,部分农村排污渠破损堵塞,农村排污工程相对滞后。乡村畜禽散养比较普遍,相当部分污染防护设施不完善。乡镇污水收集管网不能有效覆盖,建成的污水厂无法正常有效运行。(2)在乡村“五网”建设上,农村道路硬化美化尚未全覆盖,公路等级较低,部分道路损坏严重,养护和管理滞后;电网建设已达到村村通,但设备陈旧落后,能耗高,绝缘性能差,个别村庄电线杆毁坏严重,存在安全隐患。3)公共服务方面上,不少村庄的活动场地设施简陋,缺乏大众性娱乐活动场地。医疗方面,村庄卫生室医疗设备简陋,巡诊率低,医疗水平不高,农民生病不愿意到镇卫生院看病。

(三)镇村规划不合理,农业设施用地束缚。(1)规划编制存在偏差。近年来,我省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由于经费有限,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建房无序、乱搭乱建在农村仍然屡禁不止,整体效果不理想。(2)乡村规划缺少产业支撑,基础设施统筹难。目前,海南农村普遍缺乏产业支撑,产业化水平较低。3建设用地指标分配存在“重城市轻农村、重工业轻农业”现象。在发展休闲农业、农家乐、农业旅游配套设施建设中,尽管各级对发展农业旅游、休闲农业提出建设用地保障,但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四)主体意识有待加强,农村创业难度大。省委成立乡村振兴工作队对全省乡村振兴工作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但工作队员也反映了一些共性问题:①部分基层职能部门主体意识逐渐淡薄,错误的认为乡村振兴工作是乡村振兴队员的任务,与己关系不大。②部分村两委干部“等、靠、要”思想严重③政府对财政、税收、用地、物流等政策扶持范围小,门坎高,很多返乡创业人员无法达到贷款条件,租地和税收也没有任何优惠,创业难度大。

二、推进全省乡村振兴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强乡村振兴建设资金保障体系。一是加大投入力度。明确财政投入范围、投入标准和投入方式,保障“乡村振兴”建设资金专款专用,列入省级财政预算,有专门管护费用。二是统筹使用涉农资金。建立严格的农村建设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制度,由农业农村厅统一进行统筹管理,确保资金有效落实、划拨到位,给予各市县更多整合使用资金的权限。健全完善资金使用督查和流程管理制度。三是成立农村建设基金会,携手社会力量共同建设农村。在“乡村振兴发展基金”基础上,成立各种专项的农村建设基金,按照政府参与指导,专业组织负责建设、共同监管的运行模式开展工作。

(二)聚焦农村发展规划,勾勒美丽乡村蓝图。一是统筹布局:重新规划产业在农村的布局,使产业向农村延伸,打破城乡分割的规划格局,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镇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二是全面推进:鼓励城市资本、社会资本介入,通过经营农地的流转和农村合作制的创新,全面推动农业产业化、现代化水平提升;三是定点开发积极引进龙头企业或农业新兴企业,推动农产品深加工业发展。充分利用新的“互联网+”模式拓展市场,全方位打造海南优质特色农产品品牌形象。

(三)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争做自贸港实践新高地。积极争取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农地流转、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空心村)流转上先行先试。一是土地流转灵活化。探索“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引导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水平。二是土地经营多样化。进一步探索土地股份合作、土地托管、代耕代种等多种放活土地经营权的途径,逐步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制度。

(四)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培养乡村振兴人才。一是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精准选派第一书记,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制定乡村人才培育规划制定乡村人才培育规划,明确总体目标,建立创新激励机制,强化政策保障。建立农业技术人员到乡村挂职、兼职制度。建立乡村振兴人才库。

(五)推动重点工作进程,打好环境整治攻坚战。一是坚持政府主导。政府承担起组织、协调、引导责任,形成政府主导、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二是创新投入方式。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加强涉农资金整合,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机制。建立引导激励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三是提高主体意识。开展全省村庄清洁行动,对村落、农户环境卫生进行评比,提高村民主体意识,主动承担环境治理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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