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明确规定,以下4种情况,房产证加了名字也不属于你

摘要:随着我国部分城市离婚率的逐渐上涨,让更多的人开始关心如何分割财产,随着新婚姻法的出台,夫妻之间的婚前财产也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

一、在婚前,全款购买房子后,只写了其中一方的名字

不管双方,是哪方先买的房子,只要是婚前全款购买的房子,在只写了自己名字的情况下,在离婚后,财产分割时就可以按“婚前财产”计算!就算是在婚后加入另一半的名字,婚后的她(他)也是无法分到房子的,新婚姻法在实施以后,能够有效打击那些“骗婚”的行为。

二、一方全款买房,却只写了另一方的名字

据新婚姻法所述,不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只要一方能够证明房子是另一方“赠予”的,那么就算那一方拿全款买房,在婚后也是无权进行分割的。

三、婚前贷款买房,登记在其中一方的名下

贷款买房与全款买房是不同的,贷款买房的时候还会涉及到还贷比例的问题,假如是婚前贷款的,一般房屋登记在谁的名下,那房子就是谁的,但如果是婚后夫妻一起还贷的话,那么登记名字的人就需要向另一方支付补偿款,其中,这个补偿款就包括已还贷款及房产增值部分。

四、婚前财产,婚后买房,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

相信大家都会有所了解,夫妻在婚后买房,不管是写了谁的名字,都是属于两个人的共同财产,但如果其中一方可以证明,购房的资金是属于婚前财产,并且在登记中只写了自己的名字,那么在离婚后,财产分割时,婚后购买的房子也会被判定为婚前的个人财产,另一方就没有了分割房产的权利。

那么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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