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树志:明朝真的没有沈万三吗?
顾诚先生断言沈万三“在明朝建立以前即已去世”,是没有说服力的。
早已大红大紫的古镇周庄,游客都耳熟能详,对“沈厅”和沈万三,恐怕也不陌生。“沈厅”是沈氏后人在乾隆年间建造的,大厅里有沈万三事迹简介。这个江南巨富,在明朝初年出资修建南京城墙,以及许多公共建筑物,甚至还想出资犒劳军队,引来朱元璋暴怒,差点掉了脑袋,幸亏马皇后说情,才改为流放。富可敌国者的政治风险,大概是游客都会有的感想,也让周庄镇多了一点历史话题。
有考据癖的历史学家往往要煞风景。已故明史专家顾诚,在《历史研究》1999年第1期发表论文——《沈万三及其家族事迹考》,所得到的结论,与先前流行的说法大相径庭:“沈万三的确切生卒年虽然难以考出,但他在明朝建立以前即已去世是可以肯定的。”按照顾先生的说法,既然沈万三在明朝建立以前已经死去,那么洪武年间与朱元璋的纠葛,统统属于子虚乌有,“沈厅”关于他的事迹简介,似乎要重写了。
事情真的如此吗?顾先生的结论并非毫无根据,却难以令人信服。首先必须逾越《明史》的两道关口。
其一是《明史·后妃传》中的一段话:“吴兴富民沈秀(引者按:即“沈万三秀”的略称)者,助筑都城三之一,又请犒军。帝怒曰:'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后谏曰:'妾闻,法者诛不法也,非以诛不祥之民。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陛下何诛焉?’乃释秀,戍云南。”倘若沈万三在洪武元年以前已经死去,修建南京城墙及犒军之事根本不可能发生,难道是《明史》胡编乱造?其实《明史》所说是有依据的。晚明人郎瑛的《七修类稿》写道:“南都沈万三秀者甚富,今会同馆(按:礼部设在南京接待朝贡使节的宾馆)是其故宅,后湖(按:玄武湖)中地是其花园(原住苏之周庄)。京城自洪武门至水西门乃其所筑。太祖尝犒军,万三欲代出犒银,上曰:'朕有百万军,汝能遍济之乎?’对曰:'每一军犒金一两。’上不许,由此遂欲杀之。太后苦谏,得流云南。”明末遗民张岱的《石匮书》也有类似记载:“吴兴民沈万三,家甚富,有盆曰聚宝,能益财,为帝造都城三之一,又为帝犒军。帝曰:'匹夫犒天子军,乱民也,宜诛。’后曰:'妾闻法也者,所以诛不法也,非所以诛不祥,民富敌国,民自不祥,不祥之民,天将灾之,未有不法以犯吏辟,陛下何烦!’上释万三,流之滇南,瘗其盆城下,名门曰聚宝。”看来《明史·后妃传》直接援引《石匮书·皇后本纪》的这段话,而删去与“聚宝盆”相关的文字。不过南京的城门之中确实有一个叫做聚宝门,但未必因为掩埋沈万三“聚宝盆”而得名。
其二是《明史·佞幸传》中的一段话:“吴中故大豪沈万三,洪武时籍没,所漏资尚富,其子文度匍伏见(纪)纲,进黄金及龙角、龙文被、奇宝异锦,愿得为门下,岁时供奉。”倘若沈万三死于元末,为什么洪武年间会有抄家(即籍没)之祸呢?这也是需要解释的。《明史》的这条资料其实也有依据。王世贞《国朝丛记》的“纪纲罪状”条写道:“吴大豪沈万三……尝伏法,高皇帝籍没其家,漏资尚富,而文度为人把持其短,患之,因(纪)纲舍人,匍伏见白,金黄金百两,白金千两,龙文被一床,龙角一株,奇宝十具异缯绮四十匹,愿的从贽御,列为外府外厩……”清初史家万斯同私人编撰的《明史》(也称《明史稿》),在“佞幸传”中,也引用了王世贞的文字,写道:“吴中故大豪沈万三富敌国,洪武时已论死籍没,所漏资尚富……”看来王世贞、万斯同都相信,朱元璋籍没沈万三家产是确有其事的。
顾先生认定沈万三“在明朝建立以前已去世”,主要的证据是,乾隆《吴江县志》卷五十六“旧事”中的一段话:“沈万三秀有宅在吴江廿九都周庄,富甲天下,相传由通番而得。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二子茂、旺从海道运米至燕京。”所谓“张士诚据吴时”,是指元末群雄蜂起,张士诚割据苏州一带的时候,据此断定,他在明朝建立以前已去世。但是,沈万三是一个传奇人物,有关他的传闻,大多互相矛盾,说“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只是众多传闻中的一个说法。即使乾隆《吴江县志》卷五十六“旧事”一节,也有不同说法。就在“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这条史料后面,该书的编者引用了另外两条史料,一条是《明史·后妃传》所说:“洪武时,吴兴富民沈秀者,助筑都城三之一,又请犒军”云云(见上文)。另一条是引用明人王世贞《国朝丛记》中的一段话:“大豪沈万三尝伏法,高皇帝(朱元璋)籍没其家,所漏资尚富”云云(见上文)。
王世贞是晚明文坛大家,他的《弇州史料》是研究明史的资料宝库,《国朝丛记》就是其中之一,因此不仅《明史·佞幸传》引用这一段话,乾隆《吴江县志》也引用了,可见该书编者并不轻信沈万三死于元末的说法。《吴江县志》编者在引用此条史料之后,特别加了一个按语,表明对此事的看法——“按:此条乃当时奏纪纲罪状,语最确实,《明史·佞幸传》亦采之。夫万三既籍没,而文度所进纪纲尚如此,则其富真不资矣。但莫志云:'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而此云:'万三尝伏法,高皇帝籍没其家’,《明史》亦云洪武时沈秀助筑都城,请犒军。其事互异,未知孰是?”在记录沈万三的几条“旧事”时,表示对互相抵牾的说法存疑——“未知孰是”?但从语气上揣摩,似乎更倾向于相信“大豪沈万三尝伏法,高皇帝籍没其家”,而不相信“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有鉴于此,顾先生引用上述证据,证明沈万三死于张士诚据吴时,便有点飘忽了。
沈万三本名沈富,字仲荣;弟沈贵,字仲华,因为兄长叫做万三,人们称他为万四。兄弟二人随父亲沈祐,从湖州南浔镇迁来苏州周庄镇。要了解沈万三的事迹,周庄当地人的记载,更有说服力。乾隆十八年编纂、嘉庆十四年增补的《贞丰拟乘》,实际上是一部周庄镇志,其中不少资料,证实沈万三并未死于元末。
该书的“杂录”写道:“洪武中,万三上疏,愿助筑都城,又请犒军。帝怒,欲诛之,马皇后谏曰:'彼虽富敌国,然未尝为不法事,奈何疑而杀之?’遂得免。(帝)诏万三建南京廊房一千六百五十四楹,酒楼四座,筑城甃阶,造铁桥水关诸处,费巨万万计。”不但提及修建南京城与犒军等事,还说到朱元璋命他建造多处公共建筑,言之凿凿。接下来,还提到他宴请礼部侍郎莫礼的情节:“洪武二十三年,权幸莫礼过访。万三屏去金银器皿,以刻丝(缂丝)作铺筵,设紫定器十二桌,每桌置羊脂玉二枚,阔寸许,中有沟道,所以置筋行酒。用白玛瑙盘,盘有斑纹,乃紫葡萄一本,五猿采之,名五猿争果盏……”描摹他巴结权臣,活灵活现,如同亲眼目睹一般。在这一段文字之后,有这样的编者按:“万三富至此,不自韬晦,上交天子,下结权臣,宜其取祸也。”倘若沈万三死于元末,何来这样的感叹!
该书的“人物”,写到周庄人徐民望与沈万三的关系:“徐民望,字南溪,世居周庄。明洪武初,沈万三因事被逮,多所株连,人情汹惧,谓欲尽诛贞丰(按:周庄别名贞丰里)居者。南溪奋然欲拯此一方民,不避铁钺,叩阍哀请。太祖嘉其志,温旨慰劳,赐玺书五字云:'尔是好百姓’,民得以全,由是世为粮长。”这条信息,引自《徐氏家乘》,并非道听途说之词,它所说的“明洪武初,沈万三因事被逮”,应该是可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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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元璋大传
作者:陈梧桐
京东
洪武年间的胡惟庸党案与蓝玉党案,反映了皇权与相权、将权的矛盾,而朱元璋与沈万三的纠葛,则反映了皇权与富可敌国者的矛盾。弘治《吴江志》卷七“居第”写道:“万三,长洲人,富甲江南,名闻天下,田宅跨于各邑,故吴江有是宅也。洪武末年,坐蓝党(引者按:蓝党指蓝玉党案),籍没家产,父子兄弟俱坐极刑而死。今六世孙洪,字雄仲,仍居旧址,工书法,士林重之。”
沈家卷入蓝玉党案,是不争的事实。事情是由沈万三的赘婿顾学文引起的。吴江县同里镇陈某在朝廷为官,其子呆憨,娶妻梁氏国色天香,且知书善吟。家住周庄镇的顾学文仰慕梁氏,经常利用粮长押送税粮之机,乘船来往同里,停泊在陈家河下,或者挟声妓豪饮,或者乘凉放歌,勾引梁氏。后来通过“卖婆”牵线,送珍贵首饰,互相诗歌酬答。陈某发觉后,意欲告官,又恐辱及门户,且不足以致其死,等待时机报复。洪武二十六年,凉国公蓝玉案发,陈某诬告顾学文为“蓝党”,形成大狱,株连顾、沈两家,以及当地大族。弘治《吴江志》写道:“洪武二十六年春,适凉国公蓝(玉)坐事在拿,序班(陈某)从旁面奏:'臣本县二十九都正粮长顾学文,出备钱粮,通蓝(玉)谋逆。昨听宣谕,不出城,见在勾栏某娼家宿歇。诏捕之,果于娼家获焉。连及其父常,弟学礼、学敬。妻族沈旺(沈文度)、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戴、沈海凡八人,皆万三子孙。顾(学文)又指其仇殷子玉等七十二家。其七十二家之中,又各自互相扳指莫阿定、莫寔、张寿、侍郎莫礼、员外郎张瑾、主事李鼎、崔龄、徐衍等,不下千家。由此党祸大起,蔓延天下,俱受极刑,至(洪武)三十一年方息。梁(氏)亦被父逼令缢死。”
顾学文之狱在当时的官方文件中是有案可查的。明太祖朱元璋为了解决相权与皇权的矛盾,洪武十三年处死左丞相胡惟庸,怀疑“满朝都是胡党”,蔓延株连,十年之中处死三万多人,并且用《昭示奸党录》公布于众。此后为了解决将权与皇权的矛盾,于洪武二十六年二月,唆使锦衣卫头目控告大将军蓝玉“谋反”,朱元璋以“谋反”罪处死蓝玉后,罗织了一个庞大的“蓝党”,受诬陷至死的有一万五千人,他还特地颁布了《逆臣录》,以正视听。
《逆臣录》第五卷收录了顾学文的“供状”,这份“供状”半文半白,似通非通,读起来很吃力,意思还是很明白的——顾学文参与了蓝玉的“谋反”阴谋:“因见凉国公总兵多有权势,不合要得投托门下。洪武二十五年十一月内,央本官门馆先生王行引领,前到凉国公宅内,拜见蓝大帅之后,时常馈送礼物记异样犀带,前去往来本府交结,多得意爱。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内,有凉国公征进回还,是学文前去探望。本官正同王先生在耳房内说话,言问:'这个是谁?’有先生禀说:'是小人乡人沈万三女婿。’本官见喜,赐与酒饭吃饮,吩咐常来这里说话。本月失记的日,行前到凉国公宅内,有本官对说:'顾粮长,我如今有件大勾当对你商量。’是学文言问:'大人有甚吩咐?小人不敢不从。’本官又说:'我亲家靖宁侯为胡党事发,怕他招内有我名字,累了我。如今埋伏下人马要下手,你那里有甚么人?教来我家有用。’是学文不合依听,回对一般纳粮副粮长金景并纳户朱胜安等,说知前因,俱各喜允,前到本官宅内,随从谋逆。不期败露,到官取问罪犯。”其中破绽百出,顾学文作为江南巨富沈万三的赘婿,竟然如此草率地答应跟随蓝玉“谋反”,令人难以置信。
后人的考证已经证明,《逆臣录》中所有罪犯的供词,都是特务机构锦衣卫编造的,虚构了蓝玉“谋反”的情节,目的是为整肃开国功臣提供借口。顾学文的供词也不例外。顾家与沈家因此遭来一场大屠杀,弘治《吴江志》所说:“由此党祸大起,蔓延天下,俱受极刑,至三十一年方息”,应是确凿的事实。表面看来是由于顾学文的风流韵事,背后的深层原因,与沈万三家族富可敌国密切相关,在皇帝心目中,富可敌国者是对皇权的潜在威胁,非加以整肃不可。
以上种种史料,都从不同侧面表明,断言沈万三“在明朝建立以前即已去世”,是没有说服力的。这样的考辨,虽然枯燥,却很有必要。不过,一般旅游者感兴趣的,是沈万三与周庄的关系。
与沈万三有关的周庄古迹,见于《贞丰拟乘》的,就有三处:住宅、别墅园林与仓库。他的住宅并非今日所见的沈厅,而在镇郊的东垞村。该书写道:“沈万三宅,在东垞村。”沈万三的别墅园林则在银子浜:“银子浜,系万三之园,湖石尚存,为当年胜游地。浜非通渠,其尽处有水一泓,通泉,迂回曲折,旱岁不枯,筑小丘于上,名金钩钓月。”在住宅与园林之间,有一处仓库,名为东庄地:“东庄地,乃万三东仓废基,是其积粟处。东通住宅,西接银子浜,园亭仓库相为联络。”光绪《周庄镇志》卷一“胜迹”,转引此段文字,补充道:“水底有古墓,坚实完固,未知所葬何人。其以银子名浜者,殆因万三之多金欤!或云,是当年鼓铸处。”
沈万三是个传奇人物,野史与地方志所记,大多出于民间传闻,因而众说纷纭,莫衷一是,要厘清真相并不容易。例如《贞丰拟乘》卷下“仙释”,有这样一段传说:“沈万三,现为地仙,尚在。向故有家,未大富耳。元末异人张三丰遇之,曰:'欲炼金丹,必得大福人相助,遍阅天下,无如君者。但必三百金为资,三年后启炉分赠。’万三欣然与之。逾年复至,云:'遇见难人,以此金相济矣,如欲成丹,可再付金如前数。’万三亦即解囊无吝容。此殆仙家所以试人也。丹点铁可以成金,服之可以成仙,万三之富大抵皆金丹所致耳。后明太祖籍其家,戍云南。康熙三年,三王叛,凡滇逆优伶一时星散。有贴旦扬州人,中途失侣于乱山中,见大宅一所,因款门借宿。顷之,一老人出,幅巾深衣,苍髯古貌。见而异之,引入与语,知为江南人,曰:'吾与汝为乡亲,可知当年有沈万三乎?吾是也,以服丹故得不死。’因令老妻出见,相对欣然……”通篇荒诞不经,姑妄言之,姑妄听之。若据此认定沈万三活到了康熙年,岂不令人绝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