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军用文书“檄”“移”漫谈
朱青红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
从我国最早的公文汇编《尚书》开始,中国公文的体式随着时代的变迁区分愈加细致和完善,到魏晋时期,公文体式就达到了几十种。现国家档案馆所藏的历代公文体式有上百种之多,但比较稳定、长期被因袭使用的却不过十几种。其中“檄”和“移”作为古代军用文书,在保持自己的传统的同时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发展演化。
“檄”,《说文》曰:“尺二书也。”李贤注《光武记》曰:“《说文》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谓之檄,以征召也。”颜师右注《汉书·高帝纪》:“檄者,以木简为书,长尺二寸,用征召也。其有急事,则加鸟羽插之,示速疾也。”最早的“檄”文见于《史记·张仪列传》,张仪作《为文檄告楚相》。文曰:“始吾从若败,我不盗而璧,若笞我。若善守汝国,我顾且盗而城!”文虽粗陋简短,但却标志着“檄”文的正式出现。刘勰在《文心雕龙·檄移》中评曰:“齐桓征楚,诘苞茅之缺;晋厉伐秦,责箕郜之焚;管仲相吕,奉辞先路,详其意义,即今日之檄文。及乎战国,始称为檄。檄者,敫也。宜露于外,敫然明白也。张仪《檄楚》,书以尺二,明白之文,或称露布,播视听也。”可见,最迟到了战国,“檄”文就已经出现了。
关于“檄”的起源,刘勰指出“昔有虞始戒于国,夏后初誓于军,殷誓军门之处,周将交刃而誓之。”可知最初作为仪式的“檄”只是训诫自己的部下,并不包含威慑敌方的内容。“至周穆西征,祭公谋公称'古有威让之令,有文告之辞’,即檄之本源也。”可知“檄”作为一种文体到此时才出现,而真正意义上扬己方之威,慑敌之胆的“檄”文则出现于春秋。“及春秋征伐,自诸侯出,惧敌弗服,故兵出须名,振此威风,暴彼昏乱。”从这里,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檄”由一种训诫部下的仪式发展为一种对内鼓舞士气,对外威慑敌胆的文体的过程。
移,《说文》曰:“禾相依也。”意思是稻子出穗时,株株互相依扶至于成熟。这是“移”原始含义。文章学上的所谓“移”,指移书、移文。作为各国之间、各官署之间,以及官员之间往来的公文,“移”体公文几乎是和“檄”文同时产生的。它的产生同样是由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之间交往频繁,国内事务杂呈的社会现实所决定的。移,又写作“诒”或“贻”,都是遗送的意思,因而春秋战国时期的文书又称“遗书”或“贻(诒)书”。
《文心雕龙》中的《檄移》篇以“檄”、“移”并举,可见“檄”“移”之间联系紧密。其云:“刘歆之《移太常》,辞刚而义辨,文移之首也。陆机之《移百官》,言约而事显,武移之要者也。故檄移为用,事兼文武。”可见移文与檄文在性质和行文特色上既有相似之处,又有所区别。“檄”立军事,用于对敌;“移”主教民,用于内部。“檄”是用于征召、声讨敌方的。所以,对于檄文的写作,刘勰认为,“或述此休明,或叙彼苛虐,指天时,审文事,算强弱,角权势,标蓍龟于前验,悬螌于已然。”并指出,为达到振军威而慑敌胆的目的,不妨把檄文写得“虽本国信,实参后诈。”意思是说,虽然文章的话是出于至诚,其实中间却掺杂了兵家的诈术。对于檄文的语气,刘勰也提出了要求:“不可使缓”,“不可使义隐”,“必事昭而理辩,气盛而辞断”,以期达到义正辞严的效果。至于“移”,它的作用是教化百姓,所以刘勰要求“移”的写作要“辞刚而义辨”,“言约而事显”。“故檄移为用,事兼文武:其在金革,则逆党用檄,顺众资移。”两者最根本的区别由此可见一斑。
魏晋南北朝时代是我国历史上最为分裂动荡的时期,国家分离,政权不稳定,各种力量为了夺取统治权和扩大统治范围进行着激烈的斗争,这种混乱的社会状况使得军事性文书得到广泛应用。敌我双方开战前,一方所发的告示性文书多以檄移的形式出现,这类文章一般都写得义正辞严,具有鼓舞士气,威慑敌胆,招揽人心的作用。刘勰在《文心雕龙》里将这类文书的特点概括为“植义飚辞,务在刚健;插羽以示迅,不可使辞缓,露板以宣众,不可使义隐;必事昭而理辨,气盛而辞断。”指出要张扬其辞,雄壮刚健,事昭理辨才能不义隐,辞断气盛才能压倒敌人。东晋李充在《翰林论》中也说:“檄不切厉则敌心陵;言不夸则军容弱。”钟会的《檄蜀文》、晋元帝的《讨石勒檄》、晋康帝的《讨石虎檄文》、袁豹的《为宋公檄蜀文》、温峤的《告四方征镇移》等都是此时征战公文中的典范作品。而最为著名的当属陈琳的《为袁绍檄豫州》。这篇檄文故意抹杀了曹操的功业,夸大了袁绍的势力,以达到长自己威风而灭敌方锐气的目的。文章虽以檄豫州告诉刘备不宜依附曹操为名,而内容上则时时面对天下人,广告天下,极富煽动性和号召力。对于这篇檄文,刘勰评价为“壮有骨鲠”,明代张溥在《汉魏六朝百三家集》中赞许“奋其怒气,词若江河,”认为是“出尘”之作。
檄移作为一种文体使用从唐朝开始发生了一定变化。其中檄仍旧属于军事性文告,一般用于军事声讨,有时也用于征调和晓谕劝导民众部曲。唐代著名的檄文有李德林的《安边诏》、于公异的《李昇收复两京露布》、骆宾王的《代李敬业讨武氏檄》、李商隐的《为濮阳公檄刘慎文》等,其中骆宾王的《代李敬业讨武氏檄》堪称是隋唐两代檄文中的巅峰之作。作者批驳的对象是武则天,文章列举其“残害忠良,杀姊屠兄、弑君鸠母”等种种罪行,号召天下人举兵共同讨伐。尽管文中有的地方出于宣传的需要,并不一定完全属实,但文章写得非常出色。连武则天看了也不由得赞赏他的才华,叹息宰相失人。该文的结束句:“请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极具号召力,已成为传诵极广的名句。而移文作为唐代三种平行公文之一实际上也多为诸司及州县级间追究质备之用。《唐六典》卷一:“诸司自相质问,其义有三,曰关、刺、移。”“移,谓移其事于他司,移则通判之官连署。”行政机关将处理其事的职权、责任移交其他机关,相当于今天公文中的“批转”。由于移作平行公文使用较多,后来人们习惯上把平行公文统称为“公移”。宋时主要用于各司相质问、共同办理有关事宜。明徐师曾《文体明辨》:“公移者,诸司相移之词也;其名不一,故以公移括之。”此时同移书名虽同而实异也。
到了明清之际,檄移之间的分野更加明晰。明代檄文作为皇帝或地方军政机构颁布的主要用于征召、声讨的军事化文书,是作战的宣言书。而清代的檄在继承明代檄文体用法基础上,又进一步拓宽了它的适用范围,即用于上级官府向其所辖下级官府整饬政务、催办公事等。清代对移的使用也有了更具体的规定,通政司、大理寺行文在京衙门除对各部院用咨文外,其余皆用移会;六科、各道、内廷各馆、内阁典籍厅、稽查房、中书科等处,与各部、院、寺、监行文,均用移会。在地方基层衙门之间的平行文,如直隶州与非所属之知县,知县与府首领,州同州判,州同州判与儒学,皆用平移。
由此可见,公文作为一种文体,有其产生、发展的过程。随着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社会结构的不断发展,公文类目逐渐增多,作用也愈加明细。了解各类文种的发生和演变过程有利于我们更好地区分和选择文种,有利于维护公文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并且方便公文的写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