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晓非:什么是人我执和法我执?

“于晓非《金刚经》导读”第009讲

当佛陀解构我们自以为的真实的时候,为了解构的方便,佛陀首先,要把我们凡夫所执着的自以为的真实的世界要分分类。也就是解构的时候要有明确的对象,要把我们凡夫执着的自以为的真实世界分成几块,我们先解构什么?后解构什么?这样思路才清晰、修证才有次第。

那么在佛法体系里边,对凡夫所执着的自以为的真实世界的划分有很多种方法,其中最简洁的一种方法就是把它分为两类,分别起名叫“人我”和“法我”。“人”就是“人民”的“人”,“我”就是“你我他”的“我”。“法我”的法就是方法的法。“人我”跟“法我”。

什么是“人我”?大家想一想,我们此时此刻做为一个凡夫,在我们这个凡夫心中,那个真实的世界是什么?首先,作为一个凡夫,你会认为,你自己内在的主观的精神世界,这是一个真实存在。这个存在而且是不变的,独立的。也就是我从一生下来,我是个婴儿,后来是个少年,到青年、到壮年、到老年,以至于死去。在这几十年人生当中,我的肉体可以变,我什么、什么都可以变,但是内在的有个主观的、精神的那个世界,总没有变。上幼儿园的是我,上中学的是我,读大学的是我,现在工作挣钱的是我,有一天死了,还是我死了。我们死死的执着的这个内在主观精神的这个世界的真实的存在,佛教把这个存在叫“人我”。我们对“人我”的那种执着,佛教就叫作“人我执”。这是第一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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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法我”,也就是当一个凡夫执着了内在主观精神的这个我的存在的时候——这个“人我”存在的时候,他就一定会攀缘着一个主观内在精神世界之外的一个世界。这个内在主观的、精神的世界,它一定要依托着一个主观内在精神世界之外的、一个外在的客观的物质世界而存在。比如说,我的这个内在主观精神的我,这个“人我”,它要依托着我一个肉体而存在,而我这个肉体,而我这个肉体要依托于这个世界,这个地球而存在。

所以当我们凡夫一旦执着于有一个内在主观精神的我——“人我”的存在的时候,你就一定会产生第二个执着,你就会认为这个内在主观精神的我一定在他之外,有一个外在客观物质世界作为他的攀缘跟生存的依托的对象。而这个外在客观物质的世界,我们佛教就管它叫“法我”。对这个世界的执着,我们就叫“法我执”。

因此,从这样的角度来分析,佛陀要破除我们凡夫自以为的真实的世界,我们可以讲,就是破我们的“人我执”和“法我执”,把“人我执”跟“法我执”破掉了,也就是把我们死死执着的这个内在主观精神世界的我跟这个外在客观物质世界的我,把这两个东西破掉了,就把我们凡夫执着的,我们自以为的真实的世界破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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