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城市、农村有房留意!今年起,老家3类宅基地或要开始收费?
在推进城市化发展进程下,农村郊区无疑是获益最大区域。
不少农村郊区在这几年改造下,都初具现代化城市格局;同时,不少农村人在获得拆迁、棚改费用后,也迁移到了城里成为消化城市存量房的“刚需”。经济专家李铁就说到“我国城市化还不到45%,未来还将会有2亿多农民进城买房”,讽刺的是,一边农村村民希望迁移到城市获得更好教育、医疗、居住环境;另一边因为城市高房价,买不起房的城市人则希望能开放农村宅基地买卖,用和城里买房差不多钱建设乡间别墅,远离城市雾霾、生活压力。
这向市场透露一个明显信号:未来会有更多农民进城,能创造出更大住房需求,受此影响房地产还有不少红利发展期。
房说君以为,农民希望进城买房追求更好生活也无可厚非,虽然城市的房价、生活成本原本农村高,但这里有完善教育、医疗、养老资源,都是农村不具备的,现阶段到底有多少农民迁移进城?根据数据统计,1998-2019这20多年来农村共流出约2.5亿人口,每年就有约1300万农民成为城市“新居民”。
但有一个问题,他们进城后子女出生就是城市户口,父母仍然还是农村户籍,在农村留有宅基地以及房子。在今年出台“土地政策”也明确指出,这些城市子女依旧可以继承农村父母宅基地和房子使用权,这些人在城市、农村还留有房的要注意了,今年开始,部分宅基地将不再“免费使用”,而是需要收费。
在城市里,通过开发商建造商品房后出售,居民或全款或按揭就有房子居住;在农村没有商品房可买,农民只能自建房,“宅基地”就是集体分配给每户农民使用土地。说白了,宅基地就是农民生活“必需品”,实际上在历经这么些年的发展后,逐渐出现了一户多占、一户多处宅基地、乱占的现象,宁夏平罗、湖北宣城、山东菏泽、河南新乡就针对以上宅基地乱象,执行更为严厉的土地新标准,从2021年开始,这些农村宅基地或将统统都按照“新规”来处理-不再免费使用,需要收取一定费用。
人在城市、农村有房的请留意了!这3类宅基地或开始需要交钱使用。
面对一户多占、乱占、多个宅基地房的乱象,近2年来各地就不断加紧进行登记确权,自然资源部在去年下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里也指出“力争在2020年基本完成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由于“冠毒”影响并没有如期完成。不过,在房说君看来,登记颁证后能确保今后不再有这类乱象出现,另外,有越来越多地区也开始实现有偿使用规则,毫不避讳地说,从今年起,部分宅基地的使用“不再免费”,而是按照一定标准来收取相应费用。
从目前已有更新规定地方来看,2021年开始,3类情况下的在地会收纳一定使用费:
1、“一户多占”多出的房子部分。
按照正常来说,每户名下宅基地数量只准有1处,但在使用过程里,一家多出宅基地房的现象不在少数。例如,农村父母或其他直系亲属去世后,后代就可以继承来自他们的宅基地房子;虽然是城市户口子女,但依然可以继承和获赠亲属农村宅基地,随着“地随房走”规定,相当于同时拥有几处宅基地和房子。
今年开始,这些多出的部分就要进行有偿使用,按照现已更新标准来看,河南辉县采用阶梯式收费,对于多出部分只要农民愿意退出则不需要交钱,不愿退出多余宅基地会减去免征面积后实行收费;山东巨野是按照累积式阶梯付费, 多宅部分在扣除规定面积后,其余全部按照累积阶梯计费。
2、“一户多占”超出面积部分。
不同地区规定了每户农民可以拥有宅基地面积的上限,按照文章提及地区新规来看,超出地方规定上限面积的宅基地后,需要缴纳相应费用才可以继续使用,实际上对于超出部分面积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
比如,有规定农民每处宅基地不得超过200㎡面积,超出后每年缴纳2-5元/㎡不等费用;也有规定免征面积为170㎡,超出面积按每年10-20元/㎡不等收费。无论哪种计费方式,对于宅基地多占面积也不再“免费使用”,而是统统按照新规定来处理。
3、继承、获赠不在同一个农村集体的宅基地。
村与村之间联姻是最常见,在父母去世后子女一样可以继承来自两边宅基地使用权,实际上每个村集体所关系宅基地房费是固定的,即便子女与父母已经分户,但一边接受父母赠予宅基地,另一边则继承来自男/女一方家里土地,造成冲突的是它们或许不同属于一个村集体,在这种情况下,获得的宅基地/房也需要缴纳费用了,具体费用也和上文另外两种类似,各地都会按照一定阶梯标准来收取相应费用。
房说君有话说:对于人在城市,农村老家还有房的要留意一下,今年开始,这些宅基地会按照新规来处理-不再“免费使用”,而是会收取一定比例费用;房说君以为,这样做法是积极正面的,毕竟在农村来说多占、乱占、多处宅基地房不是什么新鲜事,按照相关规划进程,对所有宅基地确权登记完成后,会有同意数据库来查询参考,这样,也算是防范以上乱象出现。
本文所用图片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转载请注明出处“每日房说”,未注明发现必深究。(撰文:小羊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