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阳周边某村冷库雇用工人干活,发生死亡事故责任在谁?
上几日,饶阳周边某村一冷库,发生了一起工人在冷库二层干活,不小心摔下来,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事故。
事故发生后,由于赔偿数额谈不拢,冷库主一时躲藏起来,找不到人,死亡者家属无奈在事故发生的冷库外焚纸,放置花圈,啼哭,有人拍摄视频放到网上,说建冷库的某某躲起来了,让乡亲们给评评理。
(注:以上事情属于熟人提供信息,如有出入,以事实为准)
据了解,冷库的所有人前几日雇用几个人干活,不小心出现了死亡事故,我们都知道,农村人找人干活,一是乡里乡亲的,净熟人,羞于签订劳动协议,二是出了这样的事情就傻了眼,抓了瞎,有时候对方是狮子大张口,有时候是雇佣者不愿意出多少赔偿,一推三六五,那么,这个事情该怎么做,我们来听听杨老师的分析:
首先,冷库的主人是要承担责任的,虽然他和死者属于事实上的雇佣关系,但是,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免责协议,所以他有责任给工人提供安全上的保障。
第二,当然他藏着躲着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俗话说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出问题是谁也不愿意发生的,可是,出了问题就应该自己面对,通过中间人说和,调解,通过政府部门,乃至走法律途径都是可以的,可是,为何如何,死者家属也不能去人家去闹,特别是用放置花圈,条幅的方式去闹,这严格来说也是违法行为。
所以说,我们雇佣人干活,一定要有法律意识,该签订协议就签订协议,不要觉得不好意思,还有,一定要把该注意的地方告诉对方,把有碍安全的地方排除干净,因为看似非常常见的雇佣关系,就是你干活,我付钱,可是,一旦出了伤亡事故,无论是对死者的家庭,还是雇主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不可不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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