剥离“亲亲相隐”式忠诚
剥离“亲亲相隐”式忠诚
——《胜市正言》再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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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传统文化中,除了“为尊者讳为贤者隐”,还有一种“亲亲相隐”的说法。孔子在《论语·子路》里告诉我们,“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这至少是针对不正当行为的告发而言;但是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相互之间则是不能视而不见的;如果毫无作为那会形成更大的隐患。有时候“亲亲相隐”很可能被理解为对老板的忠诚,对团队的忠诚,或者被老板用来验证员工的忠诚度;而在企业养正氛围中,则不需要这种忠诚,不能让员工都看着老板的眼色行事。
在所谓对老板个人的忠诚中,老板很难一碗水端平,很容易形成一个小圈子。如果说为了共同的私利,谁也不希望小圈子里的人出事;“事发”之际还互相包庇,就有悖于无伪、无妄、无诡、无诈、无违等原则的行为就难以被及时制止。应当承认,从亲情上看,“亲亲相隐”有其合理性;但需要把握一定的度。其实,孔子自己也认为,“亲亲相隐”可以适用于“顺手牵羊”这样的小错;但是对于大是大非却不能含糊。当时晋国的代理司寇叔鱼贪腐劣迹败露,叔鱼的哥哥叔向多次建议判处叔鱼死刑。孔子就非常支持:“叔向古之遗直也。治国制刑,不隐于亲,三数叔鱼之罪不为末,可谓直矣”。从对亲人、对身边的人严格要求做起,其实也是严于律己的表现。
企业家搞“亲亲相隐”式的忠诚,看起来便于实施对企业的控制,但是在成长瓶颈面前,难有新的活力。这是因为,当企业家带着个人的思维定势选用人才的时候,忠诚度往往被排在第一位,而真正的工作能力就会靠后。而圈子内的人投其所好,很难在企业家的思维定势之外提出突破成长瓶颈的真知灼见。在体制壁垒存在的情况下,圈子利益使得团队结构稳固化,新的人才难以脱颖而出。企业家要想跳出这种定势,在无伪、无妄、无诡、无诈、无违之外,还应当无私,将无为推向新的境界。这种无私虽然不是要否定企业家的应有“身价”,但至少应当具有敢于挑战既得利益,乐见被后人超越的胸怀。
毫无疑问,对下级进行无为管理,无伪、无妄、无诡、无诈、无违不是以我划线,应当以社会主流价值观为标准。明确这一点并不难,难的是在“我的地盘我做主”的老板文化中,企业家往往以主流价值观的代表自居,将员工对老板的忠诚与企业、乃至对对社会的忠诚、对国家的忠诚混淆起来。为了提高效率,执行“没有任何借口”是必要的;但是执行不是盲从。凡是法律和社会公德所不能容忍的,员工不但不能服从,而且要进行抵制,坚持无为。对于企业家来说,即使企业是自己的“杰作”,也应当受缚于自己带大的“孩子”。
这当然不是说忠诚不重要,而是说共同对市场负责,对消费者负责,并不需要对老板的愚忠。正如任正非所说:我认为最好的干部是什么样的人呢?就是眼睛老盯着客户,盯着做事,屁股是对着我的,脚也是对着我的。他是千里马,跑快了,踢了我一脚,我认为这才是好干部,一天盯着做事的干部才是好干部,才是我们要挖掘出来的优秀干部,而不是那种会“做人”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