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退税自检提示“申报的报关单无电子信息”,可能是因为这些原因!

”出口已经很长时间了,为什么出口退税申报时会提示没有电子信息?电子口岸查的都已经显示税务总局接收成功了!”
排查这个问题的原因,可以按照下面的步骤!

第一步:检查报关单是否录错

出口明细中的报关单号录入规则为:18位报关单 0 两位项号,实操中录错大多是因为对报关单的录入规则理解有偏差。例如,淡然退税2021年7月申报两票出口报关单,如下:

图一

图二

正确操作:录入出口明细时,第一张报关单的报关单号为:424020200547864247001,第二张报关单第一项报关单号为:424020200214754129001,第二张报关单第二项报关单号为:424020200214754129002。

错误操作:录入出口明细时,第一张报关单的报关单号为:424020200547864247001,第二张报关单第一项报关单号为:424020200547864247002,第二张报关单第二项报关单号为:424020200547864247003。

检查一下是否录入错误。如不属于,进行第二步。

第二步:判断是否为代理出口

看一下报关单的境内发货人和生产销售单位是否为两个不同的公司,如为两个不同的公司,说明这个业务为代理出口。如下图:
境内发货人-受托方(代理方)、生产销售单位-委托方。本张报关单应由生产销售单位:淡然退税申报出口退税。
淡然退税申报出口退税时录入出口明细的代理证明号,不需要录入报关单号,如下图:

外贸企业

生产企业

注:代理证明号录入格式为代理证明编号 2位项号,注意哦,不是代理证明编号 0 2位项号,其他录入同自营出口货物办理出口退税一致,网页版录入同理,不过多赘述。

第三步:补发报关单电子信息

以上两种情形都已排除,那就可能是没有电子信息了。为什么电子口岸查询报关单数据实时查询状态显示“税务总局接收成功”,还会没有电子信息?
要搞明白这个问题要清楚报关单电子数据是如何传输的,传输可以看成两步:

1、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总局端接收海关总署交换过来的出口报关单电子信息;

2、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总局端将接收到的报关单电子数据经清分后发送至各省(包括5个计划单列市)局。

省局接收到信息后,出口企业申报时才会有电子信息。电子口岸数据实时查询状态显示“税务总局接收成功”,只是上述第一步传输成功,并不代表第二步没有问题,有时发送过程中因网络等原因,可能发生数据包丢失的问题,导致出口企业报关单电子信息并未成功从总局管理系统发送到省局。
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联网核查有“重新发往税务总局”的操作,此操作按照官方的注释而言,税务总局接收失败时可以操作,也就是上述第一步接收失败,如下图:
报关单长期没有电子信息怎么办?有没有解决方法,这个也是有的,出口企业可以操作“信息查询”,让总局管理系统重新发送报关单电子数据,也就是上述第二步重新发送,电子税务局“信息查询”操作步骤如下!
一、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点击出口退税管理,如下图:

二、点击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信息查询-在线申报,如下图:

三、点击新建-录入无电子信息的21位报关单及相关数据-点击保存,如下图:

图一

图二
四、点击数据申报,生成申报数据-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将申报数据发送给税务机关,点击申报结果查询查看审核情况。审核通过后,系统会自动补发报关单电子数据,如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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