龟市的春天总要来的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春天会来,都在牟足劲的等待一个情感宣泄的消息。或许这一次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或许是这次国家即将释放的信号之一。本是一个全龟民都在讨论的喜讯,我也没啥必要插嘴凑个热点,但是无奈看了一圈公众号的文章,好像大家很多的分析都跟我想的不太一样,所以索性我就胡乱鼓捣了这篇文章,说说我的看法。

首先这一篇内容是《管理范围的通知》,其意义是在维护原有野保法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全新的解读,并不是对原有法律条目的更新。毕竟单纯的一条法律拥有几百种解读方法,国家也是担心地方有不同执行措施,所以特发此通知,也算国家为广大养殖户的一个交代。

再者这一篇的发文是针对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毕竟疫情期间对陆生的野生动物打击更大,很多养殖户都在盼望着这个消息。回归到龟本身,简单来说与陆龟相关性更大一些,不是外面解读的所有龟种都解放了,毕竟不是管理水龟和半水龟的渔政。但细度其中条目也不难发现其实国家也在细则规范化,让养殖户拥有更多的发挥空间。这是一个信号,等待着,我觉得会有水龟半水龟的消息随后就到。

最后再详细看看这次通知的细则,想必很多人已经听过不少版本的解读。咱们一句一句来。

“一、禁食野生动物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发布前养殖食用、不属于畜禽范围的陆生野生动物,不包括水生野生动物和以保护繁育、科学研究、观赏展示、药用、宠物等为目的的陆生野生动物。”

这个基本说的很清楚了,不包括水生。但其中首次提到了宠物概念,是一种新的信号。并且再次重申了科研、展示、药用的多种用途,也是为日后合法饲养埋下伏笔。

二、积极引导停止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附件类别一所列45种野生动物,要积极引导有关养殖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并按有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确需适量保留种源用于科学研究等非食用性目的的,要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

三、规范管理允许养殖禁食野生动物。对附件类别二所列19种野生动物,要会同有关部门分类制定管理措施和养殖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落实防疫检疫相关要求。

四、认真做好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工作。各地要迅速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业务培训工作,确保对政策的准确理解和把握,加强与养殖户的沟通交流,避免产生误解和疑虑。

五、主动做好舆情应对、矛盾化解工作。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回应公众关切,及时化解矛盾。工作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我局报告。

其实看上面这几条就明白这一次的通知其实主要针对的就是为了这次疫情下的陆生动物禁食禁养。避免地方乱执行导致错伤无辜。

第一个栏目中就是不让养不让吃的品种,基本上不管你是不是人工养殖的,未来都等同于野生动物处理。其中比较伤的应该是蛇类的玩家了,咱也不懂也不敢瞎说,只是看字面对于玩家来说可能是蛇类受伤比较大,毕竟养毒蛇还是有一帮人的。

第二个类目是这一次全新的解读,并且对养殖这类陆生动物来说是一个新的救命符。只要你养殖的动物不是为了食用,那么就没有灭顶之灾。其中值得玩味的是,锯缘和齿缘在我的认知里应该属于水生管理,不知道怎么也归到了陆生目录。以此以后以宠物目的养刺猬、养缅陆是可以越来越合法的一个走向了。毕竟这是我在各种统治力第一次见到提到宠物两个字的。

最后再说一说这份网络疯传的照片,真实性不确定,但从现行法律程序上来说是可行的并且合法的,只是程序走的有点多,不是完全虚无缥缈的事。但需要注意的是,其中提到的是苏卡达,并不是所有陆龟,苏卡达是在法律规范内的,很多辐射啥的就很难等到这一天。

最后的最后,再多说两句,匆匆忙忙写下这篇文章只是不希望它被过度解读,过度乐观。但随着这一波政策方向的开放,陆续国外合法进口龟航线的开通(窄桥等)不容忽视的是,龟市的春天真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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