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朋友说,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提高到45万元后,附加税费不会算了。
我们都知道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在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缴纳。既然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增值税都不用交了,附加税费自然也就不用交。这位朋友之所以有疑问,是因为开了专票,因为即使季度销售额不超过45万元,只要开了专票,就需要就专票部分按票面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不一定!因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本身就有优惠规定。
根据财税[2019]13号的第三条,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实际当中,全国大部分省市都是执行最高幅度减征,也就是说,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那么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都是减半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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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税[2016]12号文,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今年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提高到45万元,但是这个免税额度目前还没有变化。
需要注意一点,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的免征优惠规定是针对所有纳税人,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销售额符合规定,都可以享受。
如果增值税都减免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三项附加税费肯定也不用交。
如果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建税减半交;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要不要交就看销售额,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两项附加费不交,反之也是减半交。
这里的销售额是指当月或季度的全部销售额,不光光是专票部分销售额。
好在附加税费在申报的时候是自动带出来的,只要选择好优惠代码就行了不知道附加税费怎么优惠的小伙伴们,看了猪哥的文章,是不是清楚了呢?关注诸葛会税,学习财税不再走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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