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审黄克功案件:一个红军干部应该拥有什么样的爱情?

抗战开始后,张灵甫在黄埔同学会求情之下,仅服刑一年,就被提前释放出狱,返回部队任职,从此在七十四军声名日隆,直到最后接替施中诚担任军长,最后在解放战争中,在孟良崮战役中阵亡。这种法外开恩的做法在当时也被许多人视为不拘一格之举,但是在延安也出了同样的案件,结局却完全相反。

这就是黄克功案件。几年前,这个事件还曾被改编为电影。事件的大体经过比较简单,就是红军时期的团级干部黄克功在延安认识了从太原来到延安的女学生刘茜,两个人谈起了恋爱,后来黄克功要上前线了,想要提前结婚,而刘茜提出要分手,两个人发生争吵,黄克功一气之下,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打死了刘茜,这就是著名的黄克功案件。

因为当时黄克功正在抗大学习,所以很快这件事就被报告到了学校,教育长为罗瑞卿,随即将命人将黄克功收押禁闭,并将案件的具体情况上报到主席案头。当时正值抗战军兴,正在用人之际,加上又有张灵甫的先例,所以不少人主张对黄克功法外开恩,对他略施薄惩,让他上前线去戴罪立功。而且,当时延安也有人队刘茜的作风提出质疑,所以决定杀了她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红军老干部当时大多数都是二十多岁,之前一直戎马倥偬,无暇顾及个人问题,在延安才有了一个稍微安定一些的环境,又从沦陷区来了大量的女学生,满怀着一腔革命热情来到延安,参加抗日救亡。英雄美人,自然很容易来电,所以像黄克功这样的干部和女学生谈恋爱的情况并不少,有些后来成了佳话,有些则无疾而终。但是像这样直接动手杀人的,黄克功还是第一个。

时任边区法院院长雷经天实际上也主张不要从重处罚,希望能给黄克功留一条命,让他在抗日战场上戴罪立功。但是主席考虑再三,还是决定处死黄克功,以儆效尤。为此,他特意给雷经天写了一封信,也就是在电影中最后当众宣读的那封信,这封信当然不止是给黄克功判死刑的理由说明,更是对当时的各级红军干部的一个警醒,这就是,即使他们曾经有过功劳,他们也不能胡作非为。

也是在这封信中,主席提出了一个前几年众所周知的原则,这就是党纪高于国法。这不是说党纪可以在国法之上,而是因为党纪的要求应该比国法更高,即便是有些事并不违反国法,但是如果违反了党纪,也应该处理。因为党是民族的优秀分子组成的先锋队,对他们的要求理应高于法律对普通人的要求。所以,主席最后说,黄克功的行为不仅丧失了作为一个党员的资格,而且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资格,所以必须处死。

但我们今天回头来看,也可以换个角度来看待这个问题。这就是,如果黄克功是在整风之后遇到刘茜,也许刘茜在对待和黄克功的感情上会态度更加严肃,而不会那样朝秦暮楚,随随便便就提出分手。因为她在遇到黄克功的时候,还没有完全脱去身上的布尔乔亚气息,对黄克功只是美女爱英雄式的崇拜,但是接触之后,却发现黄克功并没有她期待的那种浪漫气质,从而产生了失望情绪,轻率的提出了分手的要求。

实际上,后来那些脍炙人口的红军干部与女学生的佳话基本上都是在前线战场上经过战火淬炼的,在共同战斗中相互认识和理解了对方,这种感情就不是之前刘茜对黄克功那种庸俗的布尔乔亚式的想象了,而是真正的革命的战斗的感情。用我们今天的话说,就是经历过了严峻的环境下的生与死的考验才产生的感情,这种同甘苦,共生死的感情的质量自然要高得多了。

或者想像一下,李云龙在戎马倥偬的抗战岁月中遇到的不是朴实的农村姑娘秀芹,而是遇到了一身布尔乔亚气息的田雨,他们的感情能够持续多久?尤其是当李云龙还在延安学习的时候,就遇到了田雨,田雨还会不会忍受李云龙身上的泥腿子气息,如果提出分手,李云龙会不会也拔枪相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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