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 部署做好2020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通知》指出,据预测, 2020年山东省汛期降雨偏多1—2成,局部地区可能出现极端强降水事件。特别是新一轮重点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建工程进度压力大,安全度汛面临考验。此外,机构改革后防汛抗旱体制调整,工作机制仍需进一步磨合。受以上诸多因素影响,全省水旱灾害防御形势异常复杂严峻,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今年气候可能对防汛的影响,早做谋划把工作做到前头,确保汛期不出问题。
《通知》明确,要全面压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根据年初省政府调整确定的防汛抗旱指挥体制和运行机制,水利部门主要承担监测预报预警及发布、水工程调度和抢险技术支撑等职能。各级水利部门要立足实际,配齐配强水旱灾害防御人员力量,切实落实水旱灾害防御责任和工作措施,避免出现责任盲区和工作空档。要充分抓住汛前有限时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水旱灾害防御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要切实落实超标洪水防御措施,按照水利部防御超标洪水工作部署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增强忧患意识、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切实做好总体考虑和各项准备措施。要结合流域历史大洪水及其规律特性,在已有工程防御洪水方案或洪水调度方案基础上,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为首要目标,抓紧组织编制防洪工程超标洪水防御预案和城市超标洪水防御预案,确保5月31日前完成编制任务,6月15日前完成防御超标洪水调度演练。
要扎实做好监测预报预警。加强气象、水文等部门协同配合和信息共享,优化测报方案,加强雨情、水情、旱情监测预报,及时开展会商研判,努力延长预见期,提高预报精准度。要充分利用新技术新方法,加强降水洪水预报耦合,推进洪水预报调度一体化。要规范预警发布机制,健全完善预警平台,拓展预警渠道,采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推进水情预警社会化服务。要规范水情旱情发布程序,明确发布内容、发布渠道和时间要求,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为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供可靠支撑。
要依法依规实施水工程调度。坚持兴利服从安全的原则,按照水工程管理权限和调度方案,依法科学实施辖区内水工程调度,强化水库、闸坝、蓄滞洪区等综合调度,充分发挥水工程减灾兴利效益。要建立信息沟通和共享机制,健全跨区域和上下游重要水工程调度信息实时通报协调机制,跨市骨干河道边界拦河闸要服从省海河淮河小清河流域水利管理服务中心统一调度。要动态跟踪调度水库、河道、湖泊实时水位流量变化,按照省政府办公厅鲁政办字〔2020〕1号文件要求,当河道湖泊达到警戒水位(或警戒流量)并预报继续上涨时,或大中型水库达到防洪高水位(或允许壅高水位)或小型水库接近设计水位(或达到警戒水位)并预报继续上涨时,及时通知应急部门做好职责衔接。要加强辖区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运用监管,进一步规范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工作,确保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水库安全度汛。要切实落实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做好水库巡查、预警发布、应急抢险等各项工作。要通过“线上线下”监管和现场督查等方式,加强水库汛限水位监管,严禁水库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在建水库和有病险的水库要落实各项度汛措施,必要时要空库迎汛。要及时检修水库启闭机、溢洪道、坝体等关键部位工况,落实备用发电机组、卫星电话等应急措施,制定电力通讯保障应急预案。要根据山东省《关于加强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小型水库管护主体,切实做好小型水库安全运行管理,强化预案、培训和演练,确保度汛安全。要对照去年水利部和省水利厅小水库督查发现问题情况,举一反三,确保汛前逐座水库排查整改到位。
要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措施。要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抢抓汛前有利时机,加快推进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确保主汛期前完成既定任务目标。要全面压实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责任,逐个落实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安全责任,夯实各级水利部门监管责任,并以适当方式公布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接受各方监督。对于跨汛施工项目要逐一组织编制安全度汛方案,逐项制定汛期值守、应急处置等环节在内的安全责任清单,落实物资、人员、设施设备等抢险准备,开展培训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要高度重视防洪工程设施水毁修复工作,加强水毁项目台账管理,跟踪掌握水毁修复情况,优化建设时序,严控施工标准,全力确保汛前完成修复任务。
关于山洪灾害防御,《通知》要求,充分摸清现有山洪监测预警设施状况,做好维修养护和设备检测,确保正常运行。要充分发挥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及时发布山洪预警,提醒地方政府组织做好人员转移、应急救援、危险区管控等各项工作,同时建立山洪灾害预警信息反馈机制,强化预警执行效果。要充分发挥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加强山洪灾害防御预案修编、宣传、培训和演练,提高群众风险意识和避险自救能力,确保“方向对、跑得快”,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要全力推进2020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和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项目建设,确保按期完成年度建设任务。
在水旱灾害防御行业监管方面,《通知》强调要积极践行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切实加强对超标洪水防御、水工程调度、水库安全度汛、山洪灾害防御、水毁工程修复和防汛隐患排查等6个方面工作的监管。省水利厅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上述6个方面重点工作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监督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度明显滞后的通过警示提醒、约谈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督促推进,对违规超汛限水位、违规调度运行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问责。
《通知》要求全面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水旱灾害防御专家体系,充实完善水旱灾害防御专家库。按照“人岗相宜”原则,细化专家分片分工,并组织专家到工程现场实地调研,掌握工程一手资料,提高专家技术支撑水平。按照水利工程水旱灾害防御工作需求,调整补充水旱灾害防御物资,加强物资设备维修养护,建立完善物资管理调拨制度,做到关键时刻调得出、运得到、用得上。要加强信息报送,提高时效和准确性,遇重大突发情况要第一时间报送。高度重视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积极主动正面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通知》强调要统筹做好抗旱保供水工作,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墒情,加强旱情监测预警,准确分析研判形势,提前谋划抗旱措施,积极做好应对准备。胶东地区要统筹客水调引、蓄水现状和用水需求等情况,科学制定用水计划和抗旱预案,加强水资源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城乡生活用水、工农业生产用水和生态用水需求。沿黄地区要充分把握春灌引水的有利时机,加大引黄灌溉力度。山丘区要密切关注旱情状况,关键时期要充分利用“五小”水利工程、修建临时水源、拉水送水等方式,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安全。要进一步完善抗旱工程设施,加快应急水源工程及配套设施建设,做好抗旱设施维护,提升水工程蓄水、补水、调水、引水能力,全方位保障供水安全。
来源:中国水利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