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诞辰100周年”到底是错还是对?
最近有读者留言问:“诞辰100周年”的说法是否存在问题,是不是要改成“100周年诞辰”?
这其实是个老问题。本刊曾在2003年8月刊上组织过一期《百家会诊》,专题讨论:是“百年诞辰”还是“诞辰百年”?参加该期“会诊”的专家有上海师范大学的张斌教授、北京大学的陆俭明教授、华中师范大学的邢福义教授、暨南大学的邵敬敏教授、复旦大学的刘大为教授等。
是“百年诞辰”还是“诞辰百年”?(上)
在报道纪念活动时,
报刊上的标题有时是“诞辰百年”,
有时是“百年诞辰”。
是两种结构都可以,
还是有一种是错的?
要力挽狂澜
捍卫语言的严肃性
语言,是活在人民群众口头上的交际工具,有相对的稳定性,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诞辰,据“词素分释法”可解释为“诞生的时辰”,因此,属名词性质,绝无动词功能。所以,常见的工具书均明确无误地注为“生日(多用于长辈或所尊敬的人),名词”。《实用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举了两个例子:
1.今天是老师八十岁诞辰,学生都来庆贺了。
2.纪念鲁迅先生一百周年诞辰。
以上两例中的“诞辰”可以替换为“生日”,只是失去了庄重的色彩。不过,绝不会有人说成“生日八十岁”或“生日一百周年”。如要用这种语序,只能说成“出生八十年”或“出生一百周年”,若嫌色彩不庄重,则可换成“诞生”二字。以上两例可表述为:
3.今天是老师诞生八十周年,学生都来庆贺了。
4.纪念鲁迅先生诞生一百周年。
所以,只能说成“百年诞辰”,而不能说成“诞辰百年”,若一定要用这样的顺序,则只好说“诞生百年”了。语言是有它自身的规律的,不能因为某些人常用“诞辰百年”就姑息迁就。(孙建 刘云)
两种结构都有问题
“百年诞辰”和“诞辰百年”两种结构都有问题。我想先结合以下六个例子来讨论。
A.纪念毛主席一百周岁诞辰。
B.纪念毛主席诞辰一百周岁。
C.纪念毛主席诞辰一百周年。
D.纪念毛主席一百周年诞辰。
E.纪念毛主席诞生一百周年。
F.纪念毛主席诞生一百周岁。
以上六句,只有A、E是正确的,其余四句都有问题。
表示年龄的单位,习惯上用“岁”(或周岁),一般不用年(或周年)。比如问一个孩子:“你几岁了”和“你几年了”,两问大不一样,前者明确无疑地在问他的年龄,后者则有些不知所问。再如“您今年高寿?——还小呢,72。”“72”后边省略的只能是“岁”,不能是年。由此可见,C和D两种说法都不可以。
“诞生”不能与“岁”搭配。“诞生”是出生的意思,与“年”搭配后才可以替代“岁”;也就是说,“岁”本身含有“诞生”和“年”两项。“诞生一百周年”就是“一百周岁”,“一百周岁”就是“诞生一百周年”。所以,F句中的“诞生一百周岁”也不通。
B句的问题出在语序上。“诞辰”是生日的敬称,是名词。一般情况下,名词前面能加数量词组,后面则不能。说“1993年12月26日是毛主席一百周岁生日”毫无问题,谁都听得懂。可是,如果说“1993年12月26日是毛主席生日一百周岁”,一是说起来听起来都很别扭,二是意思也不明确,是毛主席一百周岁呢,还是毛主席的生日一百周岁?
再回过来看看“百年诞辰”和“诞辰百年”,前者如D句,属于用词不当的问题,后者如C句,除了用词不当外,还有语序的问题。总之,两种结构都有缺陷。(隋世杰)
纪念·诞辰·一百周年
“诞辰”和“生日”一样都有二义,一是指出生的发生日,二是指出生的纪念日。“一百周年”在使用中也有二义,一是指作为序数的第一百年,二是指作为基数的一百年的累积。“纪念”用在这里只有一义,就是以某种形式对过去的事情、人物或者日子进行追思,表示怀念。
要确定“诞辰一百周年”与“一百周年诞辰”语言上是不是合格,就要看它们能不能被指派给一个汉语的句法结构——“诞辰一百周年”能不能解释为一个主谓结构的词组?“一百周年诞辰”能不能归在偏正结构的词组中?
搞庆典纪念活动时如果要用一个词组表明这样两重意思:活动针对的是现在年代的纪念日而不是历史上的发生日,同时要指出这一纪念日在历史顺序上是第几个——譬如是第一百个,这时就应该使用“一百周年”的第一义(序数)去限制表示纪念日的名词,于是就有了“一百周年诞辰”或是“一百岁生日”。“一百周年诞辰”在句法上语义上都是一个合格的偏正词组。
如果我们要表明的两重意思是:活动针对的是历史上发生的某个事件(降生也是一个事件),并且要指出该事件的发生至今已有一百周年的历史,那就应该使用“一百周年”的第二义(基数)去陈述表示事件的名词,这样就有了主谓结构的“甲午海战一百周年”。如果事件用动词来表示,就应调整为“(甲午海战)发生一百周年”。
可是活动针对的如果是历史上的某个日子如某人的诞辰,同时也要指出这个日子距今已有一百周年,能不能类比“甲午海战一百周年”说“诞辰一百周年”呢?如果可以类比,意思就应该是某人降生的发生日(而不是降生这一事件)一百年了。关键就在于,这样的意思能够成立吗?它决定了作为发生日的“诞辰”语义上能不能与一百周年的第二义(基数)组合。
可以说“这个孩子五岁了”,是因为这个孩子从降生到现在的五年间一直存在着;可以说“这张桌子一百年了”,是因为这张桌子从产生到现在的一百年间一直存在着;也可以在将来的某一天说“五四运动一百年了”,因为五四运动一旦发生,我们就认为它一直在延续至说话那一天的历史中存在着,就和桌子存在在我们生活中一样。如越来越多的研究所表明的,这正是一种隐喻关系的投射。
可是我们能不能说某一个时间点,例如甲午海战发生的那一天,有一百年了?能不能说1919年5月4日那个日子有八十四年了?这个孩子的生日五岁了?我们的语感马上会敏锐地作出拒斥的反应,因为时间点只是用来衡量事件存在的一个标尺,本身不是一个可以在历史中存在的事件。也就是说,“诞辰”也罢,“生日”也好,都是事件发生的时间点而不是事件。它们只是时间的刻度,是事件能够存在的条件,谈论它们本身在时间中的存在就是毫无意义的了。可以说这一时间点距今有一百年了,却不能说这一时间点有一百年了。这两个说法的不同就在于,前一种说法中“距今”表示“有一百年”的是某一时间点与今天之间的距离,不是时间点自身;后一种说法却在指明“有一百年”的是时间点自身。如果一定要说“诞辰一百周年”,语言结构显示的意义必然是某某降生的那一天有一百周年了,这种意义显然是悖理的。
根据这样的分析,可以认定“诞辰”的第一义(出生的发生日)就不能与“一百周年”的第二义(基数)组合,语义上的抵牾,使它们不能在句法上以主谓关系的方式发生关系,“诞辰一百周年”不可能指派给汉语的主谓词组,正像我们不能说“生日五岁”一样。
要判断“诞辰一百周年”是否合格似乎还有这样一条思路——“诞辰一百周年”有没有可能如同“《咬文嚼字》一百期”“金茂大厦三十六层”一样,是一个由名词和序数词组组成的偏正词组?
偏正词组的指称功能通常是与中心语的指称功能一致的,“一百期”这里指的是第一百期刊物,“《咬文嚼字》一百期”也是如此,只不过增加了刊名的限定。“诞辰一百周年”如果是一个偏正词组,我们希望它表示的当然是第一百周年的那个诞辰,可是作为中心语的“一百周年”却只能指向第一百周年的那个年头,根本不能指向这个年头中的某一个日子。
如果说“诞辰一百周年”指称的就是第一百周年那个年头呢?“《咬文嚼字》一百期”中“《咬文嚼字》”对“第一百期”语义上是领有关系,“金茂大厦”对“第三十六层”更是如此。可是诞辰无论作为纪念日还是发生日指的都仅仅是某一天,语义上都不可能拥有第一百周年那个年头。
可见“诞辰一百周年”无论作为主谓词组还是偏正词组都是不合格的,“纪念某某诞辰一百周年”当然也就是不合格的了;“一百周年诞辰”是合格的,可是它指的却是现在的某一天,就只能与“庆祝”“欢度”等词语而不能与“纪念”组合,因为后者必须指向过去。“纪念一百周年诞辰”显然又是不合格的。
然而语言单位并非一定会因为它的不合格而退出使用,合格性与交际功能并不是完全等价的。由于语言的任意性特征,任何不合语法、不合语义的语言单位只要在一定条件下是能够理解的,并且事实上被人们大量使用,就有可能作为一个熟语性的语言单位稳定下来。尤其是人们希望通过这个不合格的语言单位表达出来的意思,在语言系统中确实找不到一个能够适应它的合格的格式,这时这个不合格的语言单位就更有可能成为语言系统中的一员,在这个意义上只能承认它的规范性。“纪念某某诞辰一百周年”恐怕就处在这种状态中吧。至于“纪念某某一百周年诞辰”,由于它的结构直接显示了“纪念”与“诞辰”在时间上的冲突,最好不要使用。(刘大为)
下期将刊出邢福义、何令祖、邵敬敏、张斌几位专家的观点。
本文刊于《咬文嚼字》2003年第8期《百家会诊》栏目。我刊邮发代号4-641,欢迎至各地邮局订阅。
是“百年诞辰”还是“诞辰百年”?(下)
在报道纪念活动时,
报刊上的标题有时是“诞辰百年”,
有时是“百年诞辰”。
是两种结构都可以,
还是有一种是错的?
三点意思
我想说三点意思。
第一,不要孤立地讨论“百年诞辰”和“诞辰百年”。语言结构的使用,落实于句子,受到句法环境或句域环境的管控。“百年诞辰”固然可以成立,但“诞辰百年”一类说法不一定不能成立。看这个例子:
在纪念周恩来总理诞辰八十周年的日子里,吴吉昌这个六十九岁的老人心情十分激动。(穆青等《为了周总理的嘱托——记农民科学家吴吉昌》)
《为了周总理的嘱托——记农民科学家吴吉昌》一文,原载1978年3月14日《人民日报》,后选入高中《语文》第一册,“诞辰”在前,“八十周年”在后。
第二,把语言规范问题绝对化,一定要在此和彼之中判定一对一错,这不符合语言事实,也根本影响不了广大群众的语言运用。比如“十载寒窗”和“寒窗十载”,“小猫跳上锅台”和“锅台跳上小猫”,等等,都可以在不同语境中为了适应不同的表述需要而选用,并不存在一对一错的问题。
第三,从语言片段在句子中的结构配置看,当数量词“百年”之类是两个音节的时候,偏向于用在“诞辰”前边;当数量词多于两个音节的时候,偏向于用在“诞辰”后边。比较:
纪念周恩来总理百年诞辰
纪念周恩来总理诞辰一百周年
由于“诞辰”是不变项,总是两个音节,“百年”之类数量词是可变项,比较灵活,可以是三个、四个甚至更多的音节,因此,在实际语言运用中,“诞辰+数量词”的使用频率要高于“数量词+诞辰”。上面所举《为了周总理的嘱托》中的例子,由于“八十周年”音节较多,说“在纪念周恩来总理诞辰八十周年的日子里”,念起来,比说“在纪念周恩来总理八十周年诞辰的日子里”更顺畅。
以孔子来说,假设在他诞生2222周年的时候,学术界举行讨论会,人们一定会说成“孔子诞辰二千二百二十二周年学术讨论会”,而不会说成“孔子二千二百二十二周年诞辰学术讨论会”。(邢福义)
不必整齐划一
“诞辰”是个地道的名词(意思相当于“生日”,它跟“生日”的区别,在于多了一层庄重色彩)。既然是名词,“百年诞辰”便是“数量名”结构,“诞辰百年”则是“名数量”结构。于是,讨论的焦点应当是:“名数量”结构在汉语中能不能成立?
我们汉语,一般的语序是“数量+名”(不必举例)。不过也可以采用特殊的语序“名+数量”。比方说,餐馆的采购员向老板报告采购的物品,往往会用“名+数量”的形式来列举:“大青鱼三条、鲜猪肉半匹、嫩豆腐两板、卷心菜五十斤……”当然,这种形式是可逆的,可以变换为“数量+名”,即“三条大青鱼、半匹鲜猪肉、两板嫩豆腐、五十斤卷心菜……”汉语中,也有一些组合是不可逆的,比如,“数量名”的“百年大计”不能说成“大计百年”,“名数量”的“母女两个”也不能说成“两个母女”。
多数情况下,“数量名”可以变换为“名数量”。例如:“十二卷军书”与“军书十二卷,(卷卷有爷名)”(《木兰诗》);“万里长城”与“长城万里(知谁许,看镜空悲两鬓霜)”(陆游《休日留园中至暮乃归》诗)。又如:“十里洋场”与“洋场十里”;“一潭死水”与“死水一潭”。
汉语的“数量名”结构中的“量”有时可以省略,如“一( )人一( )马一条枪”。这种省略了“量”的“数+名”,有些也可以变换为“名+数”。毛泽东《七律·人民解放军占领南京》:“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陈毅《纪念宁沪解放十周年》:“席卷神州解放风,雄师百万下江东。”前者为“百万雄师”,后者为“雄师百万”,表达的意思却是一样的。
如此看来,“百年诞辰”是一般的语序,“诞辰百年”是特殊的语序,两者都是合乎汉语语法的。
谁都喜欢我们的汉语多姿多彩,而不喜欢过分的整齐划一。就让“百年诞辰”“诞辰百年”以及其他同义的表达形式“合法”地并存,供人们自由选用吧!(何令祖)
“诞辰百年”逐年增加
“百年诞辰”可称为A式,“诞辰百年”可称为B式。这两种格式都是合法的、规范的,不存在一个对另外一个错的问题,也不必人为地规定只允许使用一种格式而拒绝另一种格式。在实际使用中,台湾以及香港地区,往往倾向于使用A式,而很少使用B式,文风比较传统。内陆B式用法逐年增加,占了压倒性多数。其原因可能是以下几点:
一、事实上存在着不出现数字的“某某某诞辰”的用法,例如:“毛泽东诞辰”“纪念铁人诞辰”“纪念宋庆龄诞辰大型演唱会”“高尔基诞辰纪念日”。如果还要进一步补充说出具体的多少周年,那么,最简单可行的办法就是把这一数字添加在后面,如:标题是“纪念宋庆龄诞辰大型演唱会”,正文则说“纪念宋庆龄女士诞辰一百周年大型演唱会……”。
二、“百年诞辰”和“诞辰百年”尽管在语义上,两者好像差不多,而且在某些语言环境里,两者还可以互换。但是,这两种表达还是有区别的。前者是普通的陈述,重点是诞辰;后者则强调诞辰的数量,重点是计数。汉语句法结构往往把新信息放在最后面,“诞辰百年”就比较符合汉民族的心理认知,因为人们需要获知信息的重点往往是诞辰多少年。
三、更为重要的是,“名词+数量词”结构,特别是表示时段的“××年”及其相关结构有其特殊的使用场合和作用,也就是说,“名词+数量词”常常作为标题语出现,而且有扩大化的趋向。例如:纪念聂耳诞辰九十周年、汉语语法研究五十年、南极三十天、母爱三十春、中国城市雕塑六十年。
四、A式跟B式如果交叉使用,就会在语言使用方面形成一种错综美,显得不单调,有变化。通常是标题使用B式,正文使用A式。例如:
1.纪念李约瑟诞辰一百周年(标题B式)
今年正值李氏百岁诞辰……(正文A式)
2.荷兰纪念印象大师凡高诞辰150周年(标题B式)
凡高博物馆为纪念凡高150周年诞辰现免费开放……(正文A式)
也有标题使用A式,而正文使用B式的。例如:
3.马连良百年诞辰纪念演出在京举行(标题A式)
马连良诞辰一百周年纪念演出由文化部、北京市政府和中国文联联合主办……(正文B式)
4.纪念柔石百年诞辰大会举行(标题A式)
昨天是“左联五烈士”之一的柔石诞辰一百周年……(正文B式)
总之,我们认为,“百年诞辰”和“诞辰百年”都是合法的格式,从发展趋势看,B式出现率高于A式,这也是很自然的,既符合语言内部的发展规律,也适应语言的交际需要。我们对这种语言现象,可以观察,可以分析,可以研究,但是不必充当裁判员去判断是非。(邵敬敏)
历史的启示
语言在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一些新的成分或新的用法,于是引起争议。例如“五四”时期曾讨论过“的”的分化问题。当时有三种意见。有人主张三分,即区分“的”“底”和“地”。有人主张二分,即区分“的”和“地”,不采用“底”,让它并入“的”。有人主张一律用“的”。经过实践,证明区分“的”和“底”不切实际,大多数作者区分“的”和“地”,也有人一律用“的”(如老舍)。这件事给我们以下列启示。
第一,语言问题的争议,谁是谁非要由广大群众的语言实践来下结论。
第二,语言工作者的任务在于依据语言发展的规律,预计实践的结果,提供恰当的建议,这样有助于语言的合理的发展。例如几十年前有人提倡区分“的”和“底”,于是就有人要求中小学教材中加入这方面的内容。由于语言学家指出这是不切实际的措施,才避免了浪费学生的精力。
第三,不同的意见并不一定是对立的,有时属于两可。比如或者区分“的”和“地”,或者不加区分,只用“的”。这两种意见可以并行不悖。
现在谈谈我对“百年诞辰”和“诞辰百年”的看法。
二十多年前,曾经开展过关于这两种说法的讨论,意见未能统一。长期的语言实践已经证明属于两可。采取哪一种说法都不会引起误解,也不会产生负面影响(主要指违反汉语的结构规律)。
从汉语的结构来看,数量词常出现在名词的前边,有时也出现在名词的后边。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百年”是序数,而不是基数。用基数形式表达序数,在汉语里并不罕见。把“第一百年”说成“百年”是省略的说法。之所以省略了“第一”,是因为节奏的需要,构成四字格,更能显示庄重。序数后置于名词有如“宝塔第七层”之类,语法上没有问题。(张斌)
编者附言
这次会诊,有三个没有想到:
一是“百年诞辰”还是“诞辰百年”,这本是一个老题目,没有想到仍会吸引这么多的读者朋友参加;
二是没有想到在参与会诊的各路高手中,竟集中了这么多的语言学界的名家,比如上海师范大学的张斌教授、北京大学的陆俭明教授、华中师范大学的邢福义教授、暨南大学的邵敬敏教授、复旦大学的刘大为教授……
三是没有想到这样一个老题目,竟碰撞出了如此耀眼的学术火花,无论是名家还是“新秀”,都对这一语言现象作出了崭新的思考,这里限于篇幅,无法展示“会诊”的全部内容(单刘大为教授的文章就长达七千字),但我们相信这一话题还会继续深入探讨下去。
目前会诊提出三种观点:一是对“诞辰百年”持抵制态度;二是认为两种句式均可,不必定于一尊;三是认为两种句式都有问题,但并不妨碍它们可以继续使用。我们认为这两种说法已经经受了几十年的语言实践的考验,在表达上没有出现什么问题,而且如陆俭明先生所说,语言学家也正在努力从理论上把它们说“圆”,因此,我们的态度是赞成两说并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