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华《文城》:回到《活着》之前的世界,那里有什么往事理想在吸引他?

余华与他的《文城》

随着余华新作《文城》送到越来越多读者的手中,相关的讨论也随之兴起,时隔8年后,余华为何写这样一部新作?21世纪已经进入了第二个十年,为什么余华要回望清末民初的世界?或许,许多阅读者的疑问背后,是认为像他这样的作家,似乎更应该把有限的笔力用在写当代上,是在《兄弟》《第七天》没完结处继续往前,而不是像这本新作从《活着》故事开始的时候回退。

带着类似的阅读疑问,今天本报记者为大家分享自己的阅读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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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的长篇新作《文城》好读、耐读,是那种我读了开头就想一直读到结尾,读了结尾还想换口气再从头读一遍的好小说。这首先是因为,余华用好的语言写了一个好的故事,故事的好,也不只是在于它跌宕起伏、悬念丛生,还在于它同时让我觉得明白如画。以我看,讲一个百年前的故事——那时的时代环境、人情风物都与现在相去甚远,远到足以让人生出隔世之感——能讲得明白,就像裁剪一件饶有古韵的衣裳,让人穿着熨帖自然,是很考验作家的写作功力的。所以,我说耐读,不是说看得朦朦胧胧,而是想再次进入那种不可多得的阅读情境,还有想寻味一下,除了好语言、好故事之外,它还好在哪里。而在语言、故事之外,还能让人想着琢磨一下,在我看来,也或许是好小说的重要标志之一。

譬如,刚读到小说节选文字的时候,我脑子里曾闪过一个问题:余华为何写这样一部小说?这不算什么问题,没有一个作家会无缘无故写一部长篇小说,像余华这样暌违八年才捧出一部,就更得找到非写不可的理由了。所以,当时这个问题就一晃而过了。等到要写推荐语,到豆瓣上看了看,却看到有网友也有类似的疑惑:21世纪第二个十年结束了,中国城镇化突破50%都已经过去十年了,再去写民国时期的村镇和乡贤又有什么意思呢?这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也就回来了。

我想网友这么问,是因为他和我一样对余华有很大的期待,觉得像他这样的作家,似乎更应该把有限的笔力用在写当代上,或者说他更正确的路是在《兄弟》《第七天》没完结处继续往前,而不是像这本新作从《活着》故事开始的时候回退。退一步说,即便他要写民国时期的故事,也得如《白鹿原》一般从差不多时期写起,一直延伸到当代,那样漫长的叙述,才会给人以史诗般的震撼。

无奈到目前为止,余华什么都没说。新书也是简洁到除正文外,不见前言、后记,扉页上也不见引语。这样一来,我们只能推想。我就想到他曾在《兄弟》后记里写,在新世纪到来前,他开始写作一部望不到尽头的小说,那是一个世纪的叙述。他说的这部小说,大概不会是《文城》,而是他没写完的几部小说中的一部,但有了这部《文城》,单从小说序列看,他已经完成了“一个世纪的叙述”。

当然写一个世纪并不是什么难事,很多作家都会在小说里写“我爷爷”、“我奶奶”的故事,写一个世纪不过是让记忆穿梭闪回,或弹指一挥间的事,但要做到像余华那样“正面强攻”一个世纪的几乎每一个重要时期,就不容易了。我们不确定他在什么时候想到写这部小说,这个想法会不会是在《活着》写完前后就已经产生了?这有待于向他求证。我们可以确定的是,他应该是抱有写一个世纪中国经验的叙事野心的,有了《文城》,他已经完成或接近于完成这个梦想了。

然后呢,然后我们似乎还可以再假设一下,余华是不是想在小说地域空间上有所突破?余华的小说总体上是写南方的,具体来说是主要是写南方小镇的,他写的所有故事笼而统之可以称之为“南方往事”——而据编辑说,这部小说原先的书名也是《南方往事》,可见余华写这部小说,本意还是写南方。虽然如此,《文城》里的人物沈阿强和纪小美在真正意义上“北上”了。我强调这一点,是因为在《活着》里,福贵也曾被抓了壮丁强行“北上”,但他只是渡过了长江,不久后又被战争裹挟着回到了南方。在《文城》里,主人公林祥福就不必费这个周折了,他本就生活在黄河北边,他南下寻找纪小美,可是实打实穿越了大半个中国“南下”。

而无论是林祥福,还是沈阿强和纪小美,他们要去的地方——沈阿强、纪小美虚拟的“文城”,和沈阿强只是听母亲说有姨夫曾在恭亲王府上做事就欲投奔的京城,都可以说是虚无缥缈的所在。这使得他们的“北上”或“南下”在缺少指向性的同时,也多了纯粹性。从寓言意义上讲,因为目标是虚无的,他们也就一直是“在路上”。这么说也是因为,沈阿强和纪小美不再“在路上”,却是回到溪镇后不久就死了,而林祥福虽然暂时在溪镇定居下来,却总想着有一天回到家乡,他死后,老家的佃农就遵照他的遗嘱来溪镇接他“回家”了,小说写到这里接近尾声,可想而知如果余华继续写下去,将会是一部余华版的《我弥留之际》。

不管怎么说,小说人物的南来北往,勾画出了一片广阔的地域空间,这在余华的小说里是前所未见的。虽然《兄弟》里李光头和宋钢也“走”出了一片广阔的天地——去了日本,或是去了海南,但与其说他们是“走”出来的,不如说是“闯”出来的。但话说回来,如果说写一个世纪体现了余华的写作抱负。写宽阔的地域空间或许并非他刻意为之,而是由故事本身自然而然带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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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的问题是,余华为何这么写?这又是一个不成问题的问题。一个作家不这么写,而是那样写,总归有自己的道理。但我们来谈谈这个问题,也许会对小说多一些理解。那我们就得来看看余华究竟在小说里写了什么。以我的阅读感觉,余华简言之写了两段旅程。前半部《文城》主要写了林祥福南下寻找纪小美的旅程,后半部《文城:补》写了沈阿强携纪小美北上逃亡或冒险的旅程。

话说——,我们用“话说”这两个字切入来转述小说故事是合适的。第一节写林祥福背着个大包袱经过溪镇,碰到镇上人就问:“这里是文城吗?”,得到否定的回答后,他又走出了溪镇,说白了是个引子,是引我们进入故事情境的。从第二节开始,小说才算是步入了正题,而余华在某种意义上用的就是说书人的口吻,只是这个说书人实在是无比有耐心,从来不耍“说时迟那时快”的把戏。也就是说,余华叙述的速度,和小说故事发生的速度,是完全相匹配,甚至是前者还要略慢于后者的,但我们读的时候不觉得慢,这实在很考验叙事功力。

有网友说,林祥福是那个时代朴素的理想主义者。照我看,林祥福确实是够朴素的,也确实是有理想的,虽然他出生在北方一户富裕人家。但正因为他朴素,有理想,到了二十四岁都还没能成亲。话说那一年那一天的黄昏时刻,他听到宅院外有一对年轻男女——也就是读后我们知道的,自称来自文城的阿强和小美,用他从来没听过的,“仿佛每个字都在飞”的语速说话。他打开门把他们迎了进来,同时也是把小说真正要讲的故事迎了进来。说来也是投缘,林祥福因为刚死了母亲,渴望和人交谈,而小美在留宿一宿后又偏偏病倒了,如此谎称急于赶去京城的阿强,只能留下她独自“北上”。于是我们看到林祥福在照顾小美的过程中,喜欢上了她,两人在一个冰雹之夜发生了关系。但没过多久,小美拿着林祥福家从祖上开始积攒下来的七根大金条和一根小金条离开,这使得林祥福伤心欲绝,只是时间一长就慢慢平复了,但小美后来居然又回来了,她回来是因为她怀了林祥福的孩子,也因为她知道林祥福为人朴素,会善待她。问题是小美生下孩子后又走了。林祥福就此开启了带着嗷嗷待哺的女儿南下寻找纪小美的漫漫长路。

老实说,转述故事是没什么意思的,越是好的小说越是不适合转述。毕竟一经转述,小说就被缩略成了故事。有网友说,《文城》前半部的前面部分,讲的是“一个媒婆引发的惨案”,虽有戏谑成分,却不是没道理。林祥福在相亲过程中看上一个叫刘凤美的千金小姐,偏偏见面时这个姑娘一声不吭,让媒婆误以为是个哑巴,使得林祥福按惯例留下一块彩缎就走了,一段本来可能有的美好姻缘,由此烟消云散。等到很多年后,已经长大的女儿林百家问他她妈妈是谁时,他没法说小美,就假托那个已经故去的刘凤美是她妈妈。反正按这个逻辑推理,要不是因为那个媒婆搅和,林祥福娶了刘凤美,就用不着他这么凄惨地南下寻找了。

讲到这里,即使不知道小说后面写了什么,读者大概也能猜到,林祥福多半是找不到小美的,他根据那么一点线索,能找到才怪呢。但小说的特别之处在于,林祥福已经无限接近于找到了,只是他自己不知道而已。但能不能找到纪小美,对于他来说生死攸关,对于我们来说,却不是那么重要。我们要看的是他寻找的过程,这个过程套用余华一篇随笔的题目,即是“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两个人直到纪小美长眠十七年之后才重新有了“交集”,更是让这个旅程百感交集。

而这个旅程实在是不好转述的。我只能说,余华写得饶有意思,很是精彩。尤其是他写林祥福一次次背着孩子敲开一家家门讨奶水喝的过程,是能让人读出一种地老天荒的史诗感的。而写他初次抵达溪镇时在万亩荡遭遇的那场离奇的龙卷风,和他回到溪镇后经历的那场长达十五天的大雪,要我看也是直追施耐庵在《水浒》里写林冲夜奔的神韵和劲道了。余华写这个过程的篇幅,也大抵是施耐庵写林冲夜奔前前后后的那些篇幅。那接下来林祥福怎么样?他在当地商会会长顾益民的关照下,在溪镇这个有缘之地住下来了,并且和同样是外来户的陈永良合作成立了木器社,他的生意也是越做越大,以至于把万亩荡都买了下来。

《林冲夜奔》绘画

再后来就如网友说的那样,发生了一场“一群土匪引发的惨案”。余华写这个“惨案”真是写得巨细无遗、惨烈无比,在篇幅上大约都超过了林祥福寻找的过程,而且在这部分里,与其说余华主要写的林祥福,倒不如说写了那个荒蛮年代里溪镇人的群像。我看到有评论说,《文城》是一部更加丰富立体的群像小说,放在这部分——亦即小说前半部的后半部分里讲是成立的。而余华这么写,往好处讲是突破,是对围绕一个主要人物或家庭展开的叙事模式的突破,往不好处讲就是离题,而且离题离得那么远,是会落人凑戏份或不善于驾驭长篇的口实的。

但我想余华这么写,应该有他的道理。从写历史的角度,如果单看林祥福寻找的前半部分,除龙卷风和雪灾以外,甚至让人觉出祥和、温暖,也只是后半部分写到的匪乱才写出了真正的荒蛮、残酷,或者说正因为前半部分的祥和,更让我们觉得后半部分荒蛮得无以复加。再则,这部小说虽然我们能辨认出余华写的是清末民初,但我们很难找到具体的历史时间,也就这段匪乱最是能让我们明显联想到军阀混战的背景了。但余华应该无意于写历史,他是把历史当布景,写那个极端年代里人的生存经验。而他把历史背景写得扎实,说到底是为了把人写得真切。事实上,就文学而言,真正触动我们心灵深处的,往往不是历史本身,而是那种不为时间、地域拘囿的,为人类共同拥有的经验,这里面包含了文学所具有的神秘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小说腰封上引了余华的话:“我们总是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中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显然是有所指的。

余华

我们总是在不同时代、不同国家、不同语言的作家那里,读到自己的感受,甚至是自己的生活。假如文学中真的存在某些神秘的力量,我想可能就是这些。

说回到小说写匪乱的部分,评论家杨庆祥在他的《余华<文城>:文化想象和历史曲线》一文里,可谓做了精到的分析。我想补充的是,他谈及的“信”,与“信”相关的是“义”,正是在小说这部分里得到了集中体现。如杨庆祥所说,小说中的次要人物甚至是反面人物,都遵循这一行动的原则,比如土匪,有情有义的土匪最后得到了善终和尊敬,而无情无义的土匪则只能曝尸街头,受众人唾弃。如此,当有网友问余华为何放着当下不写,去写民国时期的村镇和乡贤时,或许这里隐含着答案。用杨庆祥的话说,《文城》写的并非固态静止的历史演义,而是以镜像和幽灵的形式活在我们身边的故事。而以我的理解,当一部小说提醒我们当下缺失了什么,或许就已经把当代性,或者它之于当下的意义包含其中了。

我们还要面对的另一个问题是,小说刻画人物的死,哪怕是一个土匪的死,都刻画得可谓精细,相比而言,三个主要人物却是说死就死了,而且死得非常无辜。林祥福为赎回溪镇商会会长,其时也是溪镇民团第四任团领的顾益民,带去土匪强要的枪支与他们交易后,被其中一个土匪用尖刀从左耳根处戳进去戳死,他的死也并没有换回顾益民,顾益民事实上是被陈永良——因儿子陈耀武已与顾益民儿子顾同年订婚的林百家暗生情愫,为不坏了情义和信誉而迁至土匪不时光顾的万亩荡齐家村的陈永良营救出来的。而沈阿强和纪小美则是在城隍阁前祈雪时冻死的,这得到后半部《文城·补》读到,有网友说这部分写的是“一串铜钱引发的惨案”。这么讲也讲得通,要不是作为在沈家作为童养媳的纪小美同情多年未见的弟弟,给了他那串铜钱,就不会导致纪小美被休,要不是纪小美被休,也就没有了沈阿强后来带纪小美北上的故事。但余华这么写也在情理之中,但凡有一定的阅历后,我们回头看很多事,就会明白一个看似不经意的偶然会怎样改变人的一生。

而从叙事层面,堪为北上版《十八岁出门远行》的这部分,实则对小说前半部留下的谜团做了解释,我们由此知道沈阿强和纪小美怎么就阴差阳错到了林祥福家,林祥福当年离开溪镇时为何半路杀出个女人送他孩子穿的衣服,纪小美在溪镇时又是怎样不和林祥福相见。当然,他们之所以没能在生前相见,就是因为纪小美和沈阿强说冻死就冻死了。不能不说,这是让我读了百感交集的场景之一,我为他们的虔诚而动容,也为这样的愚昧而痛心,但往深处想,纪小美也或许是以死来“赎罪”的,如果是这样,又不能不让人感叹备至了。这就应了王安忆说的,余华的小说是塑造英雄的,他的英雄不是神,而是世人。但却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纪小美如是,林祥福如是,溪镇那些在乱世中相互扶持,甚至慷慨赴死的百姓亦如是。余华的特别之处还在于,他让作为“英雄”的主人公说死就死了,何其轻易,又何其沉重,让我们读后久久不能释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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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为什么写,为什么这么写,就得再来说说小说到底写得怎样了。其实我一开始就写到余华用好的语言写了一个好的故事,还可以补充谈谈的是,为何说小说写得好?我首先要说的是,好就好在余华写得有耐心,他暌违八年才捧出这么一部长篇,当然也是体现了耐心,那种耐得住性子的耐心。重要的是他叙事有耐心,但我必须得说作家有耐心写,读者却未必有耐心读,所以最最重要的是,他能让我们有耐心读下去。这样我要问的问题是,这种叙事效果从何而来?

这实在是很难说清楚的问题,但我隐约觉得,这是一部一直“在路上”的小说,同时也是一部一直在“行动”的小说,余华自始至终都很少让人物静止下来,我们在读小说的同时,是跟着人物的“行动”,在不断移步换景,这使得我们总是觉得故事的转角有什么东西在等着我们,不至于失去了耐心。那人物一直在行动,余华又是怎么写他们的心理呢?事实上,他就是通过写行动写心理的。或许很多人都读过他的那篇《内心之死》,他在里面直言心理描写的不可靠,尤其是当人物面临突如其来的幸福和意想不到的困境时,对人物的任何心理分析都会局限人物真实的内心,因为内心在丰富的时候是无法表达的。

收入《内心之死》等随笔的作品《温暖和百感交集的旅程》

在这篇随笔里,余华进而写道:威廉·福克纳解放了我,当人物最需要内心表达的时候,我学会了如何让人物的心脏停止跳动,同时让他们的眼睛睁开,让他们的耳朵矗起,让他们的身体活跃起来,我知道了这时候人物的状态比什么都重要,因为只有它才真正具有了表达丰富内心的能力。余华是这么感悟,也是这么写作的。他是不多见的那种有独到的阅读感悟后,能把这种感悟彻底贯穿到写作实践中去的作家,也是那种能把小说写得和创作谈或读后感——在他这里,主要体现为随笔——一样好的作家。

我还想到余华在他的另一篇随笔《博尔赫斯的现实》里盛赞,博尔赫斯在小说里写到某个人从世上消失时,用了这样的比喻:“仿佛水消失在水中。”而在诸如“小美知道这意味了什么,她低下了头,她的神情追随阿强的神情,犹如身影追随身体。”的表达里,我们也读到了相似的质感。不得不说,体现在《文城》里,余华的语言是颇具诗性和张力的,但诗性在很多作家笔下往往会导致模糊,余华却让它走向了准确。而张力会让阅读的弦绷得太紧,余华却用幽默让这种紧绷舒缓了下来,并有了弹性。以我看,余华写纪小美再度回来躺进被窝后,林祥福感受着她在他手掌里倾诉般的哆嗦,这“倾诉般的哆嗦”六个字胜过千言万语,而余华也通过他富于想象力的笔触,把这种“哆嗦”倾诉般地传达给了我们。

新媒体编辑:傅小平

配图:出版书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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