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12345热线诉求答复不服,无法申请信访复查

信访可以通过网站、电话、邮寄、现场等途径,表达个人意见、建议或投诉,如果是举报违法行为,应该直接向执法部门反映,而不是信访,当然信访平台也会转达给执法部门处理。在信访局或行政部门的信访(科、办)反映的问题,符合信访条例管理,收到诉求后,受理部门必须在15天内给予受理或不受理的书面答复,不受理要告知具体理由,并引导信访人通过其它什么途径解决问题,受理后必须在60天内给予书面答复意见书。

任何途径的信访,都会发生转达部门错误的情况,如果信访平台不能自己选择受理部门,则最好在内容开始明确表明需要转达给什么部门处理,不知道就由平台转达,如果已经转达错误,可以再次与平台致电沟通处理。

市信访局网站提交的诉求,会在网站给予答复意见书,可下载使用,受理部门会邮寄书面答复,网站的个人资料不要乱填,不然收不到邮寄答复,省或国家信访局提交的诉求,都会转达给市信访处理,部门信访科提交的诉求,也会给予书面邮寄答复,市12345热线没有答复意见书,不会邮寄任何答复,不受信访条例约束,更无法申请信访复查,首次答复不满意,可以打热线提供诉求编号要求复查,第二次答复不满意,则办结诉求,自己可通过其它途径解决问题,比如起诉或向答复部门的上级部门继续反映问题。

以东莞市信访局复查申请为例,要求提供原信访申请书复印件、原办理部门答复意见书原件等材料,条件是答复内容中必须有告知,不服可向上级部门申请复查,如果没有这样的告知,则无法申请复查,会被拒绝受理。但原件答复意见书会退回给信访人,也会表明不受理的理由,并转达给相关部门继续处理。

答复意见书告知可复查才能申请复查,这是不少地方复查受理点所要求的,就算有的情况不适合复查,答复部门也应该给予信访人引导,告知不能复查的理由。信访答复不满意,也不能继续复查的情况下,除了向法院起诉,还可以向答复部门的上级部门逐级反映诉求,当然这需要直接联系上级部门的信访室,而不是信访局。

任何行政部门也没有理由不告知复查引导,特别是投诉类答复,更不能告知不服,可以去申请行政复议,进行错误的引导。关于复查申请材料,也不适合要求提供信访答复原件,复印件也能表明是答复内容,万一不受理,原件也不退回,或者丢失怎么办,都可能给信访人造成一些问题,网站投诉倒没事,随时可以下载答复意见书,打印彩色文件与原件是一样的,如果是部门的电话信访,哪里有什么信访原申请书,只能靠信访人尽量回忆备好材料。

信访人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一些拖延、乱转达部门、故意设置障碍等问题,可以写信给国家信访局反映情况,或换一种信访途径,当然同样一件事可能有多个部门都适合处理,一个地方答复不能复查或不满意,就再次投诉要求转达另外部门试试看,比如反映公交车的问题,平台可能会转给公交车公司给予答复,就不会有告知不服,可以继续申请复查,这时候可以再次投诉,要求转达给公交车的主管部门交通局或交警部门受理,如果是反映违法问题,也可以向公安局的信访科举报,由交警部门处理,同样的信访投诉内容,只要受理的部门不同,是可以重复申请的。

同时,更应该完善信访条例,向国家信访提出一些建议:

1、应该明确规定复查、复核提供原信访复印件相关材料即可。

2、应该规定对于信访人有明确表达受理部门的情况,工作人员必须转达指定部门,不得擅自修改,在信访人写错受理部门时,工作人员也应该事先与信访人沟通确认后,进行更改。

3、省、市信访网站不应该隐藏信访人原申请内容。解释:复查材料要求提供原信访内容,这会是一个麻烦事。

4、信访人的建议、意见可以不适合复查,但对于投诉必须给予信访人复查权利。

信访的答复不作为、乱作为的行政行为,也是可以申请复议或诉讼的,但具体的行政行为应该写行政不作为,在内容中写明具体事件经过。

信访过程是维权最简单的选择,行政复议需要提供复议申请书等材料,法院的行政诉讼其实也很容易,比民事诉讼提供被告资料方面更加简单,复议或诉讼都需要证明与自己有利害关联,检察院12309是法律监督机关,可以对法院的审判活动进行监督,在法院判决生效后,不服可以向检察院申诉,也可以在生效之前继续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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