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洪侠 | 一摞白纸,印上黑字,也敢叫“书”?
印刷书诞生之日,也是新的书籍美学诞生之时。书本之美从一开始就和文本难分难离。
美因茨的古登堡1450年前后研发出新式金属活字印刷术后,先试印拉丁语语法书,后印赎罪券和宣传册,之后才开始他真正的印刷事业——“书本的事业”。他要印刷有史以来最重要的一本书——《圣经》。
《圣经》的主要用户是教会和修道院。但是,教职人员早熟悉《圣经》的经文,用惯了精美的手抄本,为什么会需要印刷的《圣经》?
既然内容上不可能有创新,古登堡要做的,是在“书本”方面满足教会要求,争取让印本和手抄本一样好。可是结果证明,古登堡做得太有创意了,印刷术也太争气了,最终引出来的《圣经》竟然超越了手抄本。
当然不是内容上的超越,《旧约》还是《旧约》,《新约》还是《新约》。世上第一本真正意义上的印刷书,在文本之外,书本之中,实现了“美学”上的超越。正是这一崭新的“书籍之美”,使得印刷书自诞生之日起就确立了自己的美学风范。
1520年代的印刷机。
据马丁·普克纳《文字的力量》中的描述,古登堡首先确定给教会或修道院的《圣经》要印成足够大的对开本,以便可以摆放在教堂讲台上,让修道士或牧师能在昏暗的光线下阅读。因《圣经》文本备受崇敬,谷登堡还必须证明他的机器印刷出来的《圣经》可以像顶尖抄写员所抄的那样整洁、精准和优美。印刷过程比预期的更为困难和艰苦。他的作坊设法将两列各四十行字排成一页,分两个步骤印刷,先印黑色,再印宝石红。这个过程相当耗时。谷登堡很快就放弃了双色印刷,尝试将重点的字词留白,好让抄写员用宝石红墨水手写填补,务求重现手抄本的视觉观感。这样印制的《圣经》如今在美因茨谷登堡博物馆陈列着。那真是华丽的书,开本很大,字体独特,首字母彩饰颇具匠心,宝石红强调的字句依然鲜艳,虽然看起来和手抄本一样,但是谷登堡同时代的人已经认识到,此印本与手抄本大不相同——
印本《圣经》的每一页都由两栏整整齐齐的文字组成,每一行两端都可以对齐,这是最一流的抄写员都无法实现的完美效果。
印本《圣经》比手抄本好得多,达到了一种精准和对称的程度,而这是哪怕最尽责的修道士都不敢想象的。
谷登堡创造了一个评判书本的新标准。印刷不只是批量生产书本的方式,还彻底改变了书本应有的模样。一台机器战胜了人类的双手。
古登堡1455年左右印刷的拉丁文《圣经》。
当年谷登堡和他的合伙人印制《圣经》时,还有一个问题悬而未决:教会将如何评价这些印本《圣经》呢?他可是私自秘密印刷的,教会知道了不会震怒吗?要知道千百年来手抄经文一直是忠实修道士的神圣职责。你古登堡印些廉价的赎罪券和小册子也就算了,但是“书中之书”(Book of Books)可以印在碎布制成的纸上吗?你古登堡岂不是大胆越界,用你的熔炉、墨水和酒榨机玷污了上帝的话语,用不需要动脑筋的机器替代了修道士抄写员?
当崭新的印本《圣经》终于跨进教会大门,谷登堡发现自己大可放心了。教会里他的客户们对新书赞赏有加,给出的评语是“它甚至比最尽责的修道士所抄写得更美”。
世界上第一本印刷书,是用美征服世人的。
之后数百年间,印刷术流布各地。可惜在许多地方,书籍诞生之日起已经确立的美学传统人们渐渐顾不上了,以致于一摞白纸印上字,就认为是“书”。那不过是文件或加厚的小册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