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10万㎡!总价33.6亿起!刚刚,马鞍岛挂住宅地块!需配建12班幼儿园!

翠亨新区新挂住宅地块!

刚刚过去的8月21日,翠亨新区博物馆地块被榄菊艺术投资拿下,将按照国家一级标准建设大湾区博物馆(点此回顾)。

就在今天(8月27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挂出一宗地块,位于翠亨新区起步区马鞍岛西二围,与恒大项目距离不远。

该地块编号为G28-2020-0083,占地103770.1㎡,起拍楼面价10800元/,起始总价为33.62亿元,将于9月30日上午9时30分进入限时竞价。

值得一提的是,最高限制楼面地价15000元/㎡,最高限制总价46.69亿,达到最高限价则转入竞配建阶段。该地块要求按成品住宅销售,同时需要配建12班幼儿园!

该地块对竞买人也有要求,需5年以上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同时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

01.  总价33.62亿起拍!

成品住宅销售+配建12班幼儿园

地块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二围,现状为未平整。

目前周边恒大、保利等多个项目已经在动工建设,附近近期也有两宗教育用地出让,位置相当不错!

翠亨新区马鞍岛作为深中桥头堡,一直是最具爆发潜力的区域,目前岛上暂时只有万科中天西湾汇在售,价格区间已超3万+/㎡

其它重点指标和要求如下:

1、规划指标: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103770.1㎡<计容建筑面积≤311310.3㎡;

2、配建12个班幼儿园,幼儿园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独立设置;

3、建设期限,需要2021年12月3日前动工,2024年12月2日前竣工。

02.  总面积超10万㎡!

地价1.5万/㎡后竞配建!

土地总面积103770.1平方米(折合155.6552亩),位于中山市南朗镇(翠亨新区起步区)西二围,现状为未平整,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

起始总价33.62亿元,起始楼面地价为10800元/平,根据网上报价截止时的报价情况,可能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于2020年9月16日上午9时至2020年9月30日上午9时30分网上报价。

本次上网竞价出让用地按楼面地价进行竞价,上网竞价起始楼面地价为人民币10,800元/平方米,即起始总价为3,362,151,240元、约21,599,993元/亩,每次最小竞价增幅(楼面地价)为108元/平方米。本次上网竞价出让不设保留价。

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网竞价出让设定最高限制楼面地价,价格为15,000元/平方米,最高限制总价4,669,654,500元。当报价达到最高限制楼面地价的,竞价方式转入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面积竞价程序,凡同意接受最高限价的竞买人均可参与竞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竞价阶梯为480平方米/次(户型面积90-144平方米,不少于4套)。

根据要求地块建设期限为:在2021年12月3日之前开工,在2024年12月2日之前竣工。

03.  地块其余交易、规划

以下是地块相关的交易、规划信息:

  土地开发建设要求:

1.规划指标:1.0<容积率≤3.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限高:≤100米,103770.1㎡<计容建筑面积≤311310.3㎡。

2.其他规划要求:

(1)本地块公建配套设施的要求:幼儿园用地面积≥3500平方米,建筑面积≥2500平方米,独立设置,设置12班。

(2)停车位设置标准应不低于《中山市城市规划技术标准与准则》的要求,且只能设置为地下停车位。

(3)其他规划指标及要求按《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业务编号:261142020070003)执行。

(4)建设单位今后不得对用地界线进行调整(含合并或分割)。

  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1.本宗用地出让后实行成品住宅销售,成品住宅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操作按有关规定办理。

2.公开交易成交后,竞得人须按出让文件要求与中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条款》。

3.本宗用地出让价格达到最高限价后产生的国有建设用地配建房参照《中山市国有建设用地配建人才安置房暂行办法》的规定处置。

4.成交后,竞得人为本市辖区以外的法人、其他组织的,必须在本市注册以竞得人为唯一投资者的企业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直接办至该企业或组织名下;竞得人为本市辖区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竞得人名下,竞得人也可以在本市注册以竞得人为唯一投资者的企业或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组织,竞得宗地不动产权证可直接办至新企业或组织名下。

5.受让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按照出让合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逾期超过270日但未满一年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受让人将土地退还给出让人后,出让人扣除受让人应当支付的违约金及其他必要费用后,将已收取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退还给受让人(不计利息)。

  竞买人资格要求

1、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且工商注册5年以上的企业法人;

2、竞买人或其控股股东须为曾独立开发住宅类项目累计建筑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企业法人;

3、纳入市“信用联合奖惩应用系统”黑名单的竞买人及与其有参股、控股、投资关系的法人、个人及其他组织,在失信行为消除前,不得参与竞买。

竞买人应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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