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王子计划”追踪: 账户冻结仍有救? 走对下一步很重要!
《丽莎知道》在2月25日发布过一篇文章《专门打击华人私人换汇行为,英警方发动“小王子计划”专项行动!》揭露了英国政府内部的执法单位包括英国国家犯罪调查局和英国警方等在内,暗自成立了一项称为“Project Princekin”(我们翻译为小王子计划)主要针对在英华人的洗钱犯罪联合调查行动。
该项行动涉及了超过90名华人学生,并且当事人皆被通知自己的案件于2019年2月28日(同一天)在自己的城市开庭。
统一时间,统一行动,是这次反洗钱调查的最大特点。所有牵涉其中的当事人账户皆被申请冻结最短3个月至最长12个月的时间。
需要指出的是,根据英国法律规定,警方还有权利申请延长账户冻结至两年之久,以便进行反洗钱调查。
自从该篇文章发布以来,丽莎律师行(https://www.lisaslaw.co.uk)就收到了各种各样关于这方面的咨询。
这里头自然也有不少牵涉其中的案件当事人找上我们,想知道自己的下一步究竟该怎么办?除了被冻结的钱能不能够拿回来以外,更加重要的是这样的调查是否会影响到当事人的英国签证?
在继续往下说明之前,我们必须先讲一下这次涉及英国账户被冻结调查的当事人,执法单位基本上是基于什么样的理由来行动的:
1. 当事人的账户曾经在过去的某个时间段内,短期内有多笔(小额)收入,但当事人在英国的合理收入和经济背景,基本上无法支持这些存款的合法来源;
2. 这些收入基本上是直接从ATM取款机存入现金,同时存款的位置与当事人所在地并不一致;
3. 这些现金存款的来源是无法被辨别或追踪的;
4. 为当事人存入现金的那方,是和他们所使用的银行卡(账户)没有关联性的(比如说盗用银行卡)。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事实上这次英国执法单位的联合行动,他们秘密大规模地冻结众多当事人银行账户的主要目的,是要避免资产的欺骗和隐瞒行为,所以通过冻结账户来争取更多的调查时间;
并在另一方面,他们选择向媒体封锁消息,不公开具体的细节,其实是出自于保护当事人的立场。
试想,这些收到账户冻结通知的当事人,有许多都是年纪还很轻的留学生,可能也才本科一年级或二年级,一旦被公开了恐怕将对他们未来的前途会有很大的影响。
执法单位最主要的目的是执行调查,而不是毁了这些孩子;从这个角度来说,他们的“暗中调查”其实是有着保护的善意。
(不过这边有一点需要说明,这些涉入其中而账户遭到冻结的当事人,他们一般在想开立其他银行账户的时候也同样会遭遇困难,由此可见这次执法单位行动的上升层级。因为在过去当一个人的账户遭到一家银行冻结的时候,一般情况是可以再到其他另外的银行来开立新账户的。)
→ 那么,这些当事人下一步该怎么办?难道就成了罪犯吗?
事实上对于许多这些涉入的当事人来说,他们最初的动机一般是很单纯的。
他们当初使用私人换汇的目的,很有可能只是比如说要把手上的人民币换成英镑,然后再把换到的英镑拿来交房租、学费等,并不是真的有意从事什么不法勾当。
而根据《2002年犯罪收益法》(Proceeds of Crime Act 2002)第308条中对于“法定免责”(Statutory defence)的规定,当事人如果要能够“免责”于“非法资产”的话,那么一般必须满足以下3个关键:
1. Good Faith(初衷是良好的)
2. For Value(有偿的)
3. Without Notice(事先不知情的)
我们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进一步说明:
假设说今天是iPhone最新型手机开始贩售的日子,所有的专卖店大排长龙。
晚上的时候小莎和朋友到伦敦市中心玩,碰到一个人正在兜售这款最新型的手机,说是想要转手。
本来就想买这款手机的小莎心想,这个人反正只是想转手又没有卖得比较贵,不如就跟他买吧还可以省去不少排队的时间,于是就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了。
结果后来小莎才发现,原来这只手机是脏货,是那个人偷来卖掉的。那这样的话小莎会因此被究责吗?
理论上来说,如果我们套用Good Faith,For Value和Without Notice这3点来做解释,我们可以说:
1. 小莎当时买下这只手机的初衷是良好的,也就是说她当初是单纯地想要买手机,而不是为了帮偷手机的罪犯把脏物给销出去或转手才买下手机的,她并没有不良的动机。
2. 同时,小莎买下这只手机是有偿的,也就是以“市场价格”来买下手机的,她并不是无偿地收受了赃物。
3. 最后,小莎事先是完全不知情的。她并不知道这只手机是对方偷来的脏物,对方也没有告知小莎说手机是偷来的,小莎单纯地以为对方只是要把买到的手机转手而已。
从满足这3个关键点来看,我们一般可以说当事人(小莎)是可以因此而不必被追究该“非法资产”的获取责任的。
同样的道理我们将它套用在这些因为私人换汇而遭到账户冻结的当事人身上,比如说小丽是其中一位当事人,她是个才刚就读本科一年级不久的留学生,她当初只是单纯把手上有的人民币和网友换成了英镑来支付她的学费和房租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小丽能够证明她当初换汇的目的是纯良的(只是兑换来支付学费房租等支出,不是要帮对方洗钱),有偿的(支付了等额的人民币来兑换该英镑收入),并且原先不知情的(事先不知道对方换来的钱是非法收入),那么基于这样的理论,无辜的小丽基本上是不应该被因此究责的。
换句话说,小丽最后是有机会把被冻结的钱给拿回来,并且全身而退的。
当然了,我们解释到这边只是根据法律的明文规定来跟大家做说明。必须强调的是,不同的案件可能存在不同的个别情况,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莎粉们对于自己的个别情况有所疑问,应该要尽早咨询专业合格的执业律师,切勿轻易将个人情况代入案例中。因为根据每个人的不同情况,是可能会产生不同结果的。
→ 再下一步,当事人未来的签证该怎么办,是否会受到影响?
从好的角度来说,这一次执法单位大规模给出的“冻结令”基本是属于民事性质的(这就另一个角度来说也是为了要保护这些牵涉其中的留学生们),所以在警方尚未进一步调查清楚之前,一般还不会上升到刑事性质。
不过呢,这么一来并不代表这些涉入其中的当事人,他们在未来签证申请的时候就”不会“受到影响。
不少人应该都知道在申请签证的时候,申请表格上会询问当事人在过去是不是具有刑事犯罪记录;但更多人可能忽略的是,表格上还有另外一个问题是问:“当事人在过去是不是存在着任何指示出当事人可能不具备'好的人格’的有关记录。”
这个意思就是说,一旦当事人从申请的当下回顾过去,只要存在着任何的事件可以显示出当事人可能不具备“好的人格”或者更直白点说“不是一个好人”的话,那当事人都是得主动揭露出来给移民局知道的,即便该事件并不是刑事犯罪性质的。
基于这一点,只要当事人将申请新签证或者续签等等,就必须把自己账户被冻结调查的事实告诉移民局,否则的话当事人若是刻意隐瞒,就会造成欺骗而遭到移民局拒签。
然而就算当事人据实告诉移民局了,那么很大的可能是当事人的申请因此就会受到长时间的延误,移民局很有可能会等到调查结果出来,才会进一步给出当事人签证申请的结果;而且很有可能到了最后,移民局还是会拒绝当事人的申请。
这对于留学生们来说自然是不乐于见到的一种情况,因为移民局的审查拖得越久使得当事人没有如期拿到签证,自然会对当事人的学业造成严重影响。
说到这边也有人问说:“那既然这样,倒不如直接放弃去其他国家,像是加拿大还是美国算了!”
很抱歉,因为这么一来即便当事人想要去申请其他国家的签证,英国的拒签记录一般也是会对当事人申请其他国家的签证造成影响的。
他们一旦知道当事人当初是因为什么原因造成英国签证被拒的,恐怕也很难愿意核准当事人的签证申请的。
总的来说,我们想让大家知道的是,这次涉入“小王子计划”的当事人,其实并不表示所有的当事人都是罪犯或者遭到刑事起诉。当事人应该以积极的态度来应对。
并且我们要呼吁所有已经遭到账户冻结调查的当事人,如果想要寻求律师的帮助,一定要委托受到英国律师监管局(SRA)认证和监管的专业律师,避免事情往更加严重的情况发展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