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策!英国警方将不再参与移民局的遣送行为!

继前不久英国学校和医院拒绝和移民局合作,向他们提供相关学生和病人的移民身份的规定之后,英国国家警察局长委员会(NPCC)也发下了一条新规例,禁止警察参与移民局对非法移民的任何遣送行动。

(具体详情,请参阅《丽莎知道》的前期文章

《重大:NHS停止分享病患资料给移民局!下一步就是Tier 2名额扩大开放?》

《可以放心了!学校将不再向移民局提供学生的“移民信息”!》)

这是一个与包括中国人在内的海外移民息息相关的重大利好消息!

该条例由英国和威尔斯警长们共同议定的,并且已经生效。该条例明确规定

即使报案者被怀疑为可能是没有合法居留身份的非法移民;英国警方也不能够因此就马上透过警察国家电脑(Police National Computer, PNC)系统向移民局提供报案者的身份资料。

如果在案件的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报案者可能是非法移民的身份,他们的首要的职责是首先必须把他们视为受害者,并提供相关的援助,而不是马上把资料交给移民局。

“where a person reporting a crime is also identified, potentially, as a person without leave to remain or to enter the UK,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must be to "first and foremost" treat them as a victim.”

对於没身份的人来说,即使是遇到犯罪行为,他们大多也不敢报警。因为他们会害怕警察和移民局联手,把他们遣返。所以,这些受害者宁愿自己默默的承受着各种不公对待,也不会站出来反抗。

而这样就会正正助长了犯罪分子的气焰,令非法移民们原本已是寸步维艰的生活,更变得水深火热。

新条例很明显会对犯罪受害者提供更确切的保护,鼓励他们更大胆地站出来,向警方举报相应的犯罪行为。

那么,为什么英国警方会突然意识到这个问题呢?

其实推动这条警方条例出台的导火线正是在英国讨论得如火如荼的“疾风移民”丑闻

丽莎先向各位莎粉简单科普一下什么是疾风移民事件。

疾风世代 (windrush generation)是对那些于1948年至1971年间从加勒比海抵达英国的外来移民的统称。- 这是英国历史上的一个重要时刻。

事件的始末要追溯至二次大战之后,当时被战火摧残了的英国为了振兴经济,决定从外引进劳动力。

所以,英国在1948年的时候,就出动了一艘外号交 “帝国疾风号”的游轮,由加勒比海的英属殖民地,包括牙买加、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等西印度群岛,接载了一大批健壮的移民来到英国工作。“疾风世代”名子就因此而来。

他们乘坐着“帝国疾风号”游轮,唱着“伦敦,我向往的地方,伦敦,这可爱都市……”的歌谣,拥向英国。从1948年至1971年间,由英属殖民地同英联邦国家移居到英国的人,估计已经超过了50万人。

根据当时的英国法例,这批人都是享有公民身份和权利。而相关的移民政策一直到1971年才收紧。

这一批“疾风世代”的外来移民,有的当技工、清洁工、司机,也有的是护士、军人,甚至有人致力于社区服务。 英国第一位的黑人市长 - 山姆 金 (Sam King)便是其中的一员。

他们在英国的各个阶层都有巨大的贡献,但是就因为肤色的问题,即使享有同等公民权利,在过去也受着“二等公民”式的对待与种族歧视。

加上,在梅姨上任后,英国进一步收紧移民政策,并且加强打击非法移民,因此就引起了一连串的疾风移民丑闻。

什么丑闻?

疾风移民丑闻主要是当年那些在“疾风世代”中,跟随父母,来到英国的孩子们,因为当时移民—政策欠缺透明度,同时也因为即是没有证件,生活也如常,好多人都没有相关的身份证件。在移民政策宽松的时代,这从来不是问题。

现在随着移民政策的收紧,这些移民在工作甚至是日常生活中都遇到了很大的困难。他们当中有很多人因为无法提供相应的身份证件而被误当成非法移民,遭到了遣送。

这些移民在生活上遇到不公时,因为没有正式的身份文件,不敢向警察寻求协助。

还有,由于无法证明自己的合法身份,他们同样无法享用国民医疗服务。一旦生重病随时会面临倾家荡产的风险。

“疾风事件”在被媒体接二连三报道之后,最终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注意和愤慨,并最终发酵成为一种丑闻。英国前内务大臣拉德(Amber Rudd)也因此在这件事情上做出不实陈述而引咎辞职。最后梅姨政府郑重道歉,并保证会尽快补救错误,保障这些外来移民的安全。

这次国家警察局长委员会(NPCC)发下的新规例,就是“补救政策”之一。

很明显,这条新规会有助于改善警察在人们心中所留下的移民局帮凶的形象,同时也会促进警察和社区之间的关系, 有利于进一步打破移民局所营造的敌视外来移民的社会氛围。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这条新规走的并不够远,因为它并没有禁止警察在适当的时候向移民局提供当事人的移民信息。新规明确规定,在案件调查的过程中,警察仍然可以在适当的时候向移民局提供当事人的移民身份,虽然他们不可以再直接参与移民局的遣送行动。

这就等于一个人在黑夜中用手电筒牢牢照着一只鸡,一边大声呼喊着把猎人招来,一边对鸡说,我不会逮你的,不过至于猎人会不会逮住你,我就很难说了。这完全需要看你自己的造化和本领了。

警察如果想要完全赢得外来移民的信任和配合,就必须像医院和学校那样,彻底承诺自己不再像移民局提供当事人的任何移民信息。

否则,只要他们继续高举着手电筒,为移民局指引着方向,相信没有一只鸡会主动跳出来,跑到他们的光环下去的。

同时,只要警察的那只高举的手一天不放下来,又有哪个人会真认为那不是帮凶的经典动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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