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中心

(一)综合处

负责本单位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信息公开、信访、安全、接待联络工作。承担本单位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01

(二)政策法规处

参与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拟订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研究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07

(三)规划发展处 (产业促进处)

负责指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布局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文创产业的发展促进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09

(四)产权管理处(改革处)

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文化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重大融资方案。监督管理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指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改革。推进所监管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重组、合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所监管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

工作电话:010-62060545

(五)财务预算处(统计处)

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编报部门预决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办所监管文化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有关工作。组织所监管文化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对国有资本收益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负责组织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清产核资工作。承担所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统计分析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25

(六)审计处

负责联系、协调有关部门对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监督,组织实施对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指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经济活动开展审计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32

(七)考核评价处(董事会工作处)

拟订在监管范围内向国有控股和参股公司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负责建立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对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经营业绩进行综合考核,协助或负责对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绩效考核。研究拟订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薪酬制度和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和规范所监管文化企业董事会的业务工作。对所监管文化企业董事会、派出国有董事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工作电话:010-62060521

(八)投融资处

负责引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面向资本市场融资,促进文化及相关产业和资本市场对接。指导设立和管理文化发展、创业投资引导、担保等基金。根据本市有关规定,管理文化发展相关专项资金。

工作电话:010-62060604

(九)科技创新处(文化融合发展处)

负责指导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建立文化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和高新技术的运用。推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文化科技创新,促进文化与科技、教育、体育、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工作电话:010-62060564

(十)宣传信息处

负责本市国有文化产业发展整体形象的策划与对外宣传。收集、整理、分析相关文化产业信息。负责本单位信息化建设,指导、推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化建设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81

(十一)项目协调处

协助有关部门协调推动本市相关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建设。促进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与中央及其他省区市重大文化项目的合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51

(十二)对外交流处

负责组织所监管文化企事业单位开拓国际市场,推进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73

(十三)人事处

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等工作。协助做好文化创意人才相关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91

机关党委

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85

机关纪委

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纪检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43

工会

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工会工作。

工作电话:010-62060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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