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例 | 自然资源局查处村民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建房,也属于超越职权
【裁判要点】新《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按照上述规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自然资源部门无对农村村民违法建房作出处罚的行政职权。本案当事人属于农村村民,申请执行人县自然资源局于2020年6月1日以被执行人违法建房为由对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属于超越职权,其申请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条件。
陕西省淳化县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21)陕0430行审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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