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最高院出手! 万事达卡面临140亿镑赔偿, 居英者人人有份?
因为在这个案件中,有对于麦利克斯是否有权提出“集体诉讼”的一个争论点,是关于麦利克斯是否真能代表广大消费者群体,也就是这个案件应该被视为(麦利克斯自己的)个人索赔,亦或是集体索赔?
比如说,竞争上诉法庭就曾经指出,案件牵涉的“转嫁费用”并不是一个“共同问题”(Common Issue),以及提供的数据不足,难以计算个人损失等理由,判断该“集体诉讼”无法成立-这些理由或者判断依据就被最高法院狠狠否定,直指(所有这些)消费者的实际消费情况尽管不尽相同,但这不代表他们不能面对“共同的问题”,追求“共同的利益”,即使在结果上可能会有所不同。
最高法院也表示,竞争上诉法庭提出的其他像是数据不足,难以计算个人损失等理由,也和决定这个案件是否能以“集体诉讼”的判断上无关。
换句话说,通过这次最高法院的判决,我们似乎可以嗅到更加鼓励“集体诉讼”的意味-例如,对于那些如果原本只是寻求个人索赔,涉及金额太小的案件,未来就可能考虑以“集体诉讼”的形式,来争取一定的赔偿。
→ 什么又是“集体诉讼”?
通常来说,集体诉讼(Class action)是指众多成员彼此之间都具有“共同的利益”,但是因为人数太多,所以无法一起一起地单独提出诉讼,得由其中一个代表或其中几个人,来为全体的利益提出起诉。
集体诉讼是民事讼诉(Civil Litigation)的一种,指的是如果一个群体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该团体可以集体地起诉到法庭,要求索赔。
对于上面案件来说,麦利克斯认为因为(整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被迫支付不合理的高价,而且涉及的有关利益者众多,所以就由他为首,以集体民事讼诉的方式寻求赔偿。
→ 小虾米也能斗过大鲸鱼?
有些人或许会想,一个小市民怎么能够和大财团斗争呢?
其实,“诉讼”并不单单只能限于一对一,或者说感觉“实力相当”的两方之间。
从今天麦利克斯的例子,我们能够发现,有些当事人觉得看起来“很难打败”的一方,其实只要用对了方法,小虾米也有机会扳倒大鲸鱼的!
正谓“团结就是力量”,如果大家认为自己这方是有理有据的,集合多人的力量一起以“集体诉讼”的方式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很多时候也是深具力量的。
而且,很多时候,集体诉讼不但能够引起公众的讨论,一边以媒体压力让大财团或政府机构就“问题”做出回应,另一边也能让社会中曾经遭受过同样不公对待的民众也站出来,一起维护公义。
另外,通常当法庭了解到有“多人”都受到同一个问题影响的话,一般就会更加重视该案件,证据一般也会更有说服力。
在资金方面,一般打官司可能会花上成千、万镑不等的费用,如果是和大财团或政府机构打持久战来说,所需的资金恐怕就会更多。
一般民众或许根本就无法负荷;但如果以“集体诉讼”的方式,就可以大家一起集资,每人都贡献一点点,积少成多。
所以说,当事件影响、牵连甚广的时候,用集体诉讼的方式,对于一般民众来说,还是有好处的。
绝对不用因为对方是大企业或权威人士,就认为自己毫无胜算而放弃维护自身权益,法律是会站在公义的一方的。
对于上述万事达卡一案,丽莎会再继续观察下去,有最新消息都会通过《丽莎知道》平台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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