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00股民累积索赔1.3亿 亿晶光电维权诉讼时效仅剩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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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罚近3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亿晶光电(600537)已经累积被近1500人次股民提起维权起诉,累积索赔金额超过1.3亿元,大部分股民都通过判决、和解等方式获得赔偿。值得留意的是,新年伊始针对该公司索赔的诉讼时效,仅剩下最后2个月了。

  信披违规被证监会顶格处罚

  2018年4月28日,亿晶光电公告显示,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根据监管部门的调查结果,亿晶光电之所以被罚,主要是因为两个方面的原因。首先,2016年6月22日至2017年1月25日期间,亿晶光电发生三起仲裁事项,累计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其中第三起仲裁事项单笔金额超过亿晶光电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但亿晶光电未按规定及时披露。

  另外,2016年12月27日,勤诚达集团与荀建华签署《深圳市勤诚达集团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框架协议》)。2017年1月10日,勤诚达投资与荀建华签署《深圳市勤诚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荀建华关于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合作框架协议》和《股份转让协议》签订后,亿晶光电未及时披露,也未在其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回复的公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等公告中披露上述协议相关事项。2017年5月26日,亿晶光电在《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股份暨实际控制人可能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中首次披露上述协议相关事项。

  因为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亿晶光电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和罚款。

  1500位股民累积索赔逾1.3亿

  随着行政处罚尘埃落定,亿晶光电迎来股民维权起诉大潮。关于投资者诉讼的进展情况,亿晶光电称自2020年8月13日公司披露与1180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起,至2020年12月14日,公司(甲方)新增与99名投资者(乙方)的代理律师签署《调解协议》。

  2020年12月15日,亿晶光电发布的《关于投资者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显示,就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亿晶光电提起的诉讼事项,截至12月14日,亿晶光电累计收到多名投资者对公司提起的合计1,424起民事诉讼案件材料,诉讼金额累计人民币132,732,852.28元(原为140,369,079.43元,后部分原告变更诉讼请求金额)。

  公告还显示,截至12月14日,亿晶光电累计与1,279名投资者的代理律师或本人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其余145起案件中100起已撤诉,11起法院已出具一审判决,34起案件(诉讼金额合计人民币7,164,291.23元)尚未开庭审理。

  最后2个月的维权机会

  2021年1月29日晚间,亿晶光电发布的业绩预告显示,公司预计202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仍为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约为6.60亿元。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2020年度根据业务发展需求,组件2.5GW、电池2GW新产线陆续投入生产运行,组件电池项目仍在继续投资建设中,公司对固定资产减值测试后,对已闲置预计将处置的运行能耗较高、物料损耗较高,技术及产能与市场发展趋势不符的设备计提了减值准备,初步测算约4.77亿元。光伏平价上网趋势导致组件产品销售价格持续下跌,同时受市场组件原材料及辅材上涨的影响,主营业务毛利有所下降。

  此前,亿晶光电曾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已签署《和解协议》或《调解协议》的案件预计对公司2020年度利润影响金额约人民币6,665,388.66元,由于剩余案件仍处于审理状态,未产生生效法律文书,故目前对公司利润影响金额暂无法预计。

  维权律师表示,不管公司业绩如何,都不影响股民维权。而随着时间的流逝,投资者向亿晶光电发起索赔的机会已经不多了。根据相关法律认定,针对该公司进行民事证券维权的最后时间是2021年4月底,距今只剩下2个月时间。

  维权律师提醒,在2017年1月12日到2017年5月25日期间买入,并在2017年5月2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并亏损的投资者,不管后续是否解套,只要这个区间里产生过一定的浮亏,都有机会获赔。

(文章来源:投资快报)

(责任编辑:DF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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