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离(小小说)
逃离(小小说)
姜广富
堂哥舍弃了他热爱的黄土地,离开了街坊四邻,到儿子所在的城市打工去了。
谁都知道,堂哥在村里是出了名的“种地迷”,他对土地的那份情感,用“痴迷”来形容,一点不过分。
堂哥小时候家境不好,没读过几天书,一辈子和泥土打交道,面朝黄土背朝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老实本分的庄稼人。
生产队时,堂哥是队里的“五好”社员,人品好,干活实在,搂锄耕耙, 割麦扬场,样样精通,是种地的好“把式”。
八十年代分田单干后,堂哥就没黑没白地劳作在农田里,他种地讲究,麦畦扒得顺直一条线,苗全苗旺没空地,地里连棵杂草都不长。人们从他家地边经过,都赞不绝口。
到了春夏,正是禾苗生长期,每场雨过后,只要土皮不粘结,不管有草没草,他都把地锄一遍,锄过的土壤柔软蓬松不长草,既能保晌,又能提升地温,有利于作物生长,照他的话说:“锄下有水又有火,水能滋润土地抗干旱,火能提升地温壮禾苗。”庄稼人有句谚语:“七遍高粱八遍谷,吊儿浪铛的玉蜀黍(玉米)”。也就是说,高粱、谷子从播种到收获,要锄地七八遍。
你别说,堂哥的力气没白费,干旱天气,别人家的庄稼旱得搭拉着脑袋,堂哥地里却生机勃勃,禾苗旺盛。
堂哥种地不用灭草剂,他说那东西花钱还有毒,打灭草剂的农田,连蚂蚱蝈蝈都不生,不利于生态平衡。
人勤地不懒,堂哥家的地,庄稼长的最好,产量最高。
堂哥家有一个儿子,上学聪明伶俐又肯用功,高中毕业考上了大学,一家人高高兴兴,靠种田供养儿子上大学。
儿子毕业后,在城里找了工作,到了谈婚论嫁的年龄,堂哥拿出了省吃俭用攒下的几万块钱,又找亲友借了些,帮儿子交了首付,贷款买了房子,儿子结婚成了家。
为了还帐,堂哥和堂嫂除了种自己的田,还包了别人家几亩地,老两口起早贪黑,辛勤劳作,日子过得挺充实。
一年后,儿媳妇生了个大胖小子,一家人欢天喜地,堂哥乐得下地都哼着小曲。
生了孙子后,儿子儿媳要求堂嫂到城里照看孙子,让堂哥把地转给别人,堂哥也一块去,帮堂嫂哄哄孩子买买菜,省得他一个人在家孤单。
堂哥一听来了气,亮开嗓门对儿子说:“我一个乡下人,到城里去干啥,两眼一抹黑,谁都不认识,到处是高楼,看着就眼晕,解个大便也得坐着,蹲着多得劲,让我整天憋在楼里,我住不惯,看孩子你妈去,我在家里种我的地。”
知父莫如儿,堂哥的倔强脾气,儿子最清楚,他不愿意做的事,
八头大牛也拉不动,堂嫂也劝堂哥一块去,任凭你说破天,堂哥就是两个字“不去”。
堂嫂虽然惦记着老头,最终还是跟着儿子进了城,家里剩下堂哥一人,种着近十亩地,那两年风调雨顺,庄稼丰收,粮食价格还不错,地里的纯收入也有个万儿八千。
堂嫂照看孩子,一看就是三年,儿子看堂哥一人在家太辛苦,劝他到城里来,并在城里找了活,堂哥说:”城是城里人的城,咱一个乡瓜子进城干啥”。还是两个字“不去”。
又过了一年,堂哥六十的人了,体力大不如从前,人上了岁数也懒惰了,一个人从地里回来,又累又渴又饿,想起堂嫂在家时,收工回了家,一壶热茶早泡好,现在好,冷锅冷灶冷清清,现烧水现做饭,鸡狗鹅鸭还得喂,想起堂嫂在家的日子,他心里像打翻了五味瓶,一阵子酸甜苦辣咸。
特别是今年夏天,老天爷瞪着两眼不下雨,绿油油地玉米叶、花生棵旱得翻了白眼,井里没有水,浇地都困难,堂哥坐在地头上,心如汤煮,种地为生的庄稼人,和庄稼有感情,庄稼长得好,堂哥看着心里乐,庄稼旱得三青两黄,堂哥心里难受。
别看堂哥没读过多少书,可账还是算的门清,丰收的年景,自己种的地,一年两季,秋种麦子夏种玉米,除掉种子、浇水、耕地、收割等一切费用,纯收入每亩地也就1000元。今年天旱,减产大半,粮食价格又低,玉米才七八毛钱一斤,辛辛苦苦的一年,也就白忙活了。
儿子说在城里给找了活,一月两千多块,一年也是两三万哩!比在家种地强多了,怪不得年青力壮的都跑到城里打工去了。
堂哥算了一晚上账,终于拐过这个弯来。
堂哥把所有的地都转包给别人,收拾了衣物,把门一锁,找儿子 去了。
一个视为生命土地的农民,逃离了乡村,应了那句老话,“谷贱伤农”啊!
作者简介:作者,姜广富,1954年生人,系中石化退休职工,曾在国内报刊、杂志发表散文、故事百余篇,是一个活跃在文学创作圈内的老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