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与留——离开体制的感悟
(图片来源网络,感觉很对应心情,若有侵权请予告知)
离职近两月来,周围圈子逐渐知道我离开体制从事律师职业,不断的有陌生朋友通过介绍,添加微信好友。交流沟通中,他们除了对我毅然离开体制的决心和勇气表示佩服,更多的是想从我身上寻找答案:到底应不应该离开体制,从事律师职业怎么样?自己应该去还是留?言语之间,我深深体会到他们内心跃跃欲试,却又纠结、彷徨。我不知道该怎么和他们讲,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有独特的思想、阅历、认知和追求,别人的成功未必可复制,别人的失败未必雷同。人总是要走自己的路,所以,索性趁着失眠,记下自己的一些感悟分享,或许可以帮这些朋友多一些了解和思索。
回想2017年,我破釜沉舟参加司法考试之时,根本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辞职,脱下心爱的警服,就如同当年考入公安时,从来没有想过有天会离开警队一样。只是出于对人生和家庭的危机意识,担心九八年大下岗再一次重演时,如果自己被下岗,至少还有一技傍身,可以养家糊口,安身立命。七个月闭关之后,无论意志还是思想层次,得到了质的飞跃,接触的圈子也开始拓展,我开始思索今后的人生路。纠结了很久,观察了解很久后,终于决定走上了今天这条不归路。走到今天,我想说的是:离开体制,我不后悔。之前有位法官前辈曾总结离开体制的原因是追求思想自由、经济自由、行动自由,一文顿成经典。在赞同之余,我觉得,离开体制原因就是五个不:
第一,不甘心。在体制中萌生离意的人,往往不得志。这样的人有才华、有能力、有个性,却学不会圆滑,不爱周旋应酬,不爱勾心斗角,不爱阿谀奉承,讲原则,正直。所以,往往容易有意无意间得罪人,难得到认同和赏识。感觉自己就是一个小小的螺丝钉,每日在机器中运转,没有体现出自己应有的价值、能力和作用。所以,想一展抱负,想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
第二,不满足。人生总是有梦想有追求的,人生往往又是理想遭遇现实的碰撞消磨。夜深人静之时,或许很多人都会想着自己现在的生活,与想要的生活相差太远。物质上的匮乏,精神上的空虚,得不到满足。想要自由自在的生活,衣食无忧,轻松自在,却总被各种各样的俗务所缠绕,无法脱身,在柴米油盐和鸡毛蒜皮中苦苦挣扎。
第三,不将就。体制内的生活,更多的是需要遵从和执行,很多时候不管愿不愿意、喜不喜欢,总是身不由己的做不愿意做的事,面对不愿面对的人,却又不能说想说的话,不能做想做的事。时间久了,渐感压抑满满,却又无处发泄。
第四,看不惯。体制之中,总是存在着或轻或重的人浮于事、任人唯亲。有才有能的人,通常重心放在做事上,却少有精力去做人。最后的结果通常都是费力不讨好,做事越多麻烦越多,越累越不讨好。而什么都不会、什么都不做的“神仙”却往往潇洒轻松。而到了考察提拔的时候,却总是发现没有自己的名字。失落感总是在这个时候开始漫延内心。
第五,变不了。每个人都是上进的,但遇到挫折之后,每个人的表现却各不相同。有的人,失望多了,慢慢开始颓废,习惯过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生活;有的人选择改变追求,把重心放在家庭和业余兴趣上,享受天伦之乐,享受人生;有的人尝试变换道路,从别的方向去努力争取自己想要的生活。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能够改变的,始终有限,仍然逃离不了身处的困境,无法突破。
基于以上方面,许多人开始考虑离开体制,换条路走。这个时候,才是真正最痛苦的时候。去?前景未知,稳定惯了,经不起风雨飘摇;轻松惯了,受不了劳心劳身。留?满满的压抑感和职业倦怠感总是漫上心头,心里始终不甘,始终不服。我就是这样一步步熬过来的,回想起来,从萌生离意,到真正离开的过程中,最痛苦的就是在决定之前的那段时间里,彷徨、纠结。一旦内心决定之后,便不再有任何思虑,只觉得再难熬下去,只想尽快离开。
对于律师职业到底好不好,到底与体制内相比孰优孰劣的问题,见仁见智。我只能客观地说说我的感受:律师没有想象中那么轻松,但是也没有想象中那么艰辛。
首先,要想通过考试拿到法律资格证,只是一年或者数年拼命努力就可以做到,但是要想做好律师,就得一辈子不停的学习、学习再学习,奔波、奔波再奔波,不停的运转。这世上根本没有一劳永逸,每天坐着轻松数钱的律师。我准备司法考试的书和资料,堆起来才一米多厚,但是入行以后,我的实务书籍已经远远比复习的资料厚,而且今后还得定期不定期的补充。这个行业的特殊就在于,如果想要继续下去,就得不断的充电,不断的更新知识,还得不断的碰壁、不断的受委屈。
其次,律师是没有收入保障的行业,完全靠自己的能力去生存。特别是入行初期,几乎都没有什么案源。没有案源,就没有收入,那么只能饿肚子。如果一个星期、一个月甚至几个月没有接到一个案子,没有一分收入时,会不会心慌?家人责备、幽怨的眼神如何面对?我的第一位师傅,是一位资深的法院庭长辞职出来的,他告诉我:他辞职出来的第一年,整整一年,一个案子都没有接到,这一年就是靠从亲戚那借钱维持生活。
接到案子,收钱的时候很轻松,但是接下来做事就艰难了。一个案子在手里,就意味着巨大的压力,需要绞尽脑汁思索如何寻找突破口,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寻找法律依据,如何想办法说服公、检、法,如何让当事人满意。在体制内,或者可以认真负责就行,但是做律师,必须殚精竭虑。
接下来,再说说律师的好处。
首先,毫无疑问,自由。想上班就上班,想休息就休息,迟到早退没人管,三天五天不上班,也没有领导批评。只要包里有钱,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不用开会,不需要专门学习重要讲话。
其次,收入可观。一个案子接下来,一不小心就是一个月或者几个月的工资。第一个月,我只接了两个刑事案件,师傅照顾给了一家企业去跟进,一个月跟下来,企业的十多起案件打包委托过来。累计起来,一不小心毛收入破了6位数,除去开支,与合作律师分成之后,竟然也能轻松破5位数,这是之前没想到的,一个月努力下来,至少三两个月不用为生计而愁了。当付出的努力能见到回报时,我想,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
再次,律师受到的尊重和成就感,不是物质所能达到的。在体制内时,每次遇到朋友求助时,总是让我为难的时候,不是需要打招呼捞人,就是需要讲情、查资料。在求助者看来,这对我们来说是很轻松的小事,举手之劳而已。但这往往是考验平时的人脉关系、考验原则性,一不小心就得罪人,稍不注意可能就被追责甚至坐牢。而出来之后,我可以大方地对求助者说:我已经不在公安了,这个事情爱莫能助了。现在来求助的人,基本上都是法律咨询,我可以考虑免费讲解,送个人情,至少不用违背原则得罪人。比如遇到辞职受阻的朋友,我告诉他,老板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保,随时可以辞职,闹翻了还可以要老板赔双倍工资,朋友很是高兴。记得刚离职时,由于执业证还没办下来,一个朋友带着他家的保姆阿姨找来委托。保姆家土地被征收,获得一笔近百万的赔偿款,出嫁的姑子见到钱多,便起诉要分一半的钱。保姆阿姨愁容满面:钱已经拿来为给女儿治病和修房还债,花得差不多了,拿不出钱了。这个案子我才收了几千块钱,纯粹出于帮忙,而且由于我当时执业证没拿到手,不能出庭,还是请师傅帮忙出庭。最后经过艰辛的努力,终于胜诉了,保姆阿姨家不用出一分钱,而且做成了本市征地补偿费分配纠纷案件裁判新规以来的第一起标杆案件。保姆阿姨感激零涕,硬要大老远送农产品到我家里,那份感激之情,令我感动不已。这种感激和认可,这种成就感,真不是钱能够换得到的。
最后,我想说的是:每个人的路,都是不同的,每个人的选择,都有他自己的考虑。无论是去是留,都应慎重,做人要有决心和勇气,但更要深思熟虑。在决定之前,需要再三考虑周全,把所有的可能都设想到,如果自己都考虑到位了,能够接受所有不利的结果,该果断时绝不要犹豫。曾经一位前辈送我的一句话,在此也送给大家:想走,就越早越好;不想走,就安心干下去!
2018年9月20凌晨
记录于德江县顺风大酒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