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代官员服饰掠影

中华民族历来有『礼仪之邦』之美誉,服饰是礼仪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传统服饰中的官服体制又以其系列化、延续年代久远而著称,在世界服装史上绝无仅有。

我国古代官服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的“官服”也作“冠服”,包括冠帽、服装和配饰,对皇帝、文武百官、皇后、嫔妃命妇的服饰都有详尽的规定,其中皇帝的“冕服”即皇袍规格最高,各级官员以品级递降,对黎民百姓则有许多限制,成为“分贵贱,别等威”的首要标识。如黄色从唐代开始只能皇帝用,“天无二日,国无二君”,其他人一概不准用。所以,冠服是皇权和贵族特权的标识和象征,中国历朝历代统治者对其高度重视,所谓“一代冠服自有一代之制”,冠服的更替代表改朝换代。

狭义上的“官服”,则特指官员所穿的服装和配饰,有朝服、公服、常服之分。朝服又称为“具服”,是古代在祭祀、正旦等重大节庆或颁诏、传制等重大典礼时穿着的礼服,其基本样式是上衣下裳制,如东汉以后的朝服包括梁冠、赤罗衣、白纱中单、青饰领缘、赤罗裳、青缘、赤罗蔽膝。公服,也称“官服”“从省服”,是官员在衙署内处理公务时的正式着装,相当于现在公务人员所穿的制服,省去了朝服的许多烦琐佩饰。常服是指官员平日办公时的服装,即头戴乌纱帽、身穿圆领袍。从明代开始,胸前背后各有一块方形“补子”图案,是为官员的代表形象。

先秦“冠服”与礼制

我国古代的服装最早可追溯到原始社会时期。在周口店猿人遗址中,发现有一枚骨针,说明当时的人类已缝制兽皮衣裳。我国冠服制度初步确立于夏、商,完善于周,春秋战国时期纳入礼治,自汉代恢复一直延续到清末,有数千年的历史。

据文献记载,商代衣料已有皮、革、丝、麻,衣着普遍为上衣下裳,奠定了中国服装的基本形制。西周时期,社会等级制度逐渐建立,服装被纳入礼仪制度,“非其人不得服其服”。周王朝设“司服”“内司服”官职,掌管王室服饰,这也是冠服制的初始。当时王室公卿为表示尊贵威严,在不同礼仪场合,穿戴的冠帽、衣装和上面的图案均分为不同等级,其中最为著名和对历朝历代影响最大的是帝王冕服和“十二章纹”。

冕服是礼服中最尊贵的一种,在祭典时穿着。冕服包括冕冠、上衣下裳、腰间束带,前系蔽膝,足登舄屦。冕冠包括綖和旒,綖是戴在头上的板,旒为板下成串的玉珠,一般前后各十二旒。上衣为黑色,象征未明之天;下裳为纁色,即浅红色,象征黄昏之地。十二章纹分别是日、月、星辰、山、龙、华虫、宗彝、藻、火、粉米、黼、黻。其中,日、月、星象征光照大地,山代表稳重,龙寓意灵变,华虫富丽多彩,宗彝不忘祖先,藻清洁,火兴旺,粉米滋养,黼决断,黻明辨。这十二章纹包含了至善至美的品德,象征皇帝有如日月之光明,是万事万物万人的主宰。如此,十二章纹即成为历代帝王冕服上的图案纹样,自舜帝时期起源,定型于周,东汉再度恢复,一直延续到清王朝皇帝退位。北洋政府时期的国徽亦采用十二章纹。

从秦汉到宋元:官员冠服的发展

春秋战国时期,丝麻纺织技术发展,刺绣工艺成熟,服装款式前所未有地丰富,出现了上衣下裳连体的“深衣”和引进北方游牧民族的“胡服”。秦统一中国,建制百端,服制颜色尚黑。汉代的“舆服制度”,沿袭周制,官员身着袍服,以冠帽来区分官职的不同和高下,并佩戴绶带,史书中列有皇帝与群臣的礼服、朝服、常服等20余种。

魏晋南北朝时期,天下动乱,北方胡服与中原服饰融合。隋唐时期,国家统一,经济高度繁荣,呈现出文化大融合的局面,其服饰瑰丽多彩,并传到日本,成为今天“和服”的前身。隋唐时期参照前朝形制改进了冠服体系,规定皇帝冕服、官员服装用颜色区分等级,用花纹表示官阶。隋代官服尚赤,唐代以柘黄色为最高贵,红紫、蓝绿、黑褐等下之。唐代官员的常服一般为头戴乌纱幞头,身穿圆领窄袖袍衫,衣长在脚踝上下,齐膝处设一道界限,称“横襕”,是深衣旧迹的体现,腰系革带,脚穿乌皮六合靴。从皇帝到官吏,样式几乎相同。这一装扮在唐代壁画和绘画作品中多有描绘。

宋代官服沿袭唐制,面料以罗为主,款式为长袍大袖,颜色三品以上服紫,五品以上服朱,七品以上服綠,九品以上服青。帽冠为平翅乌纱帽,称为直角幞头,君臣通用。戴上这种帽子,必须保持身平头正。鞋改为便鞋。

元灭宋,参照蒙汉服制,对官员和百姓服装做统一规定。汉人官服仍为唐式圆领衣和幞头;蒙古族官服穿合领衣,戴四方瓦楞帽。元代始将长衣通称袍。

官阶的集中体现:明代补子

1368年,朱元璋建立明朝,开始整体上大举恢复汉人衣冠,建立从帝王到官员,再到黎民百姓的完备的冠服制度。明代文武官员的冠服有朝服、祭服、公服和常服。其中官员的朝服沿袭唐宋,头戴梁冠,外穿红罗上衣、下裳和蔽膝,内穿白纱单衣,足登白袜黑履,腰束革带和佩绶。官员的等级通过冠帽的梁数和绶带的不同纹饰表示。官员们在重大朝会的场合要穿公服,即戴有展脚的硬幞头,穿盘领宽袖长袍,颜色根据品级而定。明代官员常服,是头戴乌纱帽,身着圆领大襟补服,脚蹬皂革靴,腰系大带。

乌纱帽是明代官员上班时常戴的官帽。前低后高,靠后脑的地方,左右各有一片长椭圆形的帽翅,帽内有网巾,用于束缚头发。由于乌纱帽是区别官员和平民的重要标识,所以后来在百姓中成为做官的代名词。

圆领大襟补服的样式同唐代圆领服近似,改窄袖为广袖,尺寸宽大,盘领右衽,两侧多出一块,称“摆”。颜色因级别而异:一至四品,用绯色;五至七品,用青色;八至九品,用绿色。纹样也不一样,一品用大朵花,径五寸;二品用小朵花,径三寸;三品用散花,无枝叶,径二寸;四品、五品用小朵花,径一寸五分;六品、七品用小朵花,径一寸;八品以下,无花纹。

明代袍服上最有特点的便是补子。据《旧唐书·舆服志》记载,在袍服上饰以禽兽纹样来区分官员等级的方法源于唐代女皇武则天时期,至明代形成了纹样更为丰富的“补子”。“补子”是一块约40—50厘米见方的绸料,上面织绣不同的图案纹样,前胸后背各一块,其图案是区分官阶的首要标识。明代补子以动物为标识,文官绣飞禽,武官绣猛兽,其序列是:公、侯、驸马、伯为麒麟、白泽;文官自一品至九品,依次为仙鹤、锦鸡、孔雀、云雁、白鹇、鹭鸶、鸂鶒、黄鹂、鹌鹑,杂职练雀;武官,一品、二品狮子,三品、四品虎豹,五品熊罴,六品、七品彪,八品犀牛,九品海马。补子一般用织造和刺绣两种方法制成,织造主要又分两种,一种是缂丝,另一种是织金或妆花。织金和妆花一般是将补子部分与地部同时织出。缂丝和刺绣一般是先缂成或绣成补子形式,再缝缀于服装上。

补子是明代官服中重要的服制特征,也是中国传统礼制与等级制度的进一步深化和加强的标志。

最后的挽歌:清代官服

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清军入关,明灭,清王朝开始了长达268年的满族统治,满族八旗服饰也进入关内。清王朝初期以暴力手段推行剃发易衣,所谓“留发不留头”;按满族习俗强令统一男子服饰。大清帝国第一继任皇帝顺治,颁布《钦定服色肩舆条例》,废除明朝的冠冕、礼服以及汉服。

面对中华文化和服饰的悠久传统,清王朝采取包容学习和吸收采纳的明智政策,包括继承明朝服饰的元素、黄色专用及皇袍的十二章纹等,尤其是将“龙”的图案应用到无以复加的程度,所以皇袍又称“龙袍”。可以说,清代是我国服饰改变最大的时代,也是一个满汉文化交融的时代,其服饰制度是最庞杂繁缛的,清代的龙袍和凤袍可谓中华服饰中最精湛、最华丽的工艺珍品。

清代官员形象,主要是戴“顶戴花翎”,穿长袍马褂。清代官服最显著的特点在于帽子。清代的军政人员一律头顶形似斗笠的尖顶帽,有凉帽和暖帽之分,俗称“顶戴花翎”,是区分官阶品级的第一标识,即视品级高低加有不同颜色和质料的“顶子”,一品红宝石,二品红珊瑚,三品蓝宝石,四品青金石,五品水晶石,六品砗磲,七品素金,八品和九品无顶;帽后拖一束孔雀翎,翎上有“眼”(羽毛上的圆斑),以三眼为最高贵,只有亲王或功勋卓著的大臣才被赏戴。四品或五品以上官员的脖子还挂有朝珠项链,用各种贵重珠宝、香木制成,构成清代官服的又一特点。

清代官员的冠服可谓满汉合璧。其中带有补子的补服也叫“补褂”,无领、对襟,长至脚踝。凡补服都为石青色,补子沿用明制服制,图案内容与明朝大体一致。补子有方圆之分,皇室宗族为圆形,官员为方形。与明代相比,清代的补子相对较小,前后成对,但前片一般是对开的,主要原因是清代补褂为对襟。补褂即俗称的马褂,加在袍外,起源于骑马穿的短上衣,有大襟馬褂、对襟马褂、琵琶马褂、翻毛皮马褂等多种样式。

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推翻了清王朝,皇帝的章服、官员的冠服和嫔妃命妇的凤冠霞帔也随之被废弃。民国时期,人们的着装受西方服饰文化的影响日渐加深,虽然在女士旗袍中依然保留了清代服装的身影,但从帝王后妃到官员的冠服已经彻底退出历史舞台,成为博物馆中的藏品。今天,在一些历史剧目、传统京剧和舞台剧中才可以见到历代官服的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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