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一个乞丐,临终前写下一首绝命诗,流传至今,令无数文人惭愧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包罗万千,其中就包括诗词,中国是个诗的国度,诗歌也随着历史不断演化,流传至今,古体诗已经很少人写了,近代流行的是现代诗。现代诗没有古体诗在音律、平仄和声调的诸多限制,给了诗人更多的创作空间,但是现代诗也有一个弊端,那便是门槛比古体诗低、比古体诗少了一些诗歌独特的味道,因此,现代诗是鱼龙混杂,有些好的现代诗,也有其特有的魅力,但是也有一些分行诗,滥竽充数,甚至有网友称其玷污了诗坛。

例如前段时间出现的贾浅浅,她是小说家贾平凹的千金,而贾浅浅的两首诗《我的娘》和《朗朗》,引来了一片叱责之声,被网友们戏称为“屎尿诗”,贾浅浅的一首《Z先生和Z小姐》,用词更是少儿不宜,不堪入目,因此,贾浅浅的现代诗,被网友冠名“浅浅体”,其实在此之前,还有“梨花体”,说的是赵丽华的诗,网友们读赵丽华的诗,发现不是一句话,空格键分行成诗吗!如今,赵丽华早就退出诗坛多年,转行当画家了。

古人写诗,讲究的是“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意思是诗歌的创作,不是心血来潮,不是空穴来风,而是内心的有感而发,是真情流露于字里行间,古人整体的诗歌创作水平,是今人所无法媲美的。今天要讲的这首诗,并不是古代著名诗人的杰作,而是清朝嘉庆朝,一位无名乞丐的临终绝句,这首诗的水平如何呢?

据说这位乞丐,在一个寒冷的冬天,被冻得半死,眼看就奄奄一息,到了弥留之际。临终前,他有感而发,写了首诗在纸条,藏在身上。他冻死在路边后,恰巧有一位善人经过,他见乞丐死得可怜,于是帮他料理下后事,在庄上安葬,让他入土为安,安葬这个乞丐时,这位善人和庄上的人们,搜出了那张纸条,写着一首诗:

身世浑如水上鸥,又携竹杖过南州。饭囊傍晚盛残月,歌板临风唱晓秋。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而今不食嗟来食,黄犬何须吠不休。

这位善人看到这首诗,点头称赞,庄上也有几个秀才,都是好诗之人,他们纷纷拿起纸条读了起来,然后纷纷自叹不如。

这首诗和诗背后的故事,也流传了下来。这首诗的精髓,便是有“风骨”,古代很多文人墨客都追求风骨,而这位乞丐,虽然穷困潦倒,但是其“风骨”是让人佩服和动容的。

首联:身世浑如水上鸥,又携竹杖过南州。

乞丐说他的身世,是如水上鸥,有两层意义,一是随波逐流,二是起起伏伏,因此对于乞丐的身世,众说纷纭,有人认为他曾风光过,而最后落魄街头沦为乞丐,与红楼梦中贾宝玉的遭遇,非常相似。这句诗中,“浑”和“又”字,用得恰到好处

颔联:饭囊傍晚盛残月,歌板临风唱晓秋。

盛残月和唱晓秋,充满了诗情画意,乞丐流落街头,生活艰苦,最后还被冻死了,虽然身临绝境,但是他还保持着内心的乐观,外在物质极度匮乏的这位乞丐,精神世界是何等的丰富。

颈联:两脚踢翻尘世界,一肩挑尽古今愁。

“两脚踢翻”、“一肩挑尽”,用得非常有气势,有大诗人李白:“一拳打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的霸气,李白的这份气概,是针对“崔颢题诗在上头”,而这位乞丐的气概,针对的是对尘世界、古今愁的愤懑。

尾联:而今不食嗟来食,黄犬何须吠不休。

这首诗的“风骨”,便来自结尾的这句尾联,这也是整首诗的灵魂所在。“嗟来食”出自《礼记》,饿死不吃嗟来食,指的是对别人傲慢的施舍或者给予,即使饿死了也不吃,然而这位乞丐即使做到了不吃嗟来食,但是“黄犬”却还是对他狂吠不休,由此体现世人的一种偏见,类似的偏见,常见于“笑贫不笑娼”

这首诗,之所以传唱千古,因为他是内心的真情流露,你觉得这首诗水平如何?欢迎评论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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