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付劳动报酬 一男子被公诉

本报讯(记者 肖芳)日前,城中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成功审结了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该案被告人王某某因为孩子治病而无力支付农民工工资被提起公诉,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工作下,被告人王某某筹到钱款,向19名农民工支付了工资,案件顺利审结。

2019年7月,王某某承包了位于西宁市的一处工程项目,并雇佣80多名农民工进驻工地施工。施工结束后王某某结算了工程款,并向大部分农民工发放了工资,但还拖欠杜某某等19名农民工工资共计55308元。经相关部门做工作无果,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向城中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了解到被告人王某某家中有一患脑瘫的孩子,为了给孩子治病,他花光了所有的积蓄,还欠下不少钱,这次承包的工程款到账后,除去给孩子缴纳治疗费,支付大部分农民工工资,王某某已是身无分文。被告人王某某的遭遇让人感到同情,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亦应当依法得到保护,王某某现已无力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按照案件具体情况,没有退赃、退赔情节量刑,被告人可能会被判处实刑,农民工的工资依旧没有着落,被告人家中的状况也会因此雪上加霜。

面对两难的境地,承办法官找到了被告人王某某的父母,向他们说明了王某某面临的处境,并讲明了退赃、退赔与不退赃的法律后果。经过耐心的讲法说理,王某某的父母、兄弟姐妹和其他亲属,一起凑齐了钱款。最终,19名农民工拿到了工资,而王某某被判处拘役6个月,并适用缓刑。这起案件既让农民工拿到了工资,也照顾到了被告人特殊的家庭情况,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深刻体现了法与情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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