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告:CTD已上路,划重点的来了
划重点:药物临床试验申请、药品上市注册申请、化学原料药申请,只要是申报这三个就必须采用CTD格式(ICH-M4格式)! CTD作为后浪已准备上路,奔涌而来,作为使用前浪的大家准备好了吗?是借后浪奔腾更高,还是弃械投降趴在沙滩上呢?
题外话:
问:CTD格式(ICH-M4格式)是2010年就提出执行的了,都这么多年了,大家都习惯了,有什么要关注的呢?
回复:中国CTD格式(ICH-M4格式)实施时间图见下:
是的,早已经发布执行,并且2018年02月01日起,化学药品注册分类1类、5.1类以及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和预防用生物制品1类申报上市的注册申请强制使用《M4:人用药物注册申请通用技术文档(CTD)》,但是2010年实施的只是药学部分,2018年没有强制使用到所有申报申请中,多数使用的还是2016年的80号文格式,80号文格式与以后的CTD对比是什么样子的呢?类似这样:
药学CTD格式大多是类似的,缺少的是更多系统性研究和细节处关注,主要说就是缺少核心的引导,非临床和临床CTD就缺失惨重了,行政文件的M1是区域性文件,更多带有中国特色,重新开始征求了意见。
诺村注册部打算做个系列,打算试试看分析下CTD时代的我们申报资料,之一将是“小窥CTD格式模块一知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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