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类企业严查风波又来啦!看看他们企业是如何操作的
自从医药两票制改革以后,很多的“灰色支出”都是通过在税收洼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等方式进行抵扣,从而降低医药公司或者药厂的利润部分,达到减税降费的目的。但是各部门的监管也确实比较严,一波三折,每年都会稽查几次,所以很多医药企业或者药厂都会提前进行股权架构,既控制了公司利润,有达到了减税降费的目的,我们来看一下大致的操作。
首先是一家制药厂或者药品销售公司本身就有一些服务型费用,比如推广、营销、设计、广告、咨询等,那么下面就有一家服务型公司专门为上游做相关服务,另外服务型公司的利润如何解决,那么就在下游成立小规模个独个体,享受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也就3%左右。其实简单来说,只是在中间加了一层现代服务公司,但是票据的流向,还是背后的医药公司或者药厂,表面上是完全看不出来的,这也是他们这样操作的原因。但是风险也是比较明显的,若是被稽查到,那么就需要相关人员去进行解释,若解释不出个所以然来,那么问题就严重了。
个人独资企业到底有何优势?
首先,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种比有限公司要少一个,只有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没有分红税;其次个人独资企业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可以享受核定征收,目前核定的方式分为两种:
第一种:定额定率核定,核定应税所得率为10%,再按照五级累进制进行计算纳税,综合税率0.5%~2.19%之间;
第二种:定期定额核定,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为0.5%、0.6%、0.9%、1.2%不等,根据洼地的不同所核定的税率也就不同,直接以营业额乘以对于税率即可。
核定后综合税负率也在3%左右,所以个人独资企业的优势比较显著。
无论是医药行业还是其他行业,在控制企业成本或者控制企业利润的时候,再或者是通过税收洼地政策来进行减税降费的时候,一定要把控其中的风险。首先从洼地本身,政策是否稳定,是否是事前核定,是否有秋后算账的风险;其次是企业本身,必须要有相应的业务进行合理分包,保证三流一致;最后就是互相配合,才能在享受政策的同时,降低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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