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一审开庭 非法募集资金736亿余元
时隔一年多,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一审终于公开审理。
7月11日消息,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简称“上海一中法院”)的微信公众号发布消息称,7月10日、11日,上海一中法院对被告单位善林(上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善林金融”)以及周伯云等12名被告人集资诈骗案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善林系”集资诈骗案庭审现场。右一为周伯云)
据“上海一中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单位诉讼代表人、各名被告人及相关辩护人均到庭参加诉讼。
公诉机关指控:2013年10月,被告人周伯云组建、设立被告单位善林金融,并实际控制“善林系”企业,陆续在全国29个省市开设千余家分支机构,并逐步设立“广群金融”“善林宝”“亿宝贷(幸福钱庄)”“善林财富”等网络借贷平台。
为谋取非法利益,善林金融公司采用虚设债权、虚构借款人信息、虚假宣传等方式,承诺4.5%至18%的年化收益,通过债权转让等名义,向62万余名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736.87亿元。其中,567.59亿元用于兑付前期投资人本息。至案发,未兑付25万余名被害人本金217.79亿元。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各名辩护人针对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集资诈骗罪、指控的犯罪数额是否准确以及自首、主从犯的认定等问题发表了相应意见。
庭审持续到7月11日17时25分。被告人家属、被害人代表、上海市人大代表等旁听了庭审。合议庭将在评议后依法对本案择期宣判。
回顾事件,涉案期间,犯罪嫌疑人周某短时间内在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设立了1120家分公司和线下门店,招聘员工3万余人。经调查,很多项目都是虚假的,但是这些门店经过豪华装修,非常吸引投资人。
2015年2月起,犯罪嫌疑人周某又将部分业务转到线上,先后设立了四家线上投资理财平台。同样以承诺还本和支付高额利息为诱饵,销售虚构的理财产品,仅仅在两个月的时间内就募集到了20亿元。
据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警员表示:善林金融的广告做得非常大,包括在地铁车厢、公交车上面都会看到,还有甚至做到了美国纽约时代广场大屏上。同时他还资助一些慈善项目,以及体育赛事,以此来向投资人显示自己是有实力的。
善林金融线下门店的目标客户以中老年为主,线上平台的目标客户则以年轻的白领为主。经过调查,在运营高峰期,善林金融每天新吸收的投资金额就达七八千万元,累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36亿余元,然而这些资金真正被用到项目上的比例不足5%。
据犯罪嫌疑人周某供述:公司所投企业项目还没有造血功能,无法给投资人带来稳定回报。只能以借新还旧的经营模式来维持运行,资金链随时可能断裂。善林金融维持公司继续运转平均每个月至少需要五六亿元的资金,这些钱主要用于向前期投资人还本付息、员工佣金、租赁豪华办公场地、支付广告宣传费等运营成本,以及个人挥霍。
案发时,善林金融已经产生了巨大的资金缺口,致使无法兑付投资人本金共计217亿余元,涉及全国62万余人。
2018年4月9日,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某某因涉嫌违法犯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已依法立案侦查。周某某等犯罪嫌疑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018年9月21日,上海浦东警方通报了善林金融集资诈骗案的侦办情况。称主要犯罪嫌疑人周某某(法定代表人)、田某某(执行总裁)等12人以集资诈骗罪移送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另有41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移送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