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起诉离婚的起诉状怎么写?

起诉离婚,仅凭一次往往不能离掉,一旦败诉,就得再接再厉,二次起诉,有的离婚甚至要经历三次、四次甚至更多次的起诉。那么第二次和第三次起诉,起诉状的写法和第一次起诉有区别吗?

有区别。

首先要明确一点,不管是二次还是三次起诉,每一次起诉都是一个独立的诉讼,并不是前面诉讼的延续。

并不是说去法院起诉过离婚,夫妻感情就真的无法挽回了。事实上夫妻经历过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后来双方又和好如初,甚至白头到老的也有不少。

所以,每一次起诉都是独立的。

那么随着岁月流逝,事情在起变化,二次起诉状的内容上,肯定和一次起诉会有所区别。

区别在哪里?赵律师跟大家讲一下。

一份民事诉状主要分三个部分:原被告主体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第一部分,原被告主体信息部分,如果发生了变化,那么诉状内容也要跟着变化,比如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等。

第二部分,诉讼请求部分,在几次起诉之间可能变化,比如一开始想要争取抚养权,但是后续又不争取了,或者第一次起诉时没有财产可以分割,但是第二次起诉时发现对方中了大奖,有巨额财产可以分割,那么就可以加上新的共同财产的主张。

第三部分,事实与理由部分的变化, 比如前面的起诉之所以没有把婚离掉,一般是提供的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但是后面再起诉的话,如果有新的证据,比如双方自上一次起诉被判不离,然后又分居已满一年的,可以在诉状中如实陈述;或者在上一次起诉后,对方发现离不了婚于是得寸进尺、飞扬跋扈,开始了家暴、重婚等恶劣行为的,这些新证据都可以写进去。

还有,二次起诉和三次起诉的起诉状,一定不要忘记,把之前起诉过的事实和理由写进去,提醒下法官,以此证明自己不惜通过多次诉讼来争取离婚,表明自己的离婚决心,这样可以多争取一些判离的胜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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