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猝死追责民警?民警猝死追责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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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聊聊西安交警因出租司机不幸猝死而受到处分的事情。
详细的过程,很多朋友未必清楚,水母先为大家复盘一下。
根据车内车外的视频证据显示:5月1日凌晨4时57分,这位出租车驾驶员把车停在路边违停地点,然后从驾驶座的位置挪到了副驾驶的位置。
随后,他把副驾驶座位放倒,想要平躺休息。
不久后,出现了呕吐、抽搐等症状。
视频显示,大约5个小时后,也就是早上9点42分,这位出租车司机已经没有生理反应了(胸腔已无呼吸的起伏、口鼻也无呼吸的状态)。
又过了40分钟,也就是早上的10点19分,一位辅警在路边看到了出租车违停,随后直接在驾驶室的一侧贴了罚单,然后走了。
又过了半小时,有群众发现异常情况,报了120,随后急救人员在现场认定:出租司机已经死亡。
事情就是这么个事情,首先向不幸离世的出租车司机表示哀悼。
接下来聊一聊这位贴罚单的辅警。
这位辅警当时到底有没有看到出租车里有人?
他是一辆一辆车挨个贴,压根就没有顾得上看车里有没有人?
又或者明知道车里有人,但是既然看上去“睡着了”,那还不如贴了就走,省得惊动了人家以后,人家下车拉着不让走,各种求情?
咱根据当地警方的《情况通报》,也看不明白这一点。
但是,只要是一个明白人,就能搞明白一个核心问题:
出租司机的死,和辅警贴罚单,二者有关系吗?
假设辅警当天没有出街贴罚单,这位出租司机的命运能否改变?
哪怕是贴罚单的时候发现了司机的异常状态,司机能否被抢救过来?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于是问题来了:这位出租司机死亡的核心原因是什么?
答案很简单:生活的压力。
试问,若非生活所迫,谁愿意开出租车一直开到早上4点57分?
试问,若非生活所迫,谁愿意大夜里在汽车的副驾驶座上凑合着休息?
试问,若非生活所迫,谁愿意白加黑,五加二,风里来,雨里去,天天出街载乘客赚钱?
写着写着,水母突然又想起了一群类似的人。
他们动辄在犯罪嫌疑人的居住地附近,蹲守到早上4点57分,如同家常便饭。
他们动辄在汽车的副驾驶座上凑合着休息,一宿又一宿。
他们白加黑,五加二,战严寒、斗酷暑、风里来,雨里去,可谓是“时时有流血,日日有牺牲”。
但是,这些人这样做,还真不是为了“生活所迫”,而是为了“岁月静好”,为了“平安中国”。
道理很简单:辛苦的出租司机,多干一个小时,就多赚钱。
而没日没夜熬夜的基层警察们,拿的是死工资,多干与少干,几乎没有区别。
于是问题来了:出租司机猝死了,媒体和网友一片喊打喊杀,说要追责民警、辅警的时候,你们有没有想过:民警猝死的事情几乎天天都在发生?
请问,民警过劳死,应该追责谁?
请问,这么多年来,有哪家媒体,讨论过这件事情?
啧啧啧,啧啧啧,啧啧啧啧啧。
不说了,一年又一年,永远在这里讨论类似的问题,却几乎毫无改观。
凉了,心凉了,哇凉哇凉的。
就这样吧!咱们明天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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