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好文!!三级医院定义!6家医院被降级!
作者|徐毓才
来源|看医界(ID:vistamed)
4月30日,太原市6家医院被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发文调低级别等次。其中4所医院因为评审结论已超过两个评审周期且未完成等级医院评审,1家医院在等级医院评审整改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次评审申请、1家医院整改后再次评审仍然不合格。4所二级甲等医院调整为二级乙等,2所二级乙等医院调整为二级,也就是取消了等次。据悉,此次调低6所医疗机构级别等次的依据是原卫生部《医院评审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为什么要进行医院评审?
一直以来,我国的医疗机构依据功能、设施、技术力量等划分三级。
一级医院是直接为社区提供医疗、预防、康复、保健综合服务的基层医院,是初级卫生保健机构。其主要功能是直接对人群提供一级预防,在社区管理多发病、常见病和现症病人,并对疑难重症做好正确转诊,协助高层次医院搞好中间或院后服务,合理分流病人。
二级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
三级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完成培养各种高级医疗专业人才的教学和承担省以上科研项目的任务;参与和指导一、二级预防工作。
一、二、三级医院的划定、布局与设置,要由区域(即市县的行政区划)卫生主管部门根据人群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统一规划而决定。
所以医疗机构的“级”是由医院所处的“地理位置”而决定的,在一定程度上是卫生主管部门“规划”出来的。
而每一级医院又按照规模、技术水平、设备配置、管理水平和医疗质量分几个“等”,最早启动的医院等级分为三级十等(一、二、三每级医院分甲、乙、丙三等,在三级医院中增加最高等次“特等”)。2011年原卫生部修订出台了《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将医疗机构等级确定为三级五等,即三级甲等、三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和一级医院,凡是未经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医院一律不定等。
医院评审30年曲折路
医院评审,是由医疗机构之外的专业权威组织对这个机构进行评估,以判断评定这个机构满足质量管理体系标准的符合程度。
医院评审是确保以医疗质量为重点的医院管理长效机制,已被世界许多国家采用。美国是全球最早开展医院评审评价的国家,最权威的就是1914年建立的美国医疗机构评审联合委员会(JointCommission,JC),众所周知的JCI就是该委员会制定的国际版评审标准的简称。
我国医院评审工作也已经走过了30年的历史。
1989年11月,卫生部发布的《关于实施医院分级管理的通知》,标志着我国医院分级管理与评审工作正式启动。文件首次明确提出建立正式、统一的医院分级管理制度,分级管理与评审相结合,缩短了中国与国际几十年的差距。
1994年2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发布,条例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医疗机构评审制度”,标志着医疗机构评审作为国家管理医院的一项制度纳入法制轨道。
1998年8月,卫生部发布《关于医院评审工作的通知》,暂停了第一周期医院评审。
2005年4月,卫生部推出《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全面启动第二轮评价。
2011年4月,卫生部印发的《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版)》,标志着新一轮医院等级评审开始。
2020年1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国卫医发〔2020〕26号),同时废除了《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心血管病、传染病等三级专科医院评审标准(2011年版)》。
尽管医院评审历经波折,其中不乏存在一些被诟病的地方,如评审中存在的一些“劳民伤财”的突击创建行为,但毫无疑问,医院等级评审也极大地促进了医院医疗质量、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所以对于医院评审,正确的态度应该是积极改进、不断完善并充分肯定其积极意义。
本次调低6所医院的级别等次的依据是什么?
2011年9月卫生部印发的《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要求,各级各类医院均应当遵照本办法参加评审。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由卫生部统一制订。通过医院评审,促进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对医院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分级管理。医院评审周期为4年。医院在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前3个月可以向有评审权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评审申请。医院在规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评审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要求其在15个工作日内补办申请手续;在限期内仍不申请补办手续的,视为放弃评审申请。
评审小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评审报告,并经评审小组长签字后提交给评审组织。评审工作报告经评审组织审核同意后,报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在收到评审工作报告后,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作出评审结论。
各级医院评审结论分为甲等、乙等、不合格。甲等、乙等医院,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给卫生部统一格式的等级证书及标识。等级证书的有效期与评审周期相同。等级证书有效期满后,医院不得继续使用该等级证书。医院的等级标识必须与等级证书相符。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医院下达整改通知书,给予3-6个月的整改期。医院应当于整改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评审,再次评审结论分为乙等或者不合格。医院整改期满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再次评审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直接判定再次评审结论为不合格。再次评审不合格的医院,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评审具体情况,适当调低或撤销医院级别;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相应处理。
由此可见,本次太原市调低6所医院的级别等次依据的就是《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对于4所二级甲等医院调整为二级乙等,原来2所二级乙等医院调整为二级,实际上也就是不合格二级医院。
医院等级既是实力的标志,也有现实利益
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医院评审是“医院按照本办法要求,根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院等级评审标准,开展自我评价,持续改进医院工作,并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其规划级别的功能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以确定医院等级的过程。”
实际上医院等级是医院功能、规模、管理水平、质量水平、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的综合标志,是医院综合竞争力的“金字招牌”。
《医院分级管理办法》也明确指出,医疗收费应与医院级别挂钩。级别不同,门诊挂号、住院床位收费等都应有所不同,以适当拉开档次。据悉,不同级别医院收费标准不同,上级医院比下一级别医院要高出约30%。
不但收费标准有差距,而且高等级医院也能获得国家财政更多的投入,这不仅意味着政策更优,可以购置更加高端的设备、享有更多的科研项目资源,还意味着更大的平台、声誉,能吸引来更多的医疗人才和病源。患者就医都有趋高心理,有了高等级标签,自然会成为患者选择的重要依据。医院有了病源,进一步的发展就有了基础。因此,医院等级评审都被医院视为“头等大事”。
同时,如果医院能够利用好等级评审这把“利器”,将对凝聚人心、汇聚发展合力、促进医院持续改进工作和提高技术水平起到巨大的促进作用。
不过,从本次调低级别等次的6家医院看,大多是夹缝中生存比较艰难的医院,都是城市二级医院,还有两家医院原本就是二级乙等医院,从另一方面看这些医院也确实没有更多的精力去考虑未来发展问题。何况,随着《三级医院评审标准(2020年版)》的发布,我们也应该看到下一步医院等级评审将更加注重日常工作的数据,靠评审前突击过关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