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过世,除了留下的房子车子存款要继承,还有三笔钱别忘记领

【1】引言

现在老百姓关于财产继承的意识越来越强:普遍都知道,人一旦过世,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都要发生继承。

在普通老百姓家庭的财产上,最重要的构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房子。毕竟,普通老百姓家庭财产结构中70%以上都是房产。另外一类是存款。随着车辆走进千家万户,慢慢地,车辆也成为一类重要的资产构成。

所以,房子要过户、存款要过户、车辆要过户。家庭财产继承,基本上围绕着这三类财产展开——因为老百姓潜意识里很清楚:这些,都属于遗产范围。

除上述之外,其实还有三类财产,应当由去世人的家属领取或者继承。

【2】三类容易“忽略”的财产

1.抚恤金。

抚恤金的性质不属于遗产——抚恤金是在人去世之后才产生,不属于去世人生前个人合法财产。因此,抚恤金不可继承。

抚恤金的定性,是对去世人家属的具有安慰性的经济补偿。我国有关抚恤金的享受条件有严格限制:

  • 一是死者的直系亲属。
  • 二是这些亲属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养。

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其实简单界定,指的就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子女、配偶——

  • 父母、子女、配偶,均属于直系亲属范围之列。
  • 父母与子女之间具有相互扶养义务。
  •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义务。

关于抚恤金的分配,并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参照的是“法定继承”:即由上述人等平均分配。

那么,抚恤金从哪儿来的?如何领取抚恤金?

不同条件情况下,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抚恤金有三类出处:

出处(一):养老保险。

条件是:

  • 去世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
  • 参加过养老保险。

其遗属可以从养老保险中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出处(二):工伤保险。

条件是:

  • 参加过工伤保险。
  • 因公死亡。

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出处(三):失业保险。

条件是:

  • 参加过失业保险。
  • 人员在失业期间死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有人说了,我的父母一直都在农村,从来没参加过社保,万一他们过世,能有抚恤金么?很遗憾地讲,大概率情况下,没有。

我国虽然关于抚恤金的领取有一些规定,但是:

  • 不同地区执行的领取标准不同。可以这样理解:地区自定。
  • 根据去世人生前的身份(例如,公职人员、非公职人员、城镇户口、集体户口、退休时间等),能不能领取、领取标准差别很大。

但是有一个结论是确定的:只要生前参加过以上保险项目,去世后其直系亲属是可以领取抚恤金的。多数按照(上一年度当地在岗人员月社平工资×领取月数)计算。其中,月数不定。

具体办理机构是当地社保局。去世人直系亲属带上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去世人的死亡证明、火化证明进行核算、办理。

2.社会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

很多人在问:社保,能继承么?

社会保险包括五个项目: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其中:

  • 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分别由个人和单位支付。
  • 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这两个项目,仅由单位支付。

首先大家要有个框架性的基本概念:能继承的,仅为个人支付部分

所以,先把工伤、生育这两个保险项目刨除——这两类保险,没有个人支付部分,不能继承。

比较特殊的是“失业保险”。可以这样理解:失业保险是针对特定情况(失业了)下的具有预先保障性的支出——今后万一出现失业,可以回补一些;如果没有失业,就当缴保险费了。所以,如果一直没失业就过世了,这部分钱就白缴了;如果失业期间过世了,可以从中领取抚恤金、丧葬费,但不是继承。

因此,在社保项目中,只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部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这两类保险的个人账户,可以简单理解为“预先存款”的概念。

若人过世的时候,在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中有余额部分,可继承。若无余额,不可继承。

这两部分社保继承的办理机构仍为去世人生前所在地的当地社保局。但是注意区别:

这两部分财产,属于“继承”的范畴,与前述抚恤金、丧葬费等的领取性质不同。

所以,必须要按照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拿着继承权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等继承权凭证,方可提取。

3.住房公积金。

“五险一金”属于在职工作人员的标配。当然,现实中确有存在很多单位不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现象。这是涉及到劳动法的另外一个话题,在此不做讨论。

住房公积金分别是由个人、单位缴纳。但是,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不同的是——个人与单位缴纳部分,全部属于职工个人。依据上,我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

第三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因此,人过世之后,若住房公积金账户上还有余额的,此部分将作为去世人个人合法财产,由继承人继承(或受遗赠人接受遗赠):

  • 公积金继承的办理机构为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 公积金的继承,也要先走继承手续,拿到继承权凭证之后,再办理提取。

【3】结语

抚恤金丧葬费、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中的个人账户余额、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这三部分财产,都不一定是小数字。如果忽略了此三笔钱,对于家属、继承人来讲,相当于白白少拿了一笔钱。因此,希望通过这篇文章,为各个家庭做个提醒。

当然,通过前述说明,大家可能也看出来了:这些钱的领取,都有一个比较大的前提——去世人生前要参加过社保、缴纳过住房公积金。


(0)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