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再思轶事数则(资治通鉴卷二〇七之九)
长安四年秋七月丙戌(初三),武则天任命神都副留守杨再思为内史。
杨再思这个宰相,专门靠阿谀奉承来取悦于人。司礼少卿张同休是张易之的哥哥,有一次他宴请朝中的公卿大臣。在酒喝到畅快的时候,张同休拿杨再思开玩笑说:“杨内史脸长得象高丽人。(杨内史面似高丽。)”杨再思听了不但不生气,反倒很高兴,他当即剪了纸贴在帽子上,反披着紫色朝服,向众人表演起高丽舞来,满座的人都哄然大笑。
当时,有人称颂张昌宗长得漂亮,说:“六郎的脸长得像莲花一样。(六郎面似莲花。)”唯独杨再思说:“不是这样的。(不然。)”张昌宗问他为什么不同意大家的观点,杨再思回答道:“应当说莲花长得像六郎才对。(乃莲花似六郎耳。)”
乙未(十二日),司礼少卿张同休、汴州刺史张昌期、尚方少监张昌仪都因犯有贪赃罪而被捕下狱。武则天命令左右台共同审理此案。丙申(十三日),武则天颁下敕书,认定张易之、张昌宗专行赏罚,独揽威权,当与张同休等人并案审理。辛丑(十八日),司刑正贾敬言上奏说:“张昌宗强行收买民田,应当向他征收黄铜二十斤。(张昌宗强市人田,应征铜二十斤。)”武则天颁下制书予以认可。乙巳(二十二日),御史大夫李承嘉、御史中丞桓彦范上奏道:“张同休兄弟共贪赃钱四千余缗,依法应判处张昌宗免官。(张同休兄弟赃共四千余缗,张昌宗法应免官。)”张昌宗上奏申辩说:“臣为国家立过功,现在所犯的罪过还不至于达到必须被免官的程度。(臣有功于国,所犯不至免官。)”武则天询问各位宰相道:“张昌宗有没有立过功?(昌宗有功乎?)”杨再思回答说:“张昌宗调制了神丹,陛下服下后确有效验,没有比这更大的功劳了。(昌宗合神丹,圣躬服之有验,此莫大之功。)”武则天听后很高兴,于是下令赦免张昌宗的罪,并恢复他的原任官职。左补阙戴令言写了一篇《两脚狐赋》讥讽杨再思,杨再思暗地将戴令言贬官外放为长社县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