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斋新读|《种梨》中的卖梨人和道士,谁是小人?
《聊斋志异》除了讲鬼怪的爱情故事,正如郭沫若评价蒲松龄:“写鬼写妖高人一等,刺贪刺虐入骨三分。”说比鬼更可怕的,永远是人。
很多故事,一读再读,总会让人有不一样的感触。
郭沫若
比如其中这篇《种梨》,一般从表面上看起来,这个故事是惩恶扬善,并没有什么不对。
不过是一个关于与法术的小故事:市场上有一个卖梨人,舍不得施舍给苦求的穷道士一个梨吃。有小伙计看不过,就买了个给道士。
道士吃完后种下果核,浇下热汤后,迅速就长出了一棵大树,结满黄澄澄的梨。他将分与众围观者食尽后,拔剑砍树而去。看热闹的卖梨人发现,原来自己的一车梨和车把不见了,后悔莫及。
表面上看,劝人莫吝啬,和气生财,要与人为善。这种劝化世人多种善果,否则要遭报应内容的故事,在古代话本和戏曲中非常多。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个角度看,或者是以今天的眼光来分析这两个人物,却显得情理不通起来。
首先,小哥卖梨优质优价,说不上奸商。
梨子
卖梨的小哥,不管是果农还是小贩,不管是自己种的,还是买来的,来源合法,人家也是挣得辛苦钱。拉了一车好果子去集市上卖,卖的价钱略高些,人家也没有强买强卖不是?也符合市场经济的规律,并不存在什么不"义"之说,用不着心理不平衡。
其次,小哥不欠道士一个梨,做好事不是义务。
老话说,救急不救穷。他纵有满满一车的梨,遇上穷困之人,拦住求一个梨吃以解饥渴,或者是嘴馋,总不至于要命吧。虽然道士说这个要求不算太过分,好比道德绑架富豪做慈善,总归欠理。
何况他担心有一就有二,假如旁人见了效仿起来,一天多几个人都这样白送,损失就大了。小哥不愿开这个头,拒绝了道士的要求,也在情理之中,顶多说他小气。
由此可见,小哥不愿白送道士一个,也不算恶行。
道士
那么,问题来了,是道士过分,还是小哥过分呢?是道士不对,还是小哥不对呢?
有道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可恨之人亦有可怜之处。
小哥辛辛苦苦挣点钱,遇上道士忿其不舍,借仗自己有法术,把一大车梨变没了,还砍其车把,毁了人家的吃饭工具,道士是不是很可恨呢?
不禁疑惑:谁是小人?
假如来一个聊斋新编,一个正经勤奋的小老板,一天遇上了一个陌生人说遇到点事,借点小钱花,并不知其是有背景关系之人,便拒绝了。
《聊斋志异》
陌生人丢了面子,怀恨在心,就借力收拾了小老板,让他车也毁了,货也没了,哭天喊地悔之不及,才明白:有些有法术不起眼的小人物,那也是一个做生意的人,永远得罪不起的……
究竟是小老板心眼小,导致因小失大;还是陌生人借故寻事,乃牙眦必报之小人,蒲松龄在世,恐怕又另有一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