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习生身上揩油,违规职校咋成了打不死的“小强”?

近日,江苏省盐城技师学院的学生向央广新闻反映,学校强迫学生到指定工厂实习,否则就不给发毕业证。记者深入调查发现,这所全国首批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存在多项教育部、人社部等五部委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中明令禁止的问题,甚至涉嫌赚取实习学生的“人头费”。(5月6日 央广网)

近年来,国家不断重视中职教育,纠正了以往“重理论、轻技能”的培养方法,重视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鼓励校企联合,鼓励学生理论联系实际,多参加实践、实习,切实提高学生的实际技能,促使中职教育走上全面发展的良性轨道,令人欣慰。

不过,职校安排学生实习、定岗,一定要契合学生的所学专业,尽可能地征求学生意见,而且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实习报酬原则上不低于相同岗位试用期工资标准的80%。对比这些,盐城技师学院强迫学生参与实习,且从中赚取“人头费”,当然不符合规定精神。这样的例子并不罕见,几乎每年都有曝光。

现实中,不少职业技术学校特别是民办职校,并没有真正按国家关于职校生实习的相关规定执行,而是打着“定岗实习”、“工学交替”的幌子,把实习的中职生当成了廉价劳动力,当成了摇钱树,肆意剥削学生的劳动价值。

之前,有媒体爆料,一些职校与实习企业“合谋”取利,学校每送来一名“学生工”,用工单位就奉上金额不等的劳务费,甚至按学生工的劳动收益给学校提成。当然,也有像盐城技师学院这样,按学生数量拿提成,这就是“人头费”。无论如何,这都是从实习生身上揩油。因此,每一次廉价“实习生”的报道,都会引起轩然大波,并引发公众的口诛笔伐。

有些职校在学生刚入学时,就以实习分数相逼迫,迫不及待地要挟学生参加实习,当然,学校也会故意淡化、模糊学校保护学生权益的权责、义务。事实上,舆论谴责很难遏制住职校的发财梦,要想规范好职校生的实习制度,一方面需要打击黑中介,严惩违规的用人单位;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对职校的管理,督促职校应严格遵守教育部出台的《规定》,配合劳动部门,保障学生的权益。

教育部的规定还略疲软,无法遏制职校发“学生财”的冲动。教育部门应当对职校的顶岗实习、工学交替认真考核,给违规的职校列一份黑名单,并按黑名单级别给予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不妨取消其办学资格。如果没有黑名单这道“紧箍”,职校在学生实习揩油上还会随意、任性。另外,劳动保障部门也应从保护“小劳动者”的权益的角度出发,严惩不足额发放实习生工资的用人单位。

向实习生揩油的职校,咋成了打不死的“小强”?笔者以为,唯有教育部门和劳动保障部门联合发力,形成一道带电的高压线,实习生的权益才有可能被依法保障;否则,廉价“实习生”会如春天的韭菜,割而复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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