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速抢分】初级会计极简精华23条!

初级会计学堂 2021-05-07

01

总论

1、不能提请仲裁的:①关于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②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2、下列仲裁不适用《仲裁法》的:①劳动争议的仲裁;②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的仲裁。不属于《仲裁法》所规定的仲裁范围,而由其他法律予以调整。

3、仲裁协议一经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4、诉讼管辖之专属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港口作业纠纷——港口作业地;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

02

会计法律制度

5、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由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1年,再移交单位档案管理机构保管。因工作需要确需推迟移交的,应当经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同意。单位会计管理机构临时保管会计档案最长不超过3 年。临时保管期间,会计档案的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且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6、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名or盖章。

7、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其他单位可以根据业务需要,自行决定是否设置总会计师。

03

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8、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之不得更改的事项:收款人名称、出票金额、出票日期。

9、票据权利时效

票据类型 行使对象 起算点 时效
商业汇票 出票人、承兑人 到期日 2年
见票即付的汇票
本票  出票人  出票日 2年
支票 6个月
追索权 前手 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 6个月
再追索权 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 3个月

10、提示付款

票据种类 提示承兑期限 提示付款期限
见票即付的票据 无需承兑 出票日起1个月
商业汇票 出票后定日付款 到期日前 到期日起10日
出票后定期付款
见票后定期付款 出票日起1个月
本票 无需承兑 出票日起2个月
支票 无需承兑 出票日起10日

11、支票金额、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不得背书转让和提示付款。

12、我国信用证为以人民币计价、不可撤销的跟单信用证。

13、限制背书:①出票人记载“不得转让”的:票据不得背书转让;②背书人记载“不得转让”的:谁写谁免责(对间接后手)。

04

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14、休息、休假

带薪年休假
累计工作(年) 休假天数
1≤X<10 5
10≤X<20 10
X≥20 15

15、不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情况: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累计工作1≤X<10年的,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10≤X<20年的,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累计工作X≥20的,累计工作4个月以上的。

16、加班工资:在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150%;在休息日工作,不能补休,200%;在法定休假日工作,300%。

17、试用期期限

合同期限 试用期
3个月≤X<1年 Y≤1个月
1年≤X<3年 Y≤2个月
X≥3年or无固定期限合同 Y≤6个月

18、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 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9、劳动者对一裁终局的仲裁裁决不服的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终局裁决被法院撤销后: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决书15日内向法院起诉。

20、按照现行政策,自2019年5月1日起,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包括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可降至16%;目前低于16%的,要研究提出过渡办法。

21、失业保险金: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2、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缴费时间(年) 保险金领取期限(月)
1≤X<5 12
5≤X<10 18
X≥10 24

23、医疗期间和累计病休时间

工作年限(年) 医疗期间(月) 病休期间(月)

实际工作10年以下,在本单位 <5 3 6
≥5 6 12
 实际工作10年以上,在本单位 <5 6 12
5≤x<10 9 15
10≤x<15 12 18
15≤x<20 18 24
≥20 24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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