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有经济纠纷调解功能吗?
派出所有经济纠纷调解功能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曾经联合下文明确公安机关不能办理民间经济纠纷的案件。
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办理性质较轻微、简单的刑事案件。
司法局或司法所对于经济纠纷可以进行人民调解。
人民法院对于民间的经济纠纷可以受理并予以调处或判决。
依据“不诉不理”的原则,纠纷当事人必须有一方(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首先亦予以调解。调解的原则是“合法”与“自愿“。当事人双方如果调解未果,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并予以判决。当事人(原告与被告)双方皆可以在上诉期间内(十五日内)对于初审《民事判决书》予以上诉。上诉于上级人民法院。
总之,派出所不能受理民间经济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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