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后改为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档案弄丢了,对退休有啥影响吗?
有位网友问到这样一个问题,我下岗后档案丢了怎么办?现在改灵活就业人员交社保,档案丢了对退休有影响吗?
是这样的,档案在退休时还是有一定的作用的,比如说如果你存在视同缴费年限或者是特殊工种的话,那么就需要提供档案。再比如说如果你是女性,而当地对于在企业工作10年以上的女性,即便是转为灵活就业人员了,退休年龄仍然是50岁,那么你也需要提供档案,否则不能认定自己的身份,只能55岁办理退休,这就等于推迟了5年领取养老金,对个人来说也是损失。
而如果你一直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的社保,并没有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形,那么退休时没有档案,也不影响个人退休,只不过就是按照实际的缴费年限来计算个人的养老金待遇了。
因此,如果你存在视同缴费年限这样的情况,一定要在退休前注意准备好档案,这样才能及时去认定自己的累计缴费年限,否则无法认定的话,就无法享受到相应的待遇了。
还有人问到相似的问题,灵活就业人员,究竟有没有视同缴费年限?
是这样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样是可能拥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只要他在养老保险制度推出以前就参与了工作,并且拥有连续性的可认定的工龄,那么就可以在退休时凭借档案来办理退休,额外获得一份过渡性养老金待遇的。
其实,像这样的情况还是挺多的,那就是像1992年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由于单位经营不善倒闭或者被买断工龄下岗了等等, 他们是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而如果自己一直没有进入到企业工作,而是以个体户身份自己做小生意之类的,那么这些情形就无法拥有视同缴费年限了。
因此,灵活就业人员也是可以存在视同缴费年限的,只要退休时能够被社保部门认定,那么同样可以在退休后去获得过渡性的养老金补偿,这样个人的养老金也会有更高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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