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洛克”时期的作曲家与社会

对于“巴洛克”时期的普遍理解大致是从1600年到1750年这一期间,音乐领域从蒙特威尔第开始,到巴赫和亨德尔结束。“巴洛克”一词的说法源于1750年前后,酷爱旅游的意大利总督夏尔·德·布罗西抱怨说,罗马潘菲利宫的正面修建后装点了一种更适合于餐具而与建筑物不相称的金银丝细工饰品,他把这种装饰称之为“巴洛克”。于是“巴洛克”一词被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的艺术史学家们用来代表这个时期的艺术和建筑特点的一个术语开始了它的生涯。在布罗西把这一术语应用到艺术评论之前若干年,一位佚名的音乐评论家称拉莫首演于1733年的歌剧《伊波利特与阿里西》为“巴洛克”音乐,他认为此剧音乐喧闹、旋律不动听,它的转调、重复和节拍变化随心所欲、滥用过度。“巴洛克”一词的初始是贬义,而艺术史学家们在使用这一术语时实际上是给一个在艺术表达的技术和方法上有某种程度的内在统一的一个时代标签。

“巴洛克”(Baroque)一词源于葡萄牙语的“barroco”,意为畸形的珍珠。此词似乎是在这一时代末在关于美术和建筑的讨论中首先被作家们所使用,它通常带有否定和批判的含义,暗示了某种臃肿、古怪和过分渲染的东西。音乐家们则通常在混乱、过分修饰和不协调的意义上借用这个词。

“巴洛克”之后的一代音乐家都渴望对音乐语言加以简化和规范,并把他们上一辈的音乐风格看作是过分铺张和无规范的,于是艺术批评和音乐批评家们也开始对十七世纪和十八世纪初的作品使用这一术语。但在经过漫长岁月所获得的更广阔的历史观点出发,“巴洛克”一词,已不具有原有臃肿或混乱的贬意了。通过十九世纪雅各布·伯尔哈特和卡尔·贝德克尔的艺术评论,它取得了笼统的褒义,用来描绘十七世纪绘画和建筑的色彩绚丽、装饰性强、富于表现力的倾向,这也暗示历史学家认为这一时期的音乐的特性在某些方面与当时的建筑、绘画、文学,也许还有科学和哲学的特性相近似,到了二十世纪20年代此术语又从艺术评论反馈到音乐史中去。现在它用来指大致相当于艺术史学家称之为“巴洛克”的那段时期,亦即从1600年到1750年前后。“巴洛克”一词也用来特指那一时期典型的音乐风格, 二十世纪40年代和50年代用得特别多。但是这种用法不如用来指一个时期那样更为言之有理,因为这一时期风格之丰富多采是一个术语所无法包罗的。
“巴洛克”时期,音乐创作纷繁,一些音乐表情术语开始出现(像力度标记等),歌唱艺术发展迅速,器乐风格和声乐风格开始有所区别,但获得重大突破的音乐形式或许只有歌剧。在这一时期世俗音乐终于找到了一个足够大众化的形式,而且表现出了它的丰富,其规模大到足以动摇赞助人的平衡局面,音乐从教会转向了贵族宫廷,最终开放于公众。首家公众歌剧院—圣卡西阿诺剧院于1637年在威尼斯开张,另一些与之竞争的剧院在此之后很快出现。这一局面反映出公众不只对歌剧,对其他公开表演的音乐的需求也在逐步增长。
蒙特威尔第在1607年创作的《奥菲欧传奇》被公认为是第一部真正的歌剧(其职业生涯的前一半在克雷莫纳和曼图亚的宫廷任职,从1613年起担任威尼斯圣马可大教堂的音乐指导,直到去世)。
早期的公众音乐会同样出现于“巴洛克”时期。在一些私人学会内(其实是带有学术研讨性质的社交圈,旨在推广科学艺术,也包括音乐),常常为贵族和教养良好的圈外人举行音乐会。维罗纳的爱乐学会(创建于1543年)可能是首个专以音乐为主题的类似机构,这类学会在十七世纪发展迅猛,遍布每个主要城市,有的城市还不止一个。波伦亚的爱乐学会创建于1666年,后来的莫扎特和罗西尼都是该学会成员。
威尼斯的孤儿院在功能上接近音乐学院的雏形。十七和十八世纪,意大利重要的作曲家都曾就读或任教于这类机构,该机构经常举行音乐会,出身于神甫的维瓦尔第在圣母慈孤院呆了三十六年,他负责向那些女孤儿教授音乐。
英国共和政体期间(1649-1660年),中产阶级在内战后掌控了音乐生活,于私宅、大学和酒馆内举行半公开的演出。国家检察总长罗杰·诺斯在其《音乐回忆》一书中认为,1664年于伦敦米特里客栈举行的一场演出,是第一场公众音乐会。1678年,托马斯· 梅斯在伦敦将靠近切利十字街区的约克大屋内的一个房间加以改造,专门用来举行音乐会。到1770年,一批类似场所蓬勃发展,而且不仅限于首都。十八世纪英国各大城镇音乐团体活动频繁,音乐会数量激增。1733年亨德尔在牛津的音乐会大获成功,促使圣泉音乐堂在那里奠基,这也许是第一座专为举行音乐会而修的建筑。
SonatainFMinor-I.Tristerandallwolfgang;stephentaylor;DonaldPalma - BaroqueFireworks:Telemann,Vivaldi&Zelenka(巴洛克式的焰火:泰勒曼,维瓦尔第和泽伦卡)

那个时期的作曲家们很难从自己作品演出的音乐会上获利,除非作曲家本人亲自登场表演,否则他们从自己作品的音乐会上得不到分文。虽然第一部版权法于1709年问世,但极不完备。由于缺少演出版权的保护,作曲家只得依赖富有的赞助人的薪金维持生活,而出版作品的酬劳仅仅是副业收入,出版商通常都贪婪成性。像亨德尔的出版商约翰·沃尔什就肆无忌惮,在1711年歌剧《里纳尔多》的出版事务上,亨德尔因稿酬和他闹翻(译注:据格罗夫音乐辞典记载,约翰·沃尔什从《里纳尔多》中净赚一千五百磅),一直到十年之后,沃尔什的儿子继承父业,亨德尔才和这家公司重归于好。

AirOnAG-String(G弦之歌)- MasterpiecesOfBaroque(巴洛克音乐的杰作)

“巴洛克”这一时期的音乐创作仍以宗教音乐为主,尤其在英国。但在作曲技法上有了更多的尝试,在尝试的过程中,作曲家们也希望对一些技术手法能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或规范,这为音乐创作进入“古典”时期奠定了基础。在 “巴洛克”时期,意大利的音乐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即使那些发展并保持着自己特色的民族音乐的国家也未能逃脱意大利的影响,无论是英国、法国、还是德国,莫不如此。巴赫的艺术成就在很多方面应归功于其所受到的意大利音乐的影响。亨德尔的作品中意大利风格与德国风格可说是平分秋色。实际上,到“巴洛克”时期末欧州音乐已经变成意大利词根的国际语言。在当代使用的音乐表情术语中,意大利语、法语和德语仍是主要部分,这从一个侧面表现出了西方音乐传统对后世所展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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