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其不可而为之——《论语》悟读【347】

自任以天下之重,

如是知不可而为。

《论语》第十四篇第二十一章:

【原文】

陈成子弑简公。孔子沐浴而朝,告于哀公曰:“陈恒弑其君,请讨之。''公曰:“告夫三子。”

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君曰'告夫三子,者!”

之三子告,不可。孔子曰.“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

【译文】

陈成子杀了齐简公。孔子在家斋戎沐浴后去朝见鲁哀公,告诉哀公说:“陈恒杀了他的君主,请出兵讨伐他。”哀公说:“你去向季孙、仲孙、孟孙三人报告吧!”

孔子退朝后说:“因为我曾经做过大夫,不敢不来报告。可君主却对我说'去向那三人报告’。”

孔子到季孙、叔孙、孟孙三人那里去报告,他们不同意讨伐。孔子说:“因为我曾经做过大夫,不敢不报告。”

【悟读】

明知不可为而为之,

有所不为方有可为。

前一句说明一种破釜沉舟的决绝精神,后一句强调人生须学会取舍,这是一种生活的辩证法。

“陈成子弑简公”是春秋时期的一件大事,齐国权臣陈恒把自己的国君给杀掉了。夫子一生旨在维护周礼,强调等级秩序礼制重于性命,对陈成子以下犯上的僭越行为异常愤怒,坚决请求出兵讨伐乱臣贼子。

历史上的武王弑纣,孟子说是“诛一夫”。其原因在于纣王败坏仁义,周武王诛杀独夫,乃是替天行道。这体现了孟子一贯的“民为贵,君为轻”民本思想。

本章夫子的再三“请讨”,固然是为了尊君正名,维护君臣大义,但他更真实的目的或在警醒鲁哀公和季氏三家。

本章夫子反复强调“以吾从大夫之后,不敢不告也”,体现了夫子“知其不可而为之”的精神。

“知其不可而为之”一语,可谓奏响了儒家入世精神的最强音。夫子的一生,其实就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真实写照。

夫子的出生是古稀父亲叔梁纥与少女颜氏野合,太史公说“野合而生孔子”。“野”即非“礼”,夫子之出生就不合“周礼”,此其悲一也;

此后,夫子的父亲在其三岁时去世,母亲颜氏在其十七岁也撒手人寰。“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满满辛酸泪,此其悲二也;

最不幸的恐怕是夫子一生为仁义理想奔波,不得其志而伸,一场游戏一场梦,佛若一个无言之结局,此其悲三也。

然而,所有这些都不妨碍夫子成就为中华上下五千年文明传承的第一人,被誉为文圣,受到历朝历代景仰,这或是“知其不可而为之”精神之最好回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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