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隐龙:也谈艺术赏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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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艺术赏石
曹文庆先生的文章《对奇石认识的三大谬误》(见4月29日《石界》公众号)可说是犯了“众怒”,争议颇多。几天后,有人为此发文《否定天然艺术品的,就是欺世灭祖》,一顶大帽子就扣上来了。可见当今赏石理论上的不确定性,看似百家争鸣,实则良莠不齐。不过也是好事,话不说不透,理不辩不明。赏石浪潮发展到今天,己经逐步进入了趋于平静和向高端表现形式发展的阶段。理论上不能一直这么混乱,应该理出个一清二白了。
奇石是 “天然艺术品”,这种称呼在石界己经流传很多年了。本人在读到曹先生文章并与之交流之前,也一直坚持这种说法。这种说法大体起因于美学大师王朝闻先生“奇石有艺术性,但不属于艺术品”的赏石论断。众石友们处于对奇石的爱恋之情,就想当然的称之为是“天然艺术品”了。许多人都这么说,连度娘也这么说,大家也就跟着这么说。二十多年过去了,也没人去考证它的对错。前两年,张卫先生曾批驳过我的这种说法,但也没从理论上真正讲明白。是曹先生的系列文章才彻底把它讲清楚了,不过还是引来了许多非议。造成这种现状大概有两种原因,一是许多石友与我一样,于艺术是门外汉,存在认识误差。二是它寄托了众石友对奇石发自内心的爱恋情结,否定它从感情上接受不了。
赏石观念虽然是多元化的,但若从艺术角度考量,显然“天然艺术品”的称呼存在定义上的矛盾。因为“天然的”必是自然的产物,而“艺术品”则必是人之劳动的产物。两者之间是一种并列或对立的关系,无法溶合到一起。如果把它们放到一起则是矛盾的。我也曾一直坚持奇石是“天然艺术品”的认识。在同曹先生接触后受到启发,感觉过去的认识是有问题的。凡是艺术品,必是人为的,从不存在人为之外的艺术品。凡自然界的事物都是纯天然的,凡天然的都不是人为的,所以也就不存在“天然艺术品”之说。曹先生纠正这种称呼,并不是在否定奇石是艺术品,反而是进一步在肯定,奇石即为赏石人发现创作的艺术品。同时也是为了石界赏石理论的规范和统一,不会让后世子孙们笑话我们这代赏石人的无知。
人们在奇石是否艺术品认识上的误差,关健在于是否承认“发现”也是一种艺术创作?其根源仍然与王朝闻先生有关。王先生是美学艺术大师,当年在石界影响力颇大。他的赏石观念主要体现在《河南奇石》编辑与他的一次访谈和其赏石专著《石道因缘》中。归纳起来就是“奇石有艺术性,但不是艺术品”而“是发现的艺术”等等。王先生的思路是艺术性与艺术品并不是一回事。可能是注意到奇石有艺术性存在,但又考虑到不同人会对奇石有不同的发现,却谁也不能改变它等原因,故而无法确定为艺术品。
由于王朝闻先生否定奇石为艺术品,后来石界大伽们还专门在天津开了一次研讨会,并达成了共识:“奇石应该也可以成为艺术品”。什么叫做“应该”,我却不得而知。所为“可以”,无非是想利用底座、命题、置景等附助手段,将其装扮成为艺术品。不得不说张卫先生的“雅石论”,以及海派赏石中徐文强先生等人的“作品论”可能都源于此。他们都称奇石为“素材”,或“创作的原材料”。并认为经过他们的“立意”即再发现,包括制座,命名,置景,赋诗,演示等多种所为“创作”手段,使之“可以”改变成为艺术品。本人因不认同这种赏石理论,故曾多次发文进行了批驳。
奇石这种艺术品,其根本的特征就在一个“奇”子上。这个“奇”表象上是天公造物,其实是人发现后赋与的,是人之思维活动的产物。如果没有人的发现,也就无所谓奇与不奇。就象我们认识“自然美”一样,这个“美”同样是人们认识的产物。而且还可能存在有人认为是美,有人认为不美的情况,这就证明奇与美都是人的认识问题。虽然它们都来自于客观自然界,但是经过人们的认识辩别后,才贴上了人之思想或感情的标签。
这些年曹文庆先生在赏石理论研究上下了许多功夫,发表了许多颇有见地的文章。他的最大贡献,是把奇石与自然石从概念上完全区分开了,同时指出了赏石的发现过程就是奇石艺术品的劳动创作过程,此外还明确了一般发现与艺术发现的区别(就好比普通人写字画画与艺术家们的书画创作之区别),我也是在同曹先生多次交流后,才逐步理清了这些关系。
最近,上海的沈炜先生在他的《赏石文化中的“形”与“意”》一文中也多次涉及到这个问题,不妨请各位参阅一下,他说:
“我们还可以暂且丢弃一下赏石“标准”来说“赏石”,那就是奇石也好、凡石也罢,在未被发现以前各自地位都是相同的,发现之后,人们各取所需、各为所用,造景、造屋,或立于庭院、或置于案几,赋诗作画,给人以揣测。从被发现到挖掘,再被人赏识,这个过程就是一个再创造的过程,和绘画雕塑同工异曲。从理论上来说,大自然的无意之作,被人用各种的艺术眼光来再塑造、赋予艺术生命,或横、或立、坐实、挑空,“形”和“意”反复交织融合,最后成为自己喜欢的藏品,被人赞许的艺术品”。
沈先生又说:“在没有被发现之前都是一块千疮百孔的烂石头,是人用艺术眼光进行摆弄后才成为了一件被人赏识的艺术品,是人们在大自然雕饰的基础上进行的再发现,这种发现和绘画、雕塑有着相同的过程 …”。
不得不说,认为赏石的发现过程即是奇石艺术的创作过程,从而肯定了经赏石人发现的奇石就是人为创作的艺术品,是当今赏石理论上的重大突破。我认为这种观点从理论上是站得住脚的,实践上也是行得通的。应该引起石界同仁们的重视并一起来共同研究完善它。
奇石这种艺术品经赏石人的发现后是离不开表现形式的,就象字画必须装裱才能向外展示一样。尤其赏石活动发展到当代,其表现活动似乎己经不能简单的定位于字画的装裱性质了。形式的多种多样,手段的不具一格,从京城的“石非石”展到“海派赏石”展,再到长江石的“画非画”展,都充分的得到了证明。丰富多彩的赏石表现形式,谁也无法否认它不是一种高端的赏石艺术表现活动。单从一个让石头站稳的底座功能就己经发展的变化多端。此外再有什么题名,赋诗,置景,组合等等。
这些现象说明奇石艺术品的确也象字画艺术品一样,需要一些“装裱”才能向外展示。不过奇石艺术品的表现形式,要比字画的装裱形式丰富的多的多。产生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一是奇石的发现过程,则主要体现在人的思维活动方面,而要将自已的发现向外展示就离不开表现手段。二是当代石种颇多,且奇石的外表仍然是自然状态,其表现形式的确有创作空间。三是赏石人文化艺术背景的各不相同,艺术发现会有所不同,其表现手法及水平也会各异。
此外,在赏石的艺术表现形式上,还有几个要区分和注意的问题:
一是无论赏石表现形式多么丰富多变,则都是为奇石服务的,即都是奇石艺术品的“附件”。也就是说没有这些表现手段,奇石作为艺术品,同未经装裱的书画作品一样,仍然能够独自成立。所以说,那种把奇石当作创作素材或原材料的,所为引领石界风向标的,当代新赏石理论是不成立的。它其实是一种认识上的误差,这种认识误差的关健点,是把奇石等同了自然石,随之也就颠倒了主次关系。
二是艺术价值越高的奇石,越不需要过多的“附件”去表现,其表现形式反而越需要简约,否则容易形成喧宾夺主。
三是当前石界赏石表现形式中的奢华现象,不值得大力宣扬和提倡。更不能为那些画蛇添足,主要依靠高档制座工艺的表现手段,把石头弄的象个庸俗不堪的类工艺品去捧场喝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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