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一个县衙有哪些人?

​古代一个县衙有哪些人?

知县:一把手,正七品,全权负责。

县丞:常务副手,正八品,主管全县的文书档案、仓库、粮马、征税。

主簿:第二副手,正九品,主管户籍、缉捕、文书办理。

典史:班子成员,没有品级,日常主管监察狱囚。实践中,县丞和主簿不管的事典史都管。

以上四人都是由吏部铨选任命的,属于朝廷命官,都有自己单独的办公室:县丞廨、主簿廨、典史廨,每人配一名无品级的助手——攒典。

县衙日常办公机构,分为“六房”:

吏——主管全县吏员的升迁调补,登记本县进士、举人等在外地做官情况。

户——主管全县税收纳粮上缴国库、钱粮地亩清册,赈灾发放等事务。

礼——主管祀神、祭孔、庆典、儒学教育,组织童生考试,知县出巡时,礼房还负责仪仗、保卫、鼓乐等事务。

兵——主管全县征集兵丁、马匹、训练民兵,向当地驻军输送兵源,也负责驿站、城防、剿匪等事务。

刑——主管全县司法刑狱,民、刑案件。

工——主管全县生产制造等事务。

“六房”与中央六部相对应。每房都设有一个头目,叫“经承”,一个副头目,叫“管年”。头目和副头目下面是若干书吏,承担具体的业务工作。

六房的工作人员统称为“胥吏”,他们都读过书,能写文章会算账,熟悉法律条文。一般五年合同制,期满走人。称职或特别优秀的,可以获得九品或未入流的顶戴,还可以候补县丞、主簿。

三班衙役,指皂班、壮班、快班。

皂班负责在知县升堂审案时站班、行刑。

壮班是勤务人员,负责跑腿送件报消息。

快班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捕快”,负责侦查破案,缉拿盗匪,押解囚犯。

三班衙役与禁卒(狱卒)、门子(看门的)、弓兵(巡逻、缉捕的兵士)、仵作(勘验尸体的)、刽子手、粮差、盐差、稳婆(接生婆)等,统称衙役,处于权力结构的最底层。他们没有工资,靠收取陋规费(灰色收入)生活,社会地位极其低下。大清法律将他们贬为贱籍,其子孙三代不得入仕。

除了以上人员外,在献礼还有一些朝廷的属官,具体从事专项工作。如:

教谕——正八品,主管全县的教育、考试、祭孔;

副手称为训导——正九品,负责协助教谕。

此外,还有巡检(从九品,掌管某一地区的治安事务)、课税大使(主管典商税收)、训科1人(主管全县医生和兽医)、训术1人(主管全县阴阳、风水先生,兼管天文地理、星象气候)、僧会司1人(主管全县僧人)、道会司1人(主管全县道士)等属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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